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观后感

“小腐大贪”观后心得 水务局局长、城区刑警队大队长,这些都是基层的公仆,是切实为人民服务和谋利的公职人员,却经不起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进攻,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大量聚敛钱财,甚至政治身份污浊之人也堂而皇之的成为干部,完全丧失了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本质。更为愤恨的是人民的长城居然“官匪一家”,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公然欺压百姓,危害社会治安。小小的职位,饕餮的“胃口”,屡屡的罪行,横行十余年的霸道,都在说明着法治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监督的缺失、道德体系的崩溃。

假释人员在短短两年时间里成为科级干部,一路造假,一路蒙骗,居然骗过了三关五卡,混过了监督和评判系统。屡次犯罪,却被同样是领导干部的父亲庇护,逃过了审判,逃过了监督。刑警队大队长,组织黑社会犯罪,时间长达十余年,公安、司法、纪委、监察的“无为”,使当地社会法制、监督体系成为一纸空文,俨然一副老子天下自居的态度。把人民赋予的权利作践,违背了人民的意志,丝毫无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理想。

“封侯非我愿,但愿海波平”,戚继光为驱除倭寇,还祖国和人民以安定,祥和的环境,已把人生的信仰和追求提升到最高的境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谭嗣同立志变法图强的雄心,即使在酷刑面前也矢志不渝。或许他们的信仰超脱了普通大众,或许他们是沧海桑田中光亮的一粟,但作为伟大共产党员的信仰和追求不一样要这样吗难道骑到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恃强凌弱就是他们一贯的“作风”吗我国监督体制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因此要逐步改革监督体制上的缺陷,不断扩大监督的范围和力度,使权力运行过程中腐败行为“不能为”。

腐败现象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如果听任腐败现象蔓延,我们党和人民的政权就有可能被葬送。反腐败斗争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特殊表现形式,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腐蚀与反腐蚀、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政治斗争,是执政的为巩固政权建设而迫切需要解决的政治任务。如何加强法制监督,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 1、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水平。

腐败是从权力者思想腐败开始的。腐败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堕落,克服腐败现象必须狠抓思想教育。这是从内因入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从主观因素上根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当前,尤其要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1)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学习中纪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发展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努力成为带领群众的坚强领导核心。(2)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政治信仰和理论修养,以党风促民风,影响带动机关作风建设,让正气压倒邪气,使共产党员经受住金钱、物质、灯红酒绿等不良社会风气的考验,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反腐长堤。(3)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权力主体职业道德水平。国家的一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主体只是代行权力职能,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因此,要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理想,并把它奉为职业活动的行动指南;
要磨炼职业道德意志,用马列主义武装头脑,辨别善恶,分清美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要养成职业道德习惯,把变成自己高度自觉的要求,使自身权力的行使完全符合社会的要求。(4)加强法制观念,使权力的运行法制化。深入“四五”普法,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而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是领导者以言代法。要通过主观世界的改造,消除权力者主观腐败动机,矫正“不满足”、“攀比”、“侥幸”三个心理倾向,使权力主体对腐败行为“不愿为”。

2、健全法律体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一是要把反腐败斗争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借助于国家的强制力,使之具有更大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二是要随着形势发展及时制订行为规范,供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尤其要发挥党内法规较之国家法律更加、针对性强的优势,把国家法律不便做出规定的问题及时从党内法规的角度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这样做,既有利于监督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也有利于保护党员干部。

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公务活动中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逐步法定化,依法行政越来越成为政府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准则和要求。因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廉政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要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法规制度的实施。现在有些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并不是没有这方面的法规制度,而是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使这些法规制度成了一纸空文。要依靠法制反腐败,就必须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

3、依法治理权力,加强监督。

应逐步建立并完善修改、监督宪法制度;
检查监督法律实施情况制度;
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制度;
审查和批准政府计划、预算制度;
受理申诉、控告、检举制度;
询问和质询制度;
特定问题调查制度;
罢免和撤职等八个具体监督制度,以约束权力、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政治路线确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只有坚定正确的方向,领导干部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