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案例教学法探析


   摘 要:本文从案例教学法的原则、方法、注意事项等方面,分析了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案例教学法。
   关键词:职业教育;案例教学法
  
   高职高专法律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专业型、操作型法律专业技能人员的重任,因而,结合培养目标在教学中应注重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传授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案例教学法在提高学生智力因素的同时,也发展和提高了学生的动机、兴趣、情感和性格等非智力因素,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的原则
   1.联系实际原则。联系实际原则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生活实际,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加强各种教学与实际的联系,注重学以致用,使学生在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中学习知识、认识社会,提高他们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知能并重原则。知能并重原则要求教师在对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重点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创造性能力和操作能力,并使他们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3.启发诱导原则。启发诱导原则是指教学活动应以启发为主,引导学生从质疑问题、答疑解惑中理解教学内容,融会贯通地掌握知识。案例教学法是教师采用启发式教学的良好载体。
   二、案例教学法的阶段划分
   1.案例策划阶段。主要任务是运用新的教学理念正确进行教学设计。首先,深入钻研教材内容,了解本班学生的情况。其次,提出教学目标。第三,确定教学思路。第四,设计教学工具。
   2.案例展开阶段。中心任务是放手发动学生、充分依靠学生来完成学习任务。要切实贯彻“以学定教”原则,灵活运用事先设计的教学方案;引导全班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
   3.案例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评析学生的学习效果,反思自己的教学理念,提炼教学经验与教训。要求任课教师把自己的认识水平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从而透过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
   4.案例的撰写、制作阶段。案例作为一种作品,大多是由三个部分组成:案例的背景、案例的展开和案例的总结。案例展开部分的写作须突出三个要点:突出主要问题或主要任务;突出主要学习步骤;突出学习方式的转变。
   三、案例教学法的方法
   1.列举案例法。列举案例法是指教师在授课中,为了说明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或某项法律条款的内容或某一实践问题而列举一个或一组案例,目的在于揭示现象、说明问题。
   2.讲评案例法。讲评案例法是指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一教学内容而对某一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东西,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
   3.讨论案例法。对某一法学课程的主要章节进行讲授后,为了巩固学习效果、检验学习水平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这一方法要求教师必须事先准备好有一定针对性和难度、有不同意见和结论的案例。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运用讨论案例法的关键和目的。
   4.旁听案例法。教师为配合讲课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组织学生进行旁听。这一方面有助于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同时能使学生对于各类诉讼有一个直观的、感性的认识。旁听案例法作为一种现场教学方法,还能加强教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
   5.实习案例法。在学习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实际操作,模拟法庭。实习案例法是一种具备综合内容的学习方法。它不但可以使学生掌握知识,更能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组织和创造能力,培养非智力因素。
   四、案列教学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教师应当转变教育思想,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案例教学法以传授已有的知识为起点,注重培养学生思维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运用系列案例教学法时,教师应当首先给学生讲清楚利用系列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的预期目标,使学生明确学习方向,并自觉地向这一目标迈进。
   2.精心准备案例。列举案例法对案例的细节没有过多要求。它可以是几句话就讲完的一个案例,也可以是在一节课内讲完的一个案例;它可以是实际案例,也可以是教师根据有关材料加工而成的案例。讲评案例法中的案例一定要反映、揭示现实社会中的某些问题,通过教师的讲解给学生以启迪和思考。
   3.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最好是“双师”型教师。教师作为教学的主体,首先自己应当明确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方式、方法和过程,这样才能灵活、熟练地运用系列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不是培养纯学术型、研究型法律人才,而是培养从事执法、司法、管理、法律服务等一线工作的应用型、技能型法律人才。因此,案例教学法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中处于重要地位。这一教学方法反映法律职业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有利于提高学习者的整体素质,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实现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