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经贸机制的六大创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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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机制过去10年探寻了新途径,摸索了新办法,形成了新格局。金砖机制在新的10年,不仅应该为构筑经贸新秩序贡献洪荒之力,更应该贡献洪荒巨作。

当前金砖经贸机制绩效表现

金砖国家在未成立五国峰会等机制之前,一直保持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2006年形成国际组织后,虽然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创,但是经贸往来仍然取得了不错成就。

(一)贸易投资快速增长。

从总量上看,金砖国家经济总量高速增长。过去10年,金砖国家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从12%上升到23%,贸易总额占世界的比重从11%上升到16%,外汇储备已占到全球 40%,全球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 50%。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数据,2000-2016 年基于购买力平价计算的金砖国家GDP总量占世界经济的份额从18.8%持续上升至31.6%,金砖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6.7%攀升至51.0%,金砖国家作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可谓实至名归。2016 年,金砖国家的加权 GDP 增长率为5.0%,不仅高于世界经济的3.1%,而且远高于七国集团的1.4%和欧盟的 1.9%。换言之, 金砖国家引领世界经济增长的势头没有发生变化, 金砖的“成色” 依然很足。金砖国家不仅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当之无愧的 “领头羊”,更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和稳定复苏的压舱石。

(二)合作机制长足进展。

金砖机制的形成具有强大的经济基础,有内生的本能需求,也有外部的力量推动。从2011年金砖国家建立经贸部长会晤机制,到2013年审议通过《金砖国家贸易投资合作框架》,再到2014 年《金砖国家贸易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以及2015年的《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金砖国家经贸合作框架不断充实与提升。2011 年 4 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发布的《三亚宣言》确立了全新的经济合作模式, 即以包容性发展为方向、经贸领域为重点的全方位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包容性发展的关键是利益共享,这种共享不仅体现于金砖国家之间,而且也体现在金砖国家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这是金砖国家经贸安全合作机制的创新之处。此外,本次峰会还建立了金砖国家经贸部长年度会议机制。2013 年金砖国家通过了《金砖国家贸易投资合作框架》,2014 年又通过了《贸易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2015 年 7 月,金砖国家在乌法峰会期间制定了以贸易投资为核心内容的《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戰略》,明确了贸易投资、制造业、能源、金融等八大重点合作领域及合作举措;通过了《金砖国家电子商务合作框架》,全面启动金砖国家电子商务合作,促进实现金砖国家一体化大市场;承诺加强多边协调,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强贸易促进合作。会上各国还支持通过金砖国家出口信用机构加强对话,建立金砖国家共同讨论贸易合作的平台。该平台包括巴西担保机构、印度出口信用担保公司、南非出口信用担保公司、俄罗斯出口信用与投 资保险署、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特别是同意召开出口信用机构年度会议,探讨合作机会和未来可能采取的共同行动,以扩大金砖国家间以及对其他国家的出口。以贸易投资为核心的《金砖国家经济伙伴战略》,全面规划经贸合作蓝图,明确了贸易投资、制造业、能源、金融、互联互通和信息技术合作等八大优先合作领域。各国承诺加强多边协调,坚定地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2016年9月,金砖国家对制定《2020年前金砖国家贸易、经济、投资合作路线图》 达成广泛共识,并加强在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知识产权、贸易促进、中小微企业等方面的合作。2017年8月1-2日,金砖国家第七次经贸部长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通过了《金砖国家第七次经贸部长会议声明 》,就促进贸易发展、加强投资便利化合作、深化经济技术合作及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等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并达成了八项重要经贸合作成果,其中包括批准建立金砖国家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批准《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路线图》、批准《金砖国家电子商务合作倡议》、批准《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指导原则》、批准《金砖国家投资便利化合作纲要》、批准《金砖国家经济技术合作框架》,同时各方达成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的行动共识。历次峰会发布的有关经贸合作的成果既是对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秩序调整所做的准备工作,也是对未来推行国际经贸民主化的有益尝试。在这些合作机制和长远规划的推动下,金砖国家之间开展的双边和多边务实安全合作为金砖国家的共同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经贸机制现存问题

金砖国家合作机制自2009年启动以来迅速发展,不仅实现了成员扩容,还完成了由侧重经济、金融领域向政治与经济并重的转变。金砖国家在务实合作层面步步推进,目前取得丰硕成果。但是,由于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而且面临各种挑战,呈现不同程度的困难。

(一)脆弱性。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和风险不断累积,挑战和冲击着金砖国家贸易投资合作机制。例如,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放缓,全球贸易增速缓慢;主要大国经济动能和产业结构处于调整或再平衡的敏感期,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和汇率波动加剧;美国货币政策的外溢冲击,导致国际资本流动异常,这些外部因素不断影响着合作机制,而且给金砖国家贸易投资增长造成了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砖国家贸易和投资合作进程,削弱了支持维护全面务实合作的功能。

(二)稀松性。金砖合作机制迄今还只是一种对话、磋商层面的松散软机制,尚未形成协商一致的指导性规范,缺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缺乏日常事物处理沟通协调机构以及信息交换机制。由于缺乏权威的争端仲裁机构,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摩擦和争端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缺乏具有制度约束力的实质性投资合作规范,使金砖国内部的巨大投资潜力无法充分发挥。缺乏规范合同、法律条约等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准,必然导致合作机制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性不高。政策协调与互动不足,缺乏明确的产业合作方向和行动方案,困扰经贸投资合作的产业选择。在交通运输、能源产业等方面仍然缺乏协调一致的行业标准,产业合作效果并不理想。另外,金砖国家均在积极参与国际投资规则的调整,却忽视了金砖内部投资规则的重建。中国与巴西虽在 1994 年签署的投资保护协定,但一直未生效,中国与南非在1997 年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的处理方式还处于未知状态,中国与印度和俄罗斯分别在 2006 年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也是基于上一代的协定模板且并未发挥显著作用。

(三)片面性。合作机制尚不够完整和健全,局限于经贸、金融、全球治理协调等领域,没有设立各类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等专门的常设机构用以统一协调各成员国合作事务,也没有签订统一的对违约方所设定的约束性规范文件。此外,成员国对合作机制的投入分担与激励规制缺乏。治理结构也还不够合理,基本政府主导,企业、团体、民间及智库等主体参与不足,不利于高水平合作机制建设。另外,合作机制的代表性、广泛性不够。经过 2011 年扩员,目前金砖国家成员也只有 5 个,其成员数量与欧盟、东盟、南美国家共同体及环印度洋联盟等相比偏少;在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的代表性不强,印尼、墨西哥、土耳其、尼日利亚等重要新兴大国没有被纳入其中。与其他一些多边组织相比,综合实力也不够,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自然受到限制。

(四)滞后性。贸易投资合作机制化进程缓慢,不符合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政府主导和推动的力度虽较大,但企业、社团等民间力量参与渠道不多,国家层面的贸易投资合作框架并没有变为实实在在的企业红利和个人利益,因此,时过多年相关合作机制推进依然缓慢,无法满足金砖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另外,金砖国家的投資规则调整大多局限在单边或双边层面,对国际投资体系的影响力有限,跟不上TPP、TTIP 还是TISA 或 2012 年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等发达经济体主导的更具有代表性的贸易投资规则。

经贸机制创新方向

面对金砖机制的脆弱性、稀松行、片面性和滞后性,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金砖国家应该加强团结,做好经贸机制创新,推动金砖国家内外的经济发展。

(一)建立“贸易+”或“贸易++”体系。1.贸易投资+工程。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同时也可以吸引国际投资, 增长国际贸易, 提高健康和教育水平,降低收入不平等程度。金砖国家每年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大约是 GDP 的 4%-5%,需求缺口很大。金砖国家可以考虑通过完善和提升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带动相互之间的产品和服务贸易。2.贸易投资+金融。继续完善深化金砖国家之间金融服务体系。目前,金砖国家之间已经签署了《金砖国家银行合作机制金融合作框架协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金砖国家贸易企业支付能力有限的问题。金砖国家应抓住金融市场发展机遇,完善并用好现有金融合作机制,推动金融市场参与者、基础设施提供者和监管机构的良性互动。整合支付系统、证券结算和结算系统的设施,使其符合国际最佳实践,采用交付与支付 ( DVP) 原则以及各种其他流动性节约机制,使结算更有效率。具体而言,应充分发挥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的作用,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创新适合金砖国家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建立专项基金的方式为金砖国家贸易融资提供担保、进出口信贷、打包贷款等服务,建立更加强大、灵活的贸易结算和融资服务平台;积极推动金融市场设施大联通和规则制度一致性建设,提供安全高效的金融交易平台,推动跨境贸易、投资和金融深度合作;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层面沟通,密切关注创新发展动向,为贸易和投资合作提供稳定的宏观金融环境。3.贸易投资+财政。金砖国家可以协调出口补贴政策,提升财政促进贸易投资发展的成效;进一步简化税制、增强国家的税制竞争力,特别是在营改增、税收减免、打击逃税避税漏税等方面进行合作,促进贸易投资发展;建立税收优惠协调政策,避免税收恶性竞争,整体增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改革对外投资中的所得税属人原则,采用OECD国家的所得税属地原则,避免双重征税,提高个人和企业对外投资积极性;研究金砖五国所签的税收协定中各条款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然后再寻找五国能在税收协定政策方面进行协调的共性问题,甚至可以考虑能否制定一个金砖国家的税收协定范本。4.贸易投资+安全。金砖国家合作从经济领域拓展到安全领域, 并极力倡导提高合作的制度化、组织化水平。在反对恐怖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反对战争等方面充分合作,建立规范、有效、权威的投资贸易保护协定,保障投资贸易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金砖+”或“金砖++”合作体系。“金砖+”或“金砖++”是传统金砖合作的拓展模式,即通过金砖国家同其他发展中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组织进行对话, 建立更广泛的伙伴关系, 扩大金砖的朋友圈,把金砖合作打造成为当今世界最有影响力的南南合作平台。1.金砖+“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并不限地域、机构、组织、民族,任何地区、任何国家、国际组织、企业、民族都可以随时参与自由退出。因此,金砖国家合作完全可以纳入“一带一路”框架中。例如,俄罗斯和印度是金砖国家中的核心力量,同时也是“一带一路”沿线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 应通过加强中印、中俄贸易优势互补,来提升对全球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 为金砖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有力支持。2.金砖+RCEP。金砖机制是跨越大洲大洋的国际组织,可以与东盟、非盟等区域性国际组织进行合作,也可以在与RCEP等进行制度性合作。RCEP 是中国回应 TTIP等谈判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选择,并以“包容性竞争”倡导全球经济治理,这也将成为金砖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基本理念。3.金砖+联合国。金砖国家都是联合国成员,因此可以在联合国有关贸易投资的机构、会议与项目中进行合作,特别是加强同联合国贸发组织、工发组织、粮农组织等、粮食计划署等多边经济机构的合作。同时,在联合国框架下,推动建立联合国投资发展组织。联合国有专门的贸易发展组织,应该成立专门投资促进组织。4.金砖+WTO。WTO 是世界上重要的经济组织,在 WTO 的重要谈判中,金砖国家注意加强协商沟通,维护金砖国家利益;注重联合提案,保证提案的广泛代表性和深刻影响力。5.金砖+G20。金砖国家也都是二十国集团成员,因此可以考虑在金砖框架下进行全面合作,然后推广复制到G20。例如,可以推动G20全球指导原则提升为国际投资协议范本。指导原则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但是真正要落实还是得有标准合同,可以考虑在G20框架下早日推动建立规范协议样本。也就是说,在提出《全球投资指导原则》的基础上,主导推出《全球投资协议范本》,然后推动建立类似世贸组织的世界投资组织(World Investment Organization,WIO),最终推动签订世界投资协定。

(三)完善和健全金砖经贸合作机制。1.建立金砖国家贸易定价机制。金砖五国间的贸易产品大多是农产品或矿产品等大宗资源型产品,但由于全球定价机制不合理等问题,这些产品的价格易有大幅波动。例如俄罗斯和巴西经济就受制于石油和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因此,可以考虑就大宗商品的定价机制方面进行合作。2.建立金砖国家共同反对逆全球化机制。参与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尽快启动起草金砖国家对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原则立场和行动计划的研究,并开展在 G20 和金砖国家之间各层次上的相关外交磋商。与此同时,参与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还将为推动金砖国家通过相互之间的务实合作、建设一体化大市场提供可靠抓手。3.建立金砖国家贸易救济机制。建议成立“金砖国家贸易救济共同基金”,资金由各国按各自贸易份额出资,主要用于金砖五国内部贸易争端和纠纷的防治和解决;用于在贸易争端裁决中被判为受损国的产业救济。以此来缓解金砖国家对华贸易不平衡的疑虑,为金砖合作增添新的内在动力。

(四)加快扩版为新兴国家合作平台。金砖机制要想发挥更大作用,提升代表性、广泛性和权威性,应考虑吸纳印尼、墨西哥、土耳其、尼日利亚等重要新兴大国,扩充为新兴国家合作平台。当然,要早日明确成员国加入和退出程序并形成纲领性文件,推动金砖国家经贸获得更广泛的支撑。

(五)推动谈判签署金砖国家投资协定。借鉴杭州G20峰会出台的《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加快推动签署金砖国家投资协定,弥补金砖国家合作的制度性不足,并为商签金砖国家自由贸易协定打下基础。

(六)开启金砖国家自由贸易区谈判。作为发展中经济体的代表, 金砖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 即要提高经济治理话语权, 获得自身整体利益的提升,实现较高的合作剩余,又要充分平衡各国之间的利益诉求,因此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尽管金砖国家之间目前还存在较多的贸易摩擦,但金砖国家之间贸易联系较为紧密,具有建立自贸区的贸易基础。其中,俄罗斯与中国、中国与 巴西、中国与南非、巴西与印度、巴西与南非、印度与南非互为重要贸易伙伴。中国对巴西出口贸易强度强,同时巴西对中国出口贸易强度也较强,说明中巴间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髙,同理,中国与南非、印度与南非之间也存在较高的产业内贸易水平。金砖国家可以在实现贸易便利化、形成贸易优势互补机制的情况下,开展建立贸易自由区的谈判。因为,构建金砖国家自由贸易区是扩大贸易合作规模、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贸易优势互补的有效途径。通过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可以最大程度遏制金砖国家贸易保护势利抬头, 有利于金砖国家间分享彼此发展红利,提升金砖国家整体经济实力。

总之,金砖国家拥有丰富自然和人力资源、广阔国内市场、巨大发展潜力、充裕政策空间,经贸合作上升趋势不会改变。虽然金砖国家之间存在一些竞争性的经济领域,但是金砖国家在经济领域的很多方面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印度軟件业和服务业比较发达, 有 “世界办公室”之称;中国的工业和制造业比较发达,有“世界工厂”之称;中国拥有13亿人口,是巨大的“全球市场”;巴西的森林、矿产、农产品等资源丰富,有“世界原料基地”之称;俄罗斯的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储量巨大,有“世界加油站”之称,南非的黄金、钻石、铂金等产量丰富,有“金钻之国”之称。“世界办公室”“世界工厂”“世界市场”“世界原料基地”“世界加油站”“金钻之国”,完全可以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建立金砖国家利益、责任和命运共同体,成为探索全球治理与国家治理新模式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