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的影响

总的来看,“营改增”试点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可观的成果。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详尽的数据证明,“营改增会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非口号,而是切实通过实打实的税收减少,实现了为企业减负、缓解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等诸多利好。

反观“营改增”试点的运行和结果,我们可以得出:“营改增”主要有三方面的效果:一是改制,二是减税,三是转型。改制就是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将工商业和服务业由两元税制改成统一制度;减税是对试点企业以及由此形成的产业链实行结构性税收调整,最终实现有增有减的净减税;转型是实行“营改增”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结构性减税,合理税负,来实现企业转型和改制。

一、“营改增”税负影响

(一)从对企业税负影响来看

“营改增”从现实效果看,应该是有增有减的结构性减税。那么,具体哪些企业增税,哪些企业减税?一是要看企业性质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消费性的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减税要大于消费性服务业,理由是“营改增”后生产性服务业有进项抵扣以外,还有它开出去的发票由营业税发票改成增值税发票,使下游企业由不能抵扣到可以抵扣。

二是要看试点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社会上有一个误解,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大于一般纳税人,但从产业链来看,小规模纳税人是试点企业本身减税,而一般纳税人除了试点企业本身减税以外,下游企业也从抵扣中得到减税。从上下游的合计数来看,一般纳税人减税幅度要远大于小规模企业。

根据之前试点的情况,年营业额500万以下的小规模企业,由于现在简易征税办法是按照3%征税,下降了2个百分点,大概不到原来征税幅度的40%。

我国现在有2/3的企业都是小规模企业,而这大多是减税的,所以已经有66%的纳税人是减税的。余下的1/3的一般纳税人当中,1/3是征税的,2/3是减税的。余下的30%当中的1/3,大概就是企业总数的10%。总的来看,90%的企业减税,10%的企业征税。但是从结构上来看,小规模企业几乎是100%减税,一般纳税人中有1/3增税,2/3减税。当然,也有小规模企业说,我的税是增加的。这是为什么呢?可能是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管理不严格,所以它不交税。现在管理严格了,就要交税了。

(二)从对行业税负影响来看

每个行业不一样。从交通运输业近期公布的数据来看,铁路运输业“营改增”后税负基本持平,略有下降;陆上交通行业税负有所增加;航空运输业当前税负下降;水上运输业苦乐不均。从邮政电信业分析,邮政业“营改增”后税负基本平衡,电信业税负大幅度提高。从国家税务总局数据看,2014年邮政业减税4亿元,电信业增税64亿元,占电信业应缴税额的27.16%。如果考虑到下游抵扣增加,增税幅度要小一些。

现在矛盾突出的是交通运输业,其中矛盾最突出的就是陆上交通。具体来看,交通运输业里面的税负增加了,但是我们从交通运输的产业链来看,税负不一定会增加。例如试点企业的税负增加,但是开出去的发票让下游企业的抵扣增加,这可能就是平衡的。

除了交通运输业企业以外,其他企业基本都减税了。例如物流辅助、研发、技术、信息、咨询行业都是按照6%征税的。如果我营收是100万,假定没有任何进项,按照营业税征税就是5%,按照增值税征税就是6%,所以交纳的营业税就是5万。现在按照增值税来交税,小规模企业就只需要交2.91万,因为它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来计算,按照3%来征税。一般纳税人交5.66万。那么从5万到5.66万,这中间的税负增加了多少?大概增加了3%。也就是说,企业一点进项没有时,税负大概增加了3%。但是,一旦企业有进项占了营业额的4%,你的税负就平衡了。这个4%是什么意思?就是正好得到了抵扣。

(三)从对产业税负影响来看

当我们在判断一个企业是减税还是增税的时候,可能很难从试点企业来判断,应该从整个产业链来判断。

如果下游是增值税纳税人,那么服务业开出去的发票就可抵,是5.66%。这样可以大概看到,现在服务业开出去的发票当中,一般纳税人中大概有2/3是增值税纳税人。如果下游真的是增值税纳税人,那么它的税值净减少15%。出口服务贸易原本征税,现在不征税,税负是零。

现在有形动产租赁企业叫得很凶,说自己的税负增加了,那现在就来看看它的情况。例如有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费是2500万,但是设备买进时是2000万,是向银行贷款的,要花利息。现在按照营业税来征税,税率是5%,而按照增值税来征税,税率就是17%。但是税负超过3%的部分,政府还退给它。看看这个企业的变化情况怎么样?在征收营业税的时候,应交税款是,2500万的租赁收入减去2000万和250万的银行贷款利息,按照5%的税率交税,就是12.5万。附加税按照所交的营业税的13%征税,是1.625万。税改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按实际征税是36.32万,增加了3倍。而国家规定,税率超过3%的予以退税。但是这个3%的计算和上面的公式不一样,是2500万减2000万,不能减少250万的银行利息,是12.82万。大家想一想,之前交纳的是12.5万,现在退税以后的实际交税是12.82万,基本平衡,略有上升。附加税不退,需要交4.72万,原来交1.625万,所以多了1万多一点。但是,看看开出去的发票是多少?实际上是开了2500万的17%给下游企业拿去抵扣。它自己应缴税额略有上升,但是却可以与下游企业互动,使下游企业的税收大幅度下降。

正如上面的例子,“营改增”后企业本身税负没有减少,或者略有增加,但是如果把整个事情放在产业链中国考虑,它对上游企业的议价权就会大大增加,这从另一种角度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增加了企业利益。

“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而减轻税负对于企业是有利的,对于利润率比较低的民营加工企业特别有利。减税对利润高和利润低的企业都不一样。利润率越高,“营改增”对它起到的效果越低,反之就越高。过去实行的营业税最大的问题是在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征税,不论企业是否有收入、利润和利润的高低,都要交税。由于同样交税,对于利润率低的企业而言,税负就特别沉重;对于利润率高的企业,税负就显得相对轻松。而“营改增”后,利润率低的企业的税负就会显著减轻。由于受外部环境影响,一些出口倾向的民营企业受到严重冲击,“营改增”的减税对这些企业是特别有利的。

二、“营改增”财政影响

企业减税实际上就是国家减收,“营改增”财政影响涉及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从试点企业来看,对财政影响主要有三个税。一是“营改增”以后本来是征营业税现在改征增值税,二是由此引起的附加税变化,三是受增值税和附加税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由此引起的附加税增减变化,影响试点企业所在地区的地方财政,而所得税变化影响的是中央和地方财政。还要注意的是,跨地区经营,以及地区与地区之间由于增值税票据跨地区流动,会影响地区间地方财政。

三、“营改增”经济影响

从企业微观视角看,“营改增”对企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一是议价能力提升。增值税发票由于下游企业可抵扣,所以定价时候就出现上下游企业间的价格博弈。

二是设备更新加快。征收增值税以后设备可抵扣,激励企业增加设备更新。

三是服务外包增多。由于在营业税的情况下,外包企业要多缴一道营业税,在增值税情况下多缴了增值税,但由于可以进项抵扣,保持了税收中性,不影响企业外包,利于外包发展。

四是组织结构调整。原来生产企业把服务部门包含在企业内,提供内部服务,如果让服务部门分离再为原企业提供同样服务,要多缴纳一道营业税,从而影响企业主辅分离。“营改增”后,如果服务部门从生产企业分离,尽管依然要缴纳增值税,但由于缴纳的增值税可抵扣,不影响企业主辅分离的组织结构调整。

五是境外业务拓展。“营改增”前,无论是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是境内企业为境外企业提供服务都算境内,要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提供服务视同服务出口可享受免税或零税率,对跨境服务贸易会产生积极影响。

从经济宏观视角看,“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会引伸或扩展为对整个经济的影响。

一是区域竞争。由于地区间产业结构不同,改革先后时间不同,而“营改增”对不同行业影响各异,使有些地区“营改增”后得益比较大,而另一些地区得益比较小。

二是服务贸易。由于“营改增”对出口服务实行免税或零税率,有利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

三是总部经济。在营业税情况下,总部为下属分支机构提供服务要缴纳营业税,现改为增值税后可在总部抵扣。

四是新兴业态。特别是利用网络技术设备的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税率由5%提高到6%,但进项设备抵扣,再加上销项下游企业抵扣,利益要大于传统服务业。

五是经营规模。“营改增”促进了企业主辅分离和外包服务,促进了服务业规模扩大。

六是结构优化。“营改增”促进服务业发展,以及服务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有利于产业提升、经济结构优化。

四、全面“营改增”后的新影响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让“营改增”的覆盖面更广,其意义也更大。总的来看,对整个中国经济的影响很深刻,也很广泛。

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了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此次“营改增”新增加了金融业、房地产、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因而全面“营改增”除了对已经纳入“营改增”的行业产生影响之外,也会对金融业、房地产、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产生重要影响。根据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对全面“营改增”的研究,全面“营改增”对新增加的四个行业的税负影响略有差异,具体如下。

(一)对金融业的影响

金融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税率6%。从金融业的相关细则看,营业税下的优惠政策在增值税下基本予以保留,同时购置不动产可分两年进行抵扣。目前,券商、产险、寿险和信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收比重分别约为5%、6.5%、0.4%和5.5%,在增值税率6%且全抵扣、同时不考虑免税和股权投资等非应税情形,长江证券估算认为“营改增”或将增厚券商净利润约6.5%、增厚产险利润约6.0%、降低寿险利润约0.3%、增厚信托利润约2.8%,若考虑寿险免税情形则利润亦将增厚,“营改增”的潜在实施对国内各银行和券商税前利润的短期影响应该较为温和。

长期来看“营改增”对证券保险行业来说是利好,因为税负更加公平,税负负担会减小。

此外,总体增值税改革或许会降低部分企业借款者的税收成本(因为这些借款者可从银行贷款利息中获得进项税抵扣),这对银行的资产质量为边际利好。

(二)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房地产行业从之前的营业税税率5%,改到增值税税率11%,看上去涨了,不过通过抵扣可以享受到优惠,算下来缴税会比原来的5%变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将土地价款纳入差额征税范围内,使得土地价款虽不参与进项税额计算,但可以直接从销售额中减除,实质上达到了参与增值税计算的效果。如果“营改增”后能按6%计税并抵扣土地成本,将会极大改善企业的税费负担。如果仅以6%税率征收,对建安成本、财务成本等较高的企业利好也十分明显。

(三)对建筑行业的影响

对于建筑行业而言,税率从3%增加到11%,所以会有一定的税负冲击。

短期来看,大部分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加,原因如下:劳动力成本/折旧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和出项之间将出现税率错配,特别是,沙石和混凝土等仅适用3%的进项抵扣增值税率;项目所有方代替承包商采购原材料(中国常见做法)可能无法开具进项发票;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时点或出现错配。但“营改增”可能仅适用于新签项目,预计负面影响不大。

长期来看,随着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力度加大,引进高科技设备并减少人力投入等,减负效果将逐步体现。

(四)对生活服务业的影响

所谓生活性服务业,一般是指餐饮、酒店、娱乐、旅游等行业,这些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营改增”之后,生活服务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税率6%,这将减轻企业的负担。对于纳税人而言,虽然6%的税率与原营业税政策下5%税率相比上升不大,但企业若不能足额取得进项税额,仍存在自身税负上升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