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立德树人需要示范育人和示警育人

[摘要]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本质要求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立德树人是通过具体育人活动来实现的,大学立德树人需要处理好示范育人和示警育人的关系,充分发挥示范和示警的育人作用,实现示范育人与示警育人的统一。示范育人应注重发挥榜样带动引领作用,在实践中需要树立富有时代意义的先进典型,注重挖掘先进典型的生活化事例,提高大学生先进榜样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示警育人应注重防微杜渐效果,在实践中需要从小处着眼,要敢于发挥示警育人的作用,要善于发挥示警育人的作用。另外,示范育人与示警育人的成效取决于制度设计导向。

[关键词]大学文化  立德树人  示范育人  示警育人

[作者简介]侯菊英(1964- ),女,河南温县人,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文化理论与建设。(河南  焦作  454000)刘亚琦(1990- ),女,山西忻州人,太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山西  太原  030024)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课题编号:2013-CXTD-03)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大学生行为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编号:[2013]-JKGHD-029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8-0037-03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之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国家现代化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培养更好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大学责无旁贷。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本质要求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立德树人是通过具体育人活动来实现的,推进大学立德树人,需要处理好示范育人和示警育人的关系,充分发挥示范和示警的育人作用。

示范和示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示范是通过发现好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典型做法等,宣传并号召人们学习;示警是通过对那些僭越相关规则、未达到相关程度而又超过一定限度的行为、做法的惩戒,警示一般人进一步规范行为,不触犯规则和要求。不管是树立典范,还是反面警示,作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正面引导和传递正能量。示范育人和示警育人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一般来讲,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阶段运用得较好,也起到了很好的育人效果,但对大学教育是否适用,学界有不同意见。有的学者认为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独立的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有其行为选择的绝对自由,也有其为行为负责的义务,示范育人和示警育人在大学阶段可有可无;有的学者认为,大学的主要功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育人已内在地包含在这四大功能里了,没有必要单独强调示范育人和示警育人;也有学者提出大学育人不同于其他教育机构的育人,应以示范育人为主。笔者认为,大学立德树人离不开示范和引领,也需要强制的规范、约束,示范育人和示警育人在大学教育阶段尤为重要,二者不可偏废,只有相辅为用,才能更好地立德树人。

一、示范育人发挥榜样带动引领作用

(一)树立富有时代意义的先进典型

高校应善于“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近年来,各行各业推出的“平民英雄”,如“当代雷锋”郭明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教师”张丽莉等,都是大学生学习的时代楷模。习近平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指出:“青年模范人物是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榜样,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和公众期望,在青少年中乃至全社会都有着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①20世纪60年代青年模范人物是雷锋,20世纪80年代大学生楷模有张海迪、张华等,科技工作者的楷模有华罗庚、陈景润等,而今大学生更需要类似的典型和楷模。“我们要在培育青少年价值观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就不能在纯粹观念的叙述逻辑上兜圈子,而要发现好的形象和载体,以人格魅力和实际行为长久濡染。”②俗话说,身边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大学除了一般性的各级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体育文艺等专项的评比外,还要善于发现在校大学生中富有时代意义的先进典型,并积极宣传,如评选各层面的(特别是一个大学内部的)“大学生年度人物”“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学术之星”“大学生道德标兵”“大学生英才典范”“大学生优秀志愿者”等,既要发现和宣传大学生中的道德典范、学习标兵,又要发现和宣传大学生中的创新高手、社会实践达人、志愿者能人、机智勇敢英雄等,而后者恰恰是富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作为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他们就是一本教材、一面镜子,让大学生看到为实现“中国梦”,自己应该怎么做,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大学所允许、提倡、鼓励的。先进大学生身上蕴含的正能量通过大力传播扩散,可以激励广大青年学子创先争优,明确奋斗方向和学习目标,努力成长为栋梁之材。

(二)注重挖掘先进典型的生活化事例

“90后”大学生具有鲜明的特点,崇尚个性、彰显自我、权利至上等,以往的一些“高、大、上”的典型人物并不能引起大学生的心理共鸣,生活化的事例可亲、可信、可感,从大学生的具体生活实际出发,仿佛就发生在每一个大学生身边,更能引起大学生的情绪和情感共鸣,从而起到引领、指示作用。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其他高校的做法。例如,经常邀请事业成功、家庭幸福、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校友莅校作报告,他们的每一场报告对在场的大学生都有很好的示范效应;再如,台湾铭传大学对教师提出的育人理念是“人之儿女,己之儿女”,对校园爱情则以“牵手成功,走向成功”为引领,铭传大学校庆时总会邀请校友夫妻参加,并在庆祝大会上展示他们的美好爱情、婚姻和事业,他们虽没有豪言壮举,但其生活化的事迹透视出来的是真情实感,无形中使在场的大学生心向往之,自觉摈弃“校园爱情不谈婚姻”“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错误理念和准则。

(三)提高大学生先进榜样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高校中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是需要他们带给大学生们广泛的正面影响和有效的辐射作用的,因此合理地宣传先进典型尤为关键。“要改进文风,创新方式,做好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主题宣传,在真实可靠上动脑筋,在可亲可敬上做文章,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③示范育人作用的发挥关键是“示范”得到大学生的广泛和由衷的认可,在宣传中切忌对“示范”的无限度拔高,过分追求“典型”的完美,刻意突出主题的深刻,那种一味追求形式上轰轰烈烈,大报告式的、集聚宣讲是不可取的。宣传大学生典型要实事求是、有血有肉、可亲可感,可将先进榜样事迹编撰成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段子”,借鉴新媒体,利用网络、动漫、微信、微博、QQ等形式予以传播,杜绝高高在上、一味说教、自说自话的宣教模式。

二、示警育人注重防微杜渐效果

(一)示警育人应从小处着眼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育人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持续防微杜渐的过程。坏事情、坏思想在萌芽时就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增强育人的预见性。近年来在校大学生因犯罪入刑的屡见不鲜,如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案、药家鑫案、复旦研究生林森浩投毒案等,案后反思,痛定思痛,难道没有大学育人的责任?除此之外,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大学生、不能正常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大学生数量居高不下,同样值得深思。大学选拔的是优秀的中学生,为何在大学阶段出了偏差?尽管有千般理由,万般原因,大学期间的示警育人作用的忽视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示警应重在细微处,如大学生的上课问题,大学中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比比皆是,即使是按时上课,也有多半同学是“低头族”,要么在玩手机,要么在看其他书籍,要么在睡觉。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没有进行及时的示警。示警就是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制裁和追究,在对违法者本人惩罚的同时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教育和警示。如果每学期都进行相应的示警、公示,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应规定处理,相信这种现象会大大减少。

(二)要敢于发挥示警育人的作用

发挥示警育人作用,首先在于敢亮剑、敢自揭家丑。目前一些高校管理者对示警育人缺乏足够的认识,表现为害怕露丑、揭短而不敢示警。例如,对于大学生非正常死亡问题,高校颇感棘手,对大学生自杀,或疏忽产生的死亡、伤残等,一些学校通常采取内部处理、严格控制信息外传、对学生和教师封锁消息等手段,结果是事件暂时得到了平息,但很难起到对大学生的示警和正面教育作用。再如,对于大学生同居引发的问题、大学生参与非法传销等,不敢也不愿揭盖子,而是千方百计地捂着、掖着、藏着,其结果只会让更多的学生因不知其深浅和对错而重蹈覆辙。因此,高校应该将类似的事情公众化,让其他学生都清楚事情发生的始末,明白其中的危害,对自己起到警示作用。

(三)要善于发挥示警育人的作用

要善于发挥示警育人的作用,可以借鉴反腐倡廉的做法,选编大学生警示典型案例,分析透彻,分门别类,制作成光盘,作为大学示警育人的一部分,组织学生在入学教育时观看;大学对本校大学生发生的犯罪、违法、违纪、非正常死亡的案例,不应一味地遮遮掩掩,千方百计地封锁消息,而应公开客观事实,让大学生知情、讨论、辨别,通过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学生、警示学生;对于违纪的学生不能简单地对照校规校纪处理并贴出告示了事,不仅需要当事人心服口服,更需要广大学生的高度认同。对一种行为惩罚的广泛认同,会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的行为,相比较示范育人来讲作用更直接和更有成效。关于考试作弊问题,一直是大学管理中的一个顽疾,一些高校采取了只要作弊事实确凿,一律开除学籍的严厉处罚,尽管开始执行时学生有抵触情绪,但严格执行的结果却使考风考纪得到了净化。大学生入学教育的一个必要环节是学习《大学生学籍手册》等,目的是让学生明确学习纪律要求,如奖学金的种类及获取、多少学分不及格、什么行为会遭到退学警告、什么行为会遭到勒令退学、考试作弊如何处罚等。但是,熟知规则不等于一定会遵守规则,在其后几年的学习过程中,如能适时地警示,不断强化行为的边界,明示超越行为边界的后果,会对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示范育人与示警育人的成效取决于制度设计导向

示范育人与示警育人相辅而行。示范、示警都是育人的手段,对大学生都有教育的作用,其各项制度的设计均应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育人目的为导向。示范育人通过对当代大学生先进典型事迹的褒奖、宣传、鼓励等,对大学生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也是告诉学生,如此行为是学校、国家、社会所允许和保护的。如果有大学生因其行为的违法、失当而受到法律、校规校纪的追究和制裁,这固然是对他本人的惩罚,但同时也是对其他学生的一种教育和警示,等于昭示所有学生,如此行为将受到法律、校规校纪的制裁。示范和示警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校规校纪意识,促使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校规校纪具有重要作用。

示范育人与示警育人的成效取决于制度设计导向。示范、示警的目的是育人,示范、示警都必须具有一贯性,不能朝令夕改,同时示范、示警所依据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应该是得到大学生内心认同、拥护的。符合高等教育规律、满足大学生意愿的规章制度对大学生的教育作用就比较大,容易为大学生所接受;违反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与大学生的意愿相悖的规章制度,大学生即使了解它的内容也不一定自觉遵守它,还可能千方百计规避它。在更深的层次上,符合高等教育规律的、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规章制度,其成效的大小还取决于制度实际所掌握的学生数量的多少。一项好的规章制度,如果不能被多数学生所理解、认同和接受,其应有的示范或示警作用就不可能充分发挥。所以,要真正发挥大学的示范育人和示警育人作用,就必须制定出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真心服务于大学生发展和成长成才的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由内心认同进而到自觉遵守。

立德树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大学教育实践过程中,处理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育人的关系,全程服务于大学生个人的成长成才,同样是重要的和必需的。示范育人和示警育人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教书、管理、科研和实践,是贯穿于大学的整体育人之中的,不能单独存在并发挥作用。

[注释]

①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53.

②黄凯锋.青少年价值观培育需要示范和养成[N].光明日报,2014-12-19.

③习近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97-98.

[参考文献]

[1]卢玉军.浅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先进典型的培育[J].时代教育,2014(21).

[2]杨勇,段全武.高校大学生德育现状及其发展探究[J].教育与职业,2013(17).

[3]易莉.思想政治教育榜样示范法的发展研究[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5.

[4]郭广生,王秀彦,高春娣.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全面提高学校育人质量[J].中国大学教学,2014(11).

[5]邱伟光.大学生榜样和偶像的示范价值与育人效应[J].思想政治课研究,2014(5).

[6]樊泽民,陈怡琴.立德树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与鲜明主题[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7]周紫玲,梁韵妍.榜样教育法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运用[J].中国校外教育,2009(S2).

[8]张婷.榜样示范法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应用[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7).

[9]周文元,左冰.榜样示范法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应用[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