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案例教学法——《建设法规》课程案例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摘 要】建设法规课程的全过程案例教学法是指选取一个具有一般性的工程项目,将该项目从前期阶段直至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件编成一系列案例,课堂上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介绍相关法规,随时插入该项目作为案例,使整个课程的案例教学具有一致性与连贯性。在课堂教学中采用这种方法可以使学生有条理化、系统化的深入理解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法律问题,从而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建设程序 全过程 案例教学
  
  《建设法规》课程是高校建筑工程类专业的必修课,课程既具有法规类课程理论性强的特点
  又具有工程类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采用案例教学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建设法规体系包含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而一般教材的编排顺序与此过程并不一致,案例教学过程中对案例的介绍相对独立,缺乏必要的连贯性,并不能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学生很难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系统性的把握。基于此,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对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创新采用了“全过程案例教学法”,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传统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及局限性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分析和研究现有的案例,理解成文法内容并推动成文法的发展与完善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具体形式包括课堂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等。案例教学法的特点是,学生学习法律和法律原则,不是通过死记硬背具体的法律条文,而且是通过学习、研究大量的案例来掌握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在上课之前,学生必须认真钻研老师发的案例汇编,查阅相关的资料。在课堂教学上,基本的方式是问答式,对话式或讨论式。教师在讲课中不断提问,与学生一起就某个虚拟的案例或实例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引导学生总结出法律的原则、规则以及各种法律之间的关系。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能够启迪学生的积极思维,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对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大有益处。这种教学方法尽管有很多优点,但是在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实践操作中有很大局限性。原因如下:
  1.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不适用于建设法规课程教学
  尽管此课程是工程类课程的专业课,但是课时有限,一般不会超过40个课时。在有限的课时内要介绍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勘察设计法律制度、建筑法律制度(包括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安全、建设工程监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转让等)、市政建设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等二十余种法律法规,仅仅将这些内容有重点地介绍给学生就需要将近30个课时,即便有些内容布置给学生去自学,学时最多也不应超过4课时(毕竟有些内容课堂讲述的效果要优于自学,因为教师能即时对一些问题作出解释,帮助学生理解)。这样案例教学的时间大约为十几个,在有限的时间内要完成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内容谈何容易!要在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要专门组织案例分析、还要组织课堂讨论、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等,如果全部完成这些工作,每一项都像走马观花一样,看似很热闹,但学生实际留不下深刻印象。如果选择其中的几种方法,效果会大打折扣,更何况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这样的教学方式对法学类专业学生效果明显,但是对于法学基本功并不扎实的工程类学生来说基本是看热闹,教师受专业局限并不能给予学生最专业的指导。可以使用的案例教学方法主要集中在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案例分析和组织课堂讨论三方面。
  2.一般的案例搜集方式具有较大局限性
  教师搜集建设法规一般主要通过互联网和历年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的考试题。互联网上资源丰富,案例很多,但是由于案例来源过于庞杂,很多案例只是针对某一专业,案例之间没有连贯性,造成教师在讲课过程中看似介绍了很多案例,但实际上有些案例的深度不够,学生并不能留下深刻印象。用考试题作为建设法规课程案例教学的案例来源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办法,只是目前这些考试题主要集中在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三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建设法规课程对案例类型的要求。
  基于以上两个原因,要想收到较好的效果,达到“案例教学”的初衷,必须对传统的案例教
  学方法进行改革。
  
  二、建设法规课程全过程案例教学法可行性分析
  
  建设法规课程的全过程案例教学法是指选取一个具有一般性的工程项目,将该项目从前期阶段直至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件编成一系列案例,课堂上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介绍相关法规,随时插入该项目作为案例,使整个课程的案例教学具有一致性与连贯性。下面结合教学实践对建设法规课程全过程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上及实践上的可行性进行简要分析:
  1.理论可行性分析
  建设法规相关教材的章节编排顺序是各种建设法规的罗列,没有完全将项目建设程序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建设法规体系涵盖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完全可以将现有章节顺序打乱,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来编排,这样的讲述顺序更加贴近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如下图所示:
  按照项目建设程序重新排序后的课程讲述顺序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建设从业资格法规、城市及村镇建设规划法规、土地管理法规、房地产开发用地、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法规,其中市政建设法规、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节能法规包含于前边章节之中,与其他章节穿插进行讲述。
  
  通过以上调整,将选定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编写成案例,与课堂理论教学内容顺序一致,二者相辅相成,必将会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2.实践可行性分析
  建设法规课程全过程案例教学法实施的关键是案例的编写。首先应该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项目。可以选取某商品房小区的建设过程作为研究对象。教师通过互联网、相关执业资格考试题以及实践经验获取案例雏形,根据选定项目对这些案例进行改编,使案例中事件发生的时间、当事人、因果关系前后一致。然后根据课堂理论教学内容将案例分成相对独立的若干部分,每部分提出相应的问题。由于建设法规课程不仅涉及民用建筑,还包括工业建筑与其他类型工程,这些工程的相关案例可以在典型案例分析结束后个别介绍,这样一来,案例教学内容既重点突出又内容全面,既包括一般情况又不忽视特殊情况。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建设法规课程全过程案例教学法在实务中是完全可行的。
  
  三、建设法规课程全过程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及注意事项
  
  全过程案例教学法如果要顺利实施并获得较好效果,离不开教师与学生双方的共同努力。实
  施过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每次上课前教师将下次课用到的案例讲义下发,学生课下进行预习。讲义内容包括:案例、有针对性的问题、参考文献。在此过程中教师需要注意的是问题的设定应该留有余地,使学生有思考的空间。学生则需要提前阅读相关参考文献,对案例及提出的问题心中有数。
  2.每一部分的理论教学完毕后,教师适时提出案例、组织学生讨论、选择学生发言、对各种看法进行点评、给出参考答案、解答学生疑问、对本次课程进行总结。此过程教师需要提前做足准备工作,对学生可能提出的问题预先做出充分的准备,控制每项活动的时间,掌握好节奏。教师要抓住重点,抓住主要矛盾,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课堂上,教师和学生地位平等,共同讨论学术上的问题和法律上的疑点,但在讨论中教师自始至终都应起主导作用。学生需要预习本次课内容,课堂上善于思考,积极参与讨论。由于法规类课程的特殊性,同一事件可能有多种处理方法,因此教师给出的参考答案也许并不是唯一答案,在教学双方的互动中集思广益,能够学相长,教师与学生共同进步。
  3.在全部课程的案例教学结束后,教师应按照法规内容而不是项目建设程序对各项法规进行总结归纳,这样学生对所接触建设法规有整体性把握。
  4.课程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成绩与课堂成绩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占60%,课堂成绩占40%,这样一方面能够减小单纯闭卷考试的弊端,一方面能够调动学生课堂讨论的积极性,最终对学生对于知识的把握有促进作用。
  
  四、建设法规课程全过程案例教学法实施效果评价
  
  笔者本学期在给本科工程管理与工程造价的学生讲授建设法规课程中采用了上文介绍的全过程案例教学法,通过与学生交谈以及对教学文件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学生普遍反映此门课程的学习过程需要更多的主观能动性,要想学好本课程并且取得较好的考试成绩不能被动的接受教师提供的一切知识,也不能通过考前临时突击获取考试中的高分。尽管课下需要占用一定时间进行预习,但是每次课程的预习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会带来过多负担。认为这样的学习内容更加贴近于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印象较为深刻,改变了过去认为法规类课程理论性强,对实践指导性不强的认识。
  这种将建设项目程序作为案例教学的方法在每一部分一般案例介绍完后插入其他类型工程案例,便于学生对不同类型工程进行对比,同时也使教学内容在条理清楚的前提下更加全面。
  
  参考文献:
  [1]胡向真,肖铭.建设法规——21世纪全国应用型本科土木建筑系列实用规划教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李永福,史伟利,张绍河.建设法规[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