张东荪的文化主义多元逻辑观评析

樊鹏飞

摘要:
张东荪在其多元文化观的理论框架下提出了一种多元的逻辑观,主张文化决定逻辑,不同的文化和文化的不同方面可以产生不同的逻辑;
同时他还主张在中西思想比较研究中采用比较而非比附的研究方法,强调了不同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张东荪基于文化主义的多元逻辑观为中国逻辑史和中西比较逻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但也存在一些局限。在中西逻辑比较研究中,比较法相对于比附,有利于在尊重中国文化独立性的前提下,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但在实际运用中发挥比较法相对比附的优势仍面临诸多困难,比较法依然难以完全摆脱比附的缺陷。

关键词:
张东荪;

文化主义;

逻辑观;

比较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
B81-09;

B81-092;

B81-095文献标识码:
ADOI:
10.3963/j.issn.1671-6477.2022.05.017

张东荪是20世纪中国著名学者,在哲学和社会学等领域都有很高的造诣和独到的见解。他长期研究西方哲学思想,却并不盲从西方思想理论,而是有自己的研究方法和思想主张。张东荪自称其关于知识与文化的主张属于“多元交互主义(Pluralistic Interactionism)”[1]7,即强调知识的架构内部、知识与文化之间、文化的不同方面之间都存在交互作用。这种主张反映在逻辑观上,就是逻辑多元论,即一种多元的逻辑观。张东荪认为逻辑和其他知识一样,是文化的产物,文化决定逻辑,不同的文化产生了不同的逻辑。而与这种多元交互主义和多元逻辑观对应的具体研究方法,就是“比较法”,即反对单向的比附,注重求异。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张东荪对逻辑的认识无疑是具有局限性的,但其对中西逻辑差异和中国文化传统的重视对我们今天的比较逻辑研究具有启发意义,而其主张的“比较法”虽然在具体操作上依然存在困难,但对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哲学和中国古代逻辑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思路。

一、 多元文化观影响下的多元逻辑观

(一) 文化、语言与逻辑

张东荪的多元逻辑观是与其多元文化观一脉相承的,因此,在谈论文化与逻辑的关系之前,张东荪首先对文化概念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知识、生命、社会、文化、价值五个观念在根本上是一回事”[1]46。個体为了谋求“有用”、“便利”的价值,为了更好地活着而追求知识,知识不仅可以通过概念的固定化而能够在人际间流动和交互,还可以超越个体生命的有限性而得以传承,由此便造就了社会和文化。因此,张东荪认为知识产生于概念,而具有价值,贯穿于生命之中,同时又构成了社会和文化,并与社会和文化相互影响。基于这种认识,张东荪得出了“逻辑是跟着文化走的,……没有唯一的逻辑而只有个当文化一方面以应其需要的种种逻辑”[1]244的结论,即不存在普遍必然、贯穿不同文化的逻辑,而是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具体文化需求产生了不同的逻辑。

具体来看,张东荪从语言这一文化现象入手,探讨了文化与逻辑的关系。在他看来,语言是概念固定化的产物。概念大部分产生于经验(也有一部分表示关系、意义等的概念不是直接由经验产生的),是从具体的感觉和知觉中抽象而来的,而非独立和先天存在的,是人为的产物,即“造成者(construct)”,因此,概念的产生过程中伴随着人们的主观选择,概念的内涵、外延关系都是由人决定的。关于概念的作用,张东荪认为,概念不仅具有标记、指称的作用,还具有规范作用,即概念可以被当作一个原则或规则来指导其他概念,不同的概念其规范作用的程度不同,其中规范作用最大的可以称之为“范畴”。概念经过不断地抽象、完善和固定,就形成了语言,因此语言就是符号,是概念固定化的产物,“人类没有普遍的符号,只有各民族所有的不同体系的言语”[1]52。

虽然张东荪认为语言与概念可以说是一回事,但语言因为有交流的必要,必须另有构造。这种构造是由社会需求产生的,因而可以说是社会的产物,个人之于语言和个人之于社会,就像鱼置身水中一样,为水所左右而不自觉。人们通过自己的语言来接受和表达思想信息,这样一来,人们的思想便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自己所使用的语言的影响,相应地,也会受到这种语言所对应的社会文化的影响。一方面,语言本身的构造决定了人们的思路和想法,语言的规则决定了人们的思想表达;
另一方面,语言背后的思想文化基础也会对人们的思想活动产生深刻影响。

基于上述讨论,我们可以发现,在张东荪看来,逻辑作为一种思想活动和文化现象,是由特定的文化背景所产生的,文化对逻辑的影响体现在两大方面:首先,不同的文化可以孕育出不同的逻辑,譬如西方传统逻辑与中国古代逻辑;
其次,文化的不同方面带来的不同需求也会催生出不同的逻辑,譬如传统逻辑与数理逻辑。

(二) 不同文化孕育不同的逻辑

张东荪首先针对不同文化间差异所导致的逻辑的差异进行了讨论。他认为逻辑是由于言语上有了问题而发生的,所以逻辑不外乎是想调整言语。而语言之所以会有调整的必要,是由于辩论这一实践活动的推动。在古代希腊,逻辑的始祖就是修辞学,这种修辞学最初在很大程度上是为辩论而设的;
在印度,最古的逻辑也是宗教辩论的工具;
在中国,从来没有所谓形式逻辑,但很早就有辩学和辩者。因此,辩论提出了调整语言的需求,逻辑就是为了调整言语构造上的问题而产生的。

对于这一观点,张东荪以汉语和西语的差异为例进行了说明。他认为“中国言语上没有语尾变化,以致主语与谓语不能十分分别,……遂致没有tense(时态)和mood(语气)等语格,……遂没有逻辑上的辞句(proposition)”[1]186-187。张东荪所说的“语尾变化”主要指动词的各种语格,由于汉语中的动词形式不够完善和精确,所以谓语不分明,主语也不分明,这使汉语无法构造出西方传统逻辑那样的“命题”。张东荪举例称,“风风雨雨”一词,动词没有语尾的变化,便很难确定两个“风”或两个“雨”中哪一个是动词,哪一个是名词,人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选取某种解释,但那种解释只是更通畅而非在文字上有何证据。又如“人语”,可以译作“man says”,也可以译作“human speech”,两者都说得通,因此容易产生歧义。除了缺少“语尾变化”致使汉语的谓语和主语不够分明,影响了命题的构造外,张东荪还提出,古代汉语由于缺少联结主谓的“缀辞(colula)”,即系动词,因此很难构成“名学上的正式句辞(standard form of logical proposition)”,即逻辑命题的标准形式。英文中有系动词“be”,而在汉语文言文中却缺少相对应的词,这也是中国古代汉语未能产生类似西方传统逻辑的产物的重要原因。

根据张东荪的理解,逻辑是由调整、规范语言的需求而产生的,那么西方传统逻辑实际上是从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抽象而来的,只是其高度抽象的形式使人们产生了逻辑是超越特定语言而直接产自思维形式这样的错觉。他认为,除了受西方言语构造的影响,西方传统逻辑的形成还受到一种通俗哲学(popular philosophy),包括思维方式、论证方式、宇宙观、人生观等的影响。“中国的通俗哲学与西方不同,故中国没有西方那样的逻辑,因此是逻辑跟着文化走,并非文化跟着逻辑走,是逻辑交织在文化中,随文化而变化,而不是逻辑作为普遍的规则来用作任何人类思想的唯一依据。”[1]68

(三) 文化的不同方面催生不同的逻辑

为了说明文化内部不同方面的需求也会催生不同的逻辑,张东荪又提出了“四种逻辑说”。他认为逻辑并不只有形式逻辑(逻辑甲)一种,还存在数理逻辑(逻辑乙)、“形而上学的逻辑”(逻辑丙)和社会政治思想中的逻辑(逻辑丁)。在张东荪看来,“逻辑甲是表现言语内固有的结构中的理性;
逻辑乙是表现数理中所潜伏的普遍原则;
逻辑丙是表现对于绝对本体着想时所用的方法;
逻辑丁是表现实际社会问题政治运动中所自然演成的思想态度。”[1]244

按照不同的逻辑是为了应付不同的文化需求而产生的这一观点,形式逻辑(逻辑甲)产生于欧洲语言系统和论辩活动中的修辞学传统,中国古代在语言构成上与西方不同,论辩活动的主题侧重于政治、伦理和形而上学,因此未能产生西方那样的传统逻辑。数理逻辑(逻辑乙)是随着西方数学发展应运而生的,中国古代数学虽然有耀眼的成就,但无论是形式化程度还是整体发展水平,都未能达到西方数学的高度,自然也未能孕育出数理逻辑。“形而上学的逻辑”(逻辑丙),是出于宗教理论神秘主义的论证需求而产生的,用于刻画“绝对”概念,其基本原理是“相反者之合一”(unity of the opposites)和“自身超越”(self-transcendence)。政治思想的逻辑(逻辑丁)是基于“相反律”(law of opposition),但卻不是为了把对立者“合一”,而是要保留对立以发生“动”与“反动”,社会上总有对立的双方,有争斗而有变化,有变化而有消长。张东荪将唯物辩证法视作这种逻辑的典型。总而言之,“逻辑是藏在思想里头的。逻辑甲便是藏在言语的思想里头;
逻辑乙是藏在数理的思想里头;
逻辑丙与丁是藏在形而上学的想法与社会运动的想法里头的”。[1]244按照张东荪的观点,中国虽然没有逻辑甲、逻辑乙那样的逻辑,但似乎存在逻辑丙、逻辑丁那样的逻辑。

张东荪的多元逻辑观还体现在他对逻辑规则的认识上。张东荪认为,把逻辑这一言语中的必然认为是宇宙上的必然,是一种错误。他以棋局中的规则为例,指出言语中的规则就像棋局的规则一样是人为设置的,因此是可变的而非必然的。例如围棋和五子棋,同样的棋盘和棋子,只需把规则改变一下就成为了两种游戏。因此张东荪提出,“逻辑本身就是一个玩艺或把戏(game)而不是什么宇宙真理,其所以能玩的有效就是因为它自身所定的规则是自足的。现代的新逻辑越发达,这种特点表现得越明显”[1]75。这一看法再次强调了其“逻辑是多元的、依托于具体文化背景和文化需求而非普遍必然”的多元逻辑观。

二、 比较而非比附的研究方法

在论述多元逻辑观以及其他关于中西哲学、社会学的思想时,张东荪特别重视比较的研究方法。

张东荪认为,有许多学者在研究中西文化的过程中,偏向于使用比附的方法。比附的问题在于只注重求同,而忽视了作为一个系统的研究对象的整体性以及作为部分的研究对象在其所处系统之中的位置与作用。通过比附得到的结论并不具备什么新的内容,对全面和准确地认识和把握研究对象并无帮助,只是一些散碎、片面的素材组合,如同将几片来自不同花朵的花瓣随意拼凑在一起。在这种方法指导下,“比较思想或比较文化研究也简化为单纯的合并同类项”[2]145。按照张东荪的多元文化主义观点,不同的民族和历史背景产生了不同的文化,这些文化的生成背景、构成内容都具有多元性,因此对不同的文化整体或不同文化中某些成分的简单比附,往往会脱离其特殊的背景,由此进行的比附研究也往往是错位的,想要依靠这种方法得出准确结论也就无从谈起。

在张东荪看来,比较法注重求异,这比简单比附更加合理。求异可以使我们对比较对象有更深刻全面的认识,进而促进彼此间的相互理解,这样不仅能丰富人类的知识与文化,避免画地为牢,还可促进有效的批判。“从同上着眼,是把一个思想而分为若干点,以见其某某点之相同,而从异上着眼,是看一个思想的整个配合与系统。”[2]126例如从零件入手,根据汽车和飞机上具有相似的螺丝、相似的轮子、相似的玻璃便得出汽车与飞机相似的结论,这显然是如盲人摸象般荒谬的。由此可见,张东荪主张的比较法,是从全局而非局部着眼,立足某种思想或某种文化现象之整体及其所处的文化背景,对其特殊性进行整体把握,避免因对某一局部特征的片面认知而产生错误结论。

同时,张东荪主张比较研究要注重求异,并非出于对不同文化或比较对象的否定或反对,相反,通过比较研究来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和特征,可以更加准确地认识到研究对象与比较对象的差异,由此实现扬长避短或取长补短。基于对文化整体和文化背景全面把握的研究,离不开对某些具体问题、具体对象的具体分析。而出于“求异”的比较研究,也并不排斥对比较对象进行准确认识和科学比较后得出的“共性”结论。事实上,张东荪本人也毫不讳言自己的主张“大部分是出于西方哲学”[1]169,也不讳言其“主张彻底输入西洋思想”[3]22。但是,张东荪关于西洋思想和西方哲学的态度并不意味着其对中国思想和中国哲学的贬低或抛弃,相反,张东荪对比较法的推崇恰恰表明了其文化平等、尊重差异、注重文化间沟通融合的态度,这种态度不仅体现在其多元逻辑观的主张和对比较法的应用上,也体现在其对中国哲学现代化的贡献当中,张东荪“把对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提升到能与西方当代哲学平等地、建设性地对话的水平”[4],这种理论贡献的达成离不开其独立而不失开放的学术态度。

三、 对张东荪多元逻辑观和比较法的再思考

张东荪治学兼容并包,对古今中西许多学派、学者的思想都有研习和吸收,这种不拘泥于一家的学术态度,催生出了张东荪多元的文化观,这种多元文化观体现在逻辑上,便是其多元逻辑观。同时,张东荪博采众长,对各家思想理论尤其是西方思想文化有深刻的理解,使得他拥有更宽广的学术视野和打破旧有理论和研究方法限制的魄力。多元逻辑观的提出和对比较法的强调就是这种学术视野和魄力的体现。

(一) 对张东荪多元逻辑观的评价

具体来看,对张东荪的多元逻辑观可以从两方面来评价。

一方面,张东荪从语言与逻辑的关系入手,论述了其文化决定逻辑的观点。这种文化分析和语言学角度的考察对中国逻辑史和中西比较逻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张东荪从不同民族的语言构造,结合语言背后不同民族的哲学、政治、社会、伦理等文化因素的特殊性来阐释其多元逻辑观,强调了中国逻辑的特殊性,反对将西方传统逻辑作为逻辑的“正统”或超越语言、文化的最高逻辑,他的这种尝试和多元文化主义的立场对“中国古代有无逻辑”的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应,并拓展了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值得肯定的。张东荪的多元逻辑观为我们从语言学和文化背景的角度把握不同民族和地区的逻辑发展脉络、开展比较逻辑研究带来了宝贵的启发。

另一方面,张东荪的多元逻辑观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其一,就逻辑学研究而言,张东荪对逻辑的认识和定义并不明确。除了提出语言和逻辑是“是一而二,是二而一”的,即逻辑是语言建构与应用的规则或原则,逻辑产生并依附于语言这一观点之外,张东荪还提出了其他与之冲突的逻辑的定义。例如,“逻辑可分两方面,姑妄名之曰主观的逻辑(subjective logic)与客观的逻辑(objective logic)。主观逻辑就是所谓方法学(methodology)。客观逻辑就是关于因果律的自然法则”[3]469。这显然与其着重论述的“语言决定论”下的逻辑不同,体现了张东荪对逻辑定义的不确定性。其二,他提出的“四种逻辑说”虽然从逻辑系统的角度论证了逻辑的多元性,但这种分类方法并不科学,反映出其对逻辑的认识还处于一种含混不清的状态。金岳霖就认为:“在逻辑方面,他(指张东荪)的思想似乎非常混乱。”[5]首先,称逻辑甲、逻辑乙为逻辑并没有什么问题,但称这两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逻辑并不妥当,相对于传统逻辑,数理逻辑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逻辑的新的发展阶段,并非完全独立。其次,将逻辑乙和逻辑丁作为逻辑的两种类型,实在是有些牵强,实际上,逻辑乙是形而上学中的一些与对立、统一、转化等相关的思想,其中包含了大量非逻辑的成分。逻辑丁则更接近于政治理论或政治哲学,也不属于逻辑。将这两者视为逻辑的两种类型,是将逻辑这一概念泛化了。因此,有学者指出:“张东荪所谓‘逻辑’就是由逻辑、逻辑矛盾、神秘经验和政治哲学等搅成的一锅难以调和的大杂烩,其症结在于把逻辑与‘思维方式’或‘思想方式’混为一谈。”[6]

(二) 中西逻辑比较研究的两条路径——对比较法的再思考

除了前面提到的对逻辑认识不清、逻辑观念被泛化的问题之外,张东荪一直强调的“比较”的研究方法也值得我们重新审视。

一方面,张东荪主张的比较法,是相对于比附而言的。比附侧重求同,在进行研究之前便已经设定好了作为样板的比附对象,似乎用于比附研究的二者天然地地位不平等。比附在比较逻辑研究上表现为以西方逻辑作为范本和依据,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寻找类似的成分,或是依据西方逻辑来诠释或重构中国的相关思想。这种做法在中国逻辑学研究发展的初期,确实为学界提供了一种可行的研究进路,起到了活跃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研究的积极作用,但长期来看,比附的缺陷则不利于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研究的健康发展。首先,这会使我们在研究中国古代逻辑思想时立足点过低,无法从中华文化的整体视角来把握中国古代逻辑思想,而只着眼于其中能够与西方逻辑相关思想相契合、嵌套的只言片语,这样得到的结果是难成体系且缺乏文化根基的,不仅无法挖掘出完整的、可以作为中西逻辑比较研究对象的素材,还会使关于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研究脱离其赖以产生和发展的文化土壤。其次,以西方逻辑为范本对中国古代逻辑思想进行研究,实际上否定了文化的多样性,也忽视了中西方思想各自所具有的特殊性,不利于中国逻辑思想和中国传統文化的长远发展。因此,在理想的情况下,比较法能够避免上述比附的缺陷,将比较法作为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研究的主要方法既尊重了中西方文化的独立性和特殊性,也便于我们从文化整体的角度全面把握中国古代逻辑思想。

另一方面,尽管比较法相对于比附具有明显的优势,但作为一种内涵极其丰富的研究方法,比较法在具体应用中存在诸多困难。

比较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某种联系的事物加以对照,以发现或确定它们之间的异同和相互关系来形成对事物的认识。“两种逻辑的研究,应以对两种不同逻辑的正确把握为前提,以科学的比较标准为依据,以兼顾求同求异为要求。”[7]众所周知,中国的逻辑学研究是在西方逻辑传入影响下发生和发展的,我们谈论“逻辑”,就不可能脱离西方逻辑的影响。如果不能像比附那样,以西方逻辑为样板来对照研究中国逻辑,那么我们依据的标准应当是什么呢?因此,对中西逻辑的比较研究就不得不面临比较的标准和比较对象的选取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基于以下两种不同的逻辑观,可以有两种对中西逻辑的比较研究的路径。

第一种逻辑观是存在一种通用的逻辑或关于逻辑的通用的概念,包括西方逻辑在内的具体逻辑体系只是符合这种通用逻辑或逻辑的通用概念的一个逻辑系统。如果采取这样的逻辑观,那我们在中西逻辑比较研究时,就要在将中西逻辑分别与这种通用逻辑或逻辑的通用概念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对中西逻辑思想进行比较。

第二种逻辑观是不存在一个通用逻辑或通用的逻辑概念,如果我们一定要承认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逻辑的话,那么只能说这些不同的逻辑之间存在类似后期维特根斯坦“家族相似性”的东西。按照这种逻辑观,“逻辑就像一个城市有中心区和郊区一样,在不同的方向上蓬勃发展,以服务于表达性和推理性的不同需求,但并没有要结合成一个单一超级系统的期望”[8]。

如果接受前者,將不同文化、不同民族都普遍具有的、共同遵守的通用逻辑或逻辑的通用概念,即对逻辑的质的规定性作为中西逻辑比较研究的标准,并选取中国古代思想中符合这种质的规定性的内容来与西方逻辑进行比较研究,是否就能克服比附的缺陷呢?恐怕不然。因为这一路径至少会面临两个困难。其一,通用逻辑或逻辑的通用概念只是持这种逻辑观者的一种尝试,而非先验的、可藉以评价某一思想体系是否是逻辑的标准;
而即使这种通用逻辑或通用概念确实存在,也是建立在对已有的不同逻辑体系的归纳和总结基础上的,这就使得标准的确立陷入“无穷后退”和“循环论证”的困境当中。其二,即便我们真的提出一种完全不受西方逻辑影响的、能够统摄中西逻辑的更高层次逻辑形态作为比较的标准,但这样的比较研究,仍然存在将中西两种逻辑与第三方标准进行比附的嫌疑,并不能完全克服此前提到的比附的缺陷。

因此,在进行中西逻辑思想的比较研究时,上述的第二种逻辑观也许更为可取。首先,中国古代并没有西方传统逻辑那样的理论体系,但存在中国的逻辑思想。按照第二种逻辑观,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和西方传统逻辑的差异就可以得到解释,即两者所处的不同历史文化背景和所面对的不同现实需求,使得两者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表现出差异明显的不同特征。尊重这种差异,不仅是对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尊重,也是对西方传统逻辑的尊重。在这一逻辑观基础上的中西逻辑比较研究,既承认了两者的差异和各自的特殊性,也规避了将两者分别与第三方标准进行比附的风险。其次,近年来中国逻辑史发展的现实也证明了这一路径的可行性。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将具有自身特质的中国名学、辩学或名辩思想作为一种文化范式来进行研究,而反对原有的西方逻辑中国化尝试。例如,崔清田提出的“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就是立足于中国古代思想特殊性的研究方法。这一方法可以被视为对比较法的进一步发展。正如崔清田所说:“我们应当改变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唯一参照模式的‘据西释中’方法,更加注意对名学与辩学的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9]这就意味着,要把中国古代逻辑作为特定文化整体之有机组成部分,并置于具体历史背景和相关实践中加以研究,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中西比较研究来深化对中国逻辑的认识。2022年4月27日,中办印发的《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中,就提出要“坚持以中国传统、中国实践、中国问题作为学术话语建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的标识性学术概念。”[10]这对立足中国古代传统思想和传统实践本身研究中国逻辑史提出了现实要求。

综上所述,张东荪的多元逻辑观和对比较这一研究方法的重视是颇有见地的,尽管其对逻辑的认识存在局限性,但其主张对学界承认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独特性、客观全面地理解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和中西逻辑思想的比较研究具有促进作用。比较的研究方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单纯比附的缺陷,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思路。但在具体研究中,如何有效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则需要慎重地考虑。在中西逻辑思想比较研究中科学运用比较法,一方面要正确选取比较对象和比较标准,另一方面则要在吸收、借鉴西方思想的同时,跳出西方逻辑话语体系的局限。回归中国古代思想本身,可能是消解“比较还是比附”乃至“中国古代有无逻辑”问题的一种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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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戴尔·杰凯特.爱思唯尔科学哲学手册:逻辑哲学(上)[M]刘杰,郭建萍,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7.

[9]崔清田.名学与辩学[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11.

[10]新华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EB/OL].(2022-04-27)[2022-04-29].http://www.news.cn/2022-04/27/c_1128602278.htm.

(责任编辑文格)

Zhang Dongsun’s Pluralistic Logic of Culturalism:

Zhang’s Method of Comparative Study

FAN Peng-fei

(School of Philosophy,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350,China)

Abstract:Zhang Dongsun put forward a pluralistic logic view under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his pluralistic view of culture,arguing that culture determines logic,different cultures and its aspects produce alternative logic.Meanwhile,he also advocated the use of comparison rather than analogy in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Western thoughts,with emphases on the particularity in national cultures.Zhang Dongsun’s multiple logic based on culturalism provides a new perspective for the study of Chinese logic history and comparative logic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but there are some limitations.In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Western logic,comparative method is conducive to a comprehensive and accurate grasp of ancient Chinese logical thought under the premise of respecting the independence of Chinese culture.However,there are still many challenges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comparative method,and getting rid of the defects of analogy.

Key words:Zhang Dongsun; culturalism; logic view; comparative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