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产业化的利与弊

舞蹈产业化形成对民族民间舞蹈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包括要求舞蹈团体要树立精品意识、对演员的培养、吸收和借鉴其他“姐妹”艺术的表现形式;舞蹈产业化对民族民间舞蹈发展起到的负面作用,包括对舞蹈教育的影响、对民族舞蹈原生态的破坏、对舞蹈创作的破坏。

当今世界处于“多元化”、“经济全球化”、“地球村”作用日渐显著的时代,如何抓住机遇,把我国灿烂的民族民间舞蹈文化推上世界舞台,成为世界民族舞蹈文化中的一颗明珠,我认为主要的途径就是产业化。对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保护,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很有限的,只有吸引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才能使民族民间舞蹈文化得到广泛的保护和发展。而只有将民族民间舞蹈的变成“商品”,成为可以出售的、给投资人带来经济利益、转化成资本的时候,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商。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形成一个双赢的局面。

舞蹈产业化可以促进舞蹈团体树立精品意识,优胜劣汰。“酒香也怕巷子深”,一个舞蹈作品如果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商和观众群体,必须要做到物有所值。要打造精品舞蹈。

首先,培养尖子演员。

舞蹈是通过身体的韵律、神态的传情达意的艺术形式。因此,表演者文化素质、艺术修养的高低对作品的表现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只有依托于一批优秀的内外双修的尖子演员才能更好地表达和体现作品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编导的意图,投资人必然会在提高演员的待遇上加大投资。一方面提高了演员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舞蹈事业中来。

其次,树立多元化思维,吸收借鉴其他“姐妹”艺术的表演形式。从几年的演出市场成功的例子来看,流行艺术演出多属于“特殊剧场”类别的大型多媒体综艺演出,出现了一种艺术回归的趋向,回归到了艺术最早的“诗、乐、舞”一体的形式。另外大量的舞美、灯光、空间艺术、视觉艺术等与舞台艺术的融合,使舞蹈本身具有了更大的艺术张力。

再次,舞蹈产业化有利于促进舞蹈艺术的优胜劣汰。

在产业化进程中,舞蹈作品作为商品,投资生产商品的投资商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必然要求商品能创造更大的剩余价值,从而促进商品的质量提高,以及生产商品所用时间的缩小,缩短创造周期。另一方面,投资商必然要求不断有新的作品出现。以新鲜不同的卖点来刺激市场,以满足人们的喜好,从而促进舞蹈编导不断创作出具有时代感的新作品。一些优秀的作品受到观众欢迎,作品必然经久不衰地被保留下来,而那些品味低下、质量伪劣的作品必然被市场淘汰。

综上所述,可以说新时代背景下舞蹈产业化是必然的。这对舞蹈艺术、舞蹈编导、舞者的影响是积极的多方面的。例如:爱尔兰舞蹈《River Dance》,它走的就是一条商业路线,而且获得了巨大成功。在《River Dance》中,编导以爱尔兰踢踏为主要元素,加以时代感极强的灯光、音效、道具、化妆等舞台美术配合,以一条潜在的爱尔兰民族文化为线索,透过爱尔兰踢踏的动作,踏实的舞步、单纯挺拔的舞姿、多样队形的变化,通过与勇猛、张扬的西班牙踢踏和自由、随意的美国踢踏舞的对比,使观众在欣赏到一台高品质的商业演出的同时,又能感受到爱尔兰民族坚定沉稳、积极向上、勇敢乐观的民族性格,同时也对爱尔兰民族文化有了一定的了解。《River Dance》利用爱尔兰本民族舞蹈、音乐元素,运用现代化的视听效果的展演,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一股“踢踏热”的风潮。通过一个版本、多个演出团体的商业模式,在欧洲、美洲、亚洲的多个国家同时上演,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爱尔兰优秀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也以“踢踏舞剧的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

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大国。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民族舞蹈,这是我们巨大的精神文化宝藏。如果能够合理的开发,运用舞蹈剧场这一形式,通过现代媒体的传播,依托厚重原生态舞蹈底蕴、利用现代化的舞美手段、特色鲜明的编创理念、完善的市场运作机制,舞蹈产业也必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舞蹈产业化经济模式,对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的主要作用是积极的,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产业化对我国民族舞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首先是对舞蹈创造的影响。

舞蹈产业化必然要面对市场消费群的整体欣赏水平进行创作。就现阶段我国的整体欣赏水平较低这一现象来看,投资商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必然要求编导在创作时按观众的要求进行,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一些媚俗、品味低下的作品流入市场,影响到舞蹈艺术的健康发展。

其次,是产业化对舞蹈教育的影响。

众所周知的一个道理:“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说明培养一个舞蹈演员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是很大的。但是,产业化要求提高利润时减小先期投入就成了投资商所选择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现在社会上很多打着学校招生的名号,实则是招聘“交费演员”。这一现象使很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就只会跳一两个打群舞,最多是一个伴舞演员,这样对于高素质舞蹈人才的培养是极为不利的。

最后,是舞蹈产业化对原生态民族舞蹈的破坏。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但是如果想让民族民间舞蹈走向世界,必然要对其进行整理加工,使其能被不同文化背景的各民族观众所欣赏理解。这对民族舞蹈来说表面上是有利的,它把散落于民间的民族舞蹈系统地搜集整理出来,但同时它又使民族舞蹈脱离了本身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失去了原有的朴实与生机,加以商业因素的影响,以及其他舞蹈元素的注入,导致民族舞蹈的大融合,使民族舞蹈失去其原有的特点,加以媒介转播对原生态地区的反传播,使经加工整理的注入其它流行元素的舞台民族舞蹈对原生态地区的民间舞蹈有所影响,最终有可能对原生态民族民间舞蹈形成极大破坏或负面影响。

由此可见,舞蹈产业化经济模式对民族民间舞蹈的保护和发展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可以为舞蹈的发展传播提供一个有利的经济平台。另一方面它又有可能对民族民间舞蹈长期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在舞蹈产业化道路上必须把握好对民族艺术舞蹈、民族商业舞蹈、民族民间原生态舞蹈三者之间投入比例的正确性。利用民族商业舞蹈为民族艺术舞蹈的推广传播、民族民间原生态舞蹈的保护、民族民间舞蹈的研究提供经济支持的同时,依托民族艺术舞蹈提高民族商业舞蹈的艺术品质,并不断在原生态舞蹈中吸取养分发展民族艺术舞蹈。

我相信通过合理的经济运作模式、精湛的演技、浓厚的民族特色会让民族民间舞蹈在得到商业利润的同时,又会进一步使民族民间舞蹈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推广与发展,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总有一天会让全世界各族人民对我们的民族民间舞蹈有更深的了解,一提起中国就会想到中国民族舞蹈文化。

参考文献:

[1]罗雄岩.中国民间舞蹈文化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1(1).

[2]刘美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原理[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3(11).

[3]郭庆美.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1).

[4]彭宽.大河之舞的开放与坚守[N].中国文艺报,2003年10月10日.

(作者简介:秦 威(1978.10-)男,北方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