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的运用


  【摘 要】本文论述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的运用,提出以案例为核心载体,坚持教师在“教”中精心选取案例、深入研析案例、全面讲授案例,学生在“学”中课前预习案例、课堂讨论案例、课后反思案例,实现教师“教”与学生“学”的有机统一,师生双方互动,教学相长,从而进一步促进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效果的提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高职院校 法律教学 运用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8)05C-0122-03
  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模式。”《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要积极推动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变革。”由此可见,教学方法的改革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而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是职业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快推进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改革,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是提升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效果,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应用的价值分析
  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法律教学中运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对于高职院校法律教学的价值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案例教学法既有益于教师的“教”,又有益于学生的“学”。一方面,通过引入法律教学案例,把教材抽象的理论知识和具体的案例有机结合起来,使原本抽象枯燥的法律基础知识变得更加丰富、生动,教师能够通过案例把法律基本理论知识讲授得更加通俗易懂。另一方面,相比较抽象的法律知识,高职生更容易接受生动、形象的法律教学案例,因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二,案例教学法能够丰富教学内容。高职院校法律教学的内容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法律部分,而在其中,只罗列了基本法律概念和一些法学理论,对于非法学专业的高职生来说,掌握起来具有很大难度,教学效果不甚理想。而根据教学内容去搜集相对应的案例,使得原本单一的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和生动,进一步优化了教学素材。
  第三,合理运用案例教学方法能够进一步完善法律教学的方法体系。在传统的法律教学中,教师主要运用讲授法对学生进行单向性讲授。实践表明,采取单一的讲授法很难使法律教学取得良好的效果。而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讲授教学法、分组讨论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充分挖掘各种教学方法的优势和特点,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则能够使法律教学取得更好的效果。
  第四,运用案例教学能够进一步提升法律教学效果。是否有助于提升教学效果是衡量教学方法好坏的重要标准。采用案例教学方法,以案例为载体,丰富了教学内容,实现了“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师生双方教学互动,完善了教学方法体系,从而实现提升教学效果的最终目的。
  二、案例教学法在教师“教”中的运用
  探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提升教学效果,而教学效果就是教师“教”的效果和学生“学”的效果的有机统一。由此可见,教师的“教”是法律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因此,要探讨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首先应研究案例教学法在教师的“教”中的运用。研究案例教学法在教师“教”中的运用,必须明确教师在“教”中应当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在此阶段,教师应当完成的任务包括选取案例、研析案例和讲授案例。
  (一)选取案例。案例是案例教学法运用和实施的核心载体,因此,选取好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法得以有效运用的前提条件。选取案例要解决两个问题:应当选取什么样的案例和如何去收集案例。
  1.选取什么样的案例问题实际上就是教学案例的标准问题。一个案例要被选取作为教学案例,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性质:时效性、典型性、确定性、契合性。其一,时效性是指尽可能选取最新发生的案例来进行教学。在网络时代背景下,各种信息传播速度之快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伴随着互联网共同成长的“90后”大学生接收信息的手段和途径也是多种多样,加上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他们对新信息表现出很高的兴趣,在这种情形下,选取最新发生的案例来作为教学素材,能够激起学生的学习热情,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其二,具备典型性是案例在内容层面的要求。一个案例能否拿来当作教学案例,最关键就是看它是否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通过案例来教学,不是纯粹把一个案例抛给学生,而是通过案例教学,帮助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能力。这些教学目标的达成离不开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案例的收集和运用。其三,确定性是指所选取的案例最好是经过法院依法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例,也就是案件當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经过法院的裁判得以确定。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权利义务观念是当代大学生应当树立的法治观念,因此,选取经过法院裁判的案件来进行教学,更加有利于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逐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其四,契合性是指所选取的案例必须与教学内容相吻合。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在全面把握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去选取与教学内容相吻合的案例,而不能随意地采用任何一个案例而不问其是否与教学内容相吻合,否则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至于如何去收集案例问题,就是什么时候收集、通过什么途径收集以及收集什么素材的问题。在信息传播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背景下,各种信息都以极快的速度在传播,有关法律案例的信息也是如此。因此,要求教师通过各种信息接收媒介(如手机、电视、报纸等)第一时间发掘、筛选、收集、整理具有教学价值的案例信息,以备教学之用。如果不在第一时间收集整理,有价值的素材就有可能被新的信息所覆盖,在需要的时候就很难收集到。收集的案例素材可以包括短视频、图片、文字、图表等,同时,应当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对这些素材进行必要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