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中的应用


  【摘 要】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的提高不可忽视,如何加强案例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教育指导功能,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是思政课教师不得不思考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应用
  一、高职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课的基础和心理特征
  (1)基础薄弱、社会认知能力较低。高职学生开学的第一个学期就要学习基础课,而在此之前的高中阶段,学生对相关课程的学习仅限于应付考试,所以学生对什么是思想道德、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学习这些内容,还是模糊不清的,或者说是似懂非懂的。所以,高职学生在学习该课程时基础几乎是零,如何在他们进入大学门槛时指导他们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认识法治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2)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同中学时期的音乐、美术等课程一样,高职学生一进校就进行了专业选择,凡是与本专业无关的课程一概视为副课,一般不被学生重视,因而上《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时睡觉、玩手机、看小说、听音乐甚至谈笑风生的比比皆是。学生没能意识到该课程是一门提升自身修养的、能帮助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树立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一门修身课。所以,老师就要多动脑筋,从多种途径纠正学生认识上的偏差,提高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和兴趣,从培养优良学风上着手,帮助学生修身、守法,将学生培养成有德有道的人、培养成遵纪守法的人、培养成德智体美全民发展的合格公民。(3)学生主动学习该课程的动力不足。由于主观认识上的偏差,学生对基础课重视不够,所以课余时间根本没有主动学习和钻研的动力;客观上辅导员和专业老师、就业指导老师等都强调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高技能型专业人才,因而学生误以为只需要学习好专业知识,其他课程学与不学无关紧要,以致在基础课的学习上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二、案例教学法的优点及运用
  (1)案例教学法的优点。一是案例教学法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启发性。社会生活中已经发生的真实案例大多发生在学生家乡周边乡镇、城市街道或者校园内外,贴近学生、贴近群众、贴近社区,与老百姓的生活、与社会道德风尚密切相关,甚至有些案例就是在校大学生所为。由于刚进大学的高职生,思想基础薄弱,社会认知能力较低,利用真实、客观存在的事例来启发、教育他们,能够最大限度激发他们分析问题的积极性、好奇心,并通过这些案例发生、发展的经过及产生的后果让学生深入思考、集体探讨、启迪智慧、训练能力,达到利用故事情节教育、感染、激励学生,把惩恶扬善、宽以待人、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团结和平等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寓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去,既能使他们轻松掌握课程内容又能回避本课程天然的枯燥乏味性,达到寓教于学、融趣味性和说理性相统一的效果。二是案例教学法生动具体、易于接受。根据高职学生不重视基础课的客观事实,教师将精心挑选的案例运用多媒体课件、网络链接、QQ群等形式将案情及待探讨的任务形象生动地展示在学生面前,可以很大程度上吸引他们的眼球、引起他们的共鸣,从而让学生能够在不经意中接受思想上的教育和情感上的洗礼。通过试验,学生对该课程的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基础课不再是不受欢迎的单纯的政治课了。三是案例教学法顺应了高职教学改革的潮流。高职教学改革提倡任务驱动、项目教学法等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只需要老师通过多媒体课件展示案情、给出任务,其余的时间交给学生去思考、讨论、总结,最后教师进行点评,这种教学方法,一反过去那种教师满堂灌、学生讨厌学的常态,大大减轻了教师的负担,活跃了课堂气氛,也顺应了高职教学改革的潮流。(2)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基础课中的运用。一是利用正面案例激励、鼓舞和引导学生,培养学生优良的品格和坚强的意志。高校基础课分为两部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前一部分的案例教学主要是如何利用案例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观,使他们真正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在某种意义上,“基础”课其实是一门人生哲理课,是通过教学启发学生对关于人生的诸多思考,以解决学生如何做人、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等基本问题。针对这一部分的教学,我们主要采用正面的典型人物、事迹、经典的名人名言等来激励、感染学生,如:“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这一部分,我们把周恩来年轻时的一句座右铭“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加以引用,并同时适当补充一些周恩来任总理期间的气死西方人的经典语录及外国元首对周总理的高度评价,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说:“中国如果没有毛泽东就可能不会燃起革命之火;如果没有周恩来,就会烧成灰烬。”以此来激励我们当代大学生要像周总理那样热爱祖国,将爱国主义放在高职学生德育教育的首位。二是利用反面案例来警示学生,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利用反面案例来警示学生,让他们知道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不能做的事情如果做了,应该怎样补救 、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如利用“熊猫烧香”案例来警戒那些自作聪明的大学生,不要利用高等教育这个平台学到的专业知识来危害国家和社会,否则会葬送自己一生的幸福。利用云南大学马加爵故意杀人、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交通肇事后又故意杀人的行为来警示学生,漠视他人的生命和权利的人,自己的生命和权利必然会被剥夺和限制。让学生通过这些反面案例时刻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反思,明确自己的追求和不足,进而树立科学理想,明确人生航向,不断砺志、砺言和砺行,走健康和谐的成才之路。三是案例的选取应该具有代表性、体现时代性、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两节课的时间稍纵即逝,在选取案例时一定要将本堂课的教学知识点都能够通过案例体现出来,因此案例的典型性即代表性显得非常重要。第一节课将案例进行展示,并根据本次课的知识点设计问题让学生思考、讨论,第二节课让学生讨论分析后教师进行点评,结合知识点将要掌握的内容一一讲解,所以案例不能过多,否则时间不够,也不能体现重要的理论要求;90后的学生接受的都是崭新的学习理念,老生常谈的东西对他们吸引不大,所以在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上一定要体现时代性,能够紧扣时代主题,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如高新技术领域的职业道德和犯罪问题、高速运转的机器和交通运输工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风险的防范及责任问题、市场竞争机制下公平与不公平的道德和法治较量等等,着重从思想和政治的高度来分析和把握,例如2011年2月利比亚大撤离事件,极大地反映了中国的强大及中国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历时27天,穿越9000公里,海陆空多管齐下,紧急撤退35860名中国同胞,创造了世界外交史上的奇迹。所谓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战斗力等等,纸上谈兵的说教,是何等的苍白无力!一次撤退,却能让老百姓什么都懂了。从这次利比亚撤离事件中,我们感受到了祖国的强大和对人民的关怀,生在这样一个国度,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爱我们的祖国?在讲解案例时,语言上的抑扬顿挫,措辞上的神采飞扬,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和政治上体现基础课的教学目的。四是注重运用“活”的案例,身教重于言教。教师每天上课时的言传身教就是最好的“案例”,思政课教师一定要做好学生的表率,做一个师德标兵。给学生树立一个个道德典范,从不浪费一支粉笔、不乱丢一根烟头、不讲一句脏话做起,言行举止文明、优雅、沉稳、理性;学法、用法、做法治社会的领路人。
  总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有很多,我们因材施教,以案例教学法为导向,综合运用其他多种教学方法,打造思政教学新思路,强化思政教学新理念,力争把高职学生培养成国家和社会需要的综合性、高素质、强技能型专业人才。
  参 考 文 献
  [1]谢春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境界刍议[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10)
  [2]孙楚航.免费教育师范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探索与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