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摩”政策实施的阻力及推行


  摘要:近年来,由于摩托车的运行特性国内很多城市先后实行了“禁摩”政策。我国许多城市都对摩托车采取了禁止上牌的措施,有的城市甚至对摩托车实施部分道路禁止通行的规定。2007 年的一纸禁令,广州市进入后“禁摩”时代。回顾广州市推行“禁摩”的发展历程,是在阻力中渐进发展的。本文将从公共政策实施过程的角度对广州“禁摩”政策中的阻力及推行,进行理论性的分析。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since many cities successively has carried out "taboo the motorcycle operation characteristic property in the homeland rub " policy. A lot of city of our country all has adopted the regulation forbidding the car-license application measure , some cities to implement part of the roadway No thoroughfare to motorcycle even on motorcycle. 2007 year of one prohibition, Guang Zhou City enters "taboo in the day afer tomorrow rubbing " a times. The development course "that the taboo retrospect Guang Zhou City is carried out rubs " , is advancing gradually developing in resistance. The angle will put process into practice from common policy "forbids the main body of a book to Guangzhou rubbing " resistance and practice in policy, analysis carrying out theory"s.
  关键词:政策实施 “禁摩” 阻力 推行
  Key words:Policy is put into effect "Taboo is rubbed " Resistance Be carried out
  作者简介:马驰(1982-)女,黑龙江人,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城市公共事业管理。
  
  迄今为止,全国共有170多个城市,陆续实施的“禁摩”。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禁摩”实施势在必行。该政策的推行在经过“限摩”到“禁摩”的适应期后,在不断调整中得以扩大推广,最终正式出台,走出了一条适合广州“禁摩”的渐进性发展道路。
  一、广州“禁摩”的实施背景
  摩托车的问世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除日本式摩托车的主要生产国之外,还有意大利、印度、印尼、泰国、德国、西班牙、巴西等30多个国家也大量生产摩托车。方便快捷和经济实惠的摩托车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突出的交通事故、社会治安、环境污染等问题。
  随着广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了尽快树立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和成功举办2010年亚运会,广州市政府对摩托车的发展政策经历了从限制到禁止的过程。广州市从1991年开始限制摩托车上牌,2004年5月1日起扩大市区“限摩”范围,到2007年1月1日起市区全面“禁摩”,整个过程历时15年。自2007年1月推行“禁摩”政策以来,从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社会治安、人居环境等角度来说,利大于弊。
  二、“禁摩”实施的阻力
  广州禁摩不是第一,也绝非唯一。中国的“限摩、禁摩”历程是北京从1985年开始的,禁限封杀没商量,使整个行业胆战心惊,岌岌可危,自然导致在文明、民主、有序的名义下,市民对禁摩政策的实施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禁摩”与民权
  按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摩托车是有权挂牌照上路行驶的,而不给摩托车上牌照则明显违反了该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要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准予登记的各项条件,有关部门就应依法为之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为最高准则,权威性是最高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相违背,否则无效。车管部门如果不给摩托车发牌照,那就是行政不作为,是胡乱作为,是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如果处罚上路的摩托车,那是滥用权力,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二)“禁摩”与民生
  用“三个代表”衡量一项政策是否很有必要,看这项政策是否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看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发展。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最新的调查表明:超过八成摩托车主认为摩托车必不可少或比较重要,普遍认为禁摩对工作和生活影响很大或影响较大,其中,“谋生类”车主的反映更加强烈。“禁摩”后,如何将摩托车车主的德损失降至最小,适当转化职业当成为市政府解决的重点。
  (三)“禁摩”与经济
  广州目前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摩托车生产大市。据统计,广州摩托车年生产能力达到25万辆,2005年出口创汇近3亿美元,今年产销量有望突破28万辆。摩托车行业的产值已占广州市国民生产总值的2%。面对着这样一个市场规模巨大的产业,发展却受到了社会环境和有关政策的制约,造成400多万辆摩托车产能的放空,这对广州的社会经济发展将产生摧毁性的打击。
  (四)“禁摩”与诚信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诚信乃理政之本。城市管理任何一项规章的颁行,都必须慎之又慎,因为这其中涉及公众的利益,毫无疑问,无论慎重程度还是决策水平,政府信用贯穿始终。摩托车在城里行驶的负面作用并不是因为数量多了才发现的。市政府曾一度支持摩托车的大量上牌,现在又出尔反尔,此一时彼一时的政府决策,不考虑公众,只考虑管理者本身利益的做法,与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要求是背道而驰、南辕北辙的。
  三、提升实施政策效果分析
  (一)健全正规法制法规
  当前的“禁摩”做法存在着令人遗憾之处,虽然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和法律为 “禁摩 令”提供法律依据不存在立法权限的障碍。地方政府在涉及分配资源的任何重大举措时, 都应当通过正当法律程序,采用更加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去协调 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保障每一个公民在国家法律框架下的生活生存空间。健全交通法律法规的法律许可范围,正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与物质设施。
  (二)妥善解决职业转换
  为了稳妥地推进限摩,兼顾各方面利益,因禁摩而导致失业的广州市摩托车经营、维修服务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可到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享受社会保障和相应的职业介绍及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失业后重新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女性35周岁、男性45周岁以上从事社区服务业的,享受政府给予1年的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资助。
  (三)产品企业化升级
  整个广州摩托车行业和市场发展逐步成熟。从摩托车市场层面看,广州摩托车行业仍然有很大的国内外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摩托车国际市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市场需求量大、增幅平稳,带来拓展国外市场的新机遇。摩托车行业及市场正处于转型时期,中国摩托车工业的发展环境、行业与市场正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这种转变给整个摩托车工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反应到了个体上,务实、求变、做强已经成为行业共同的主题。
  (四)建立便民出行机构
  为了解决因全面“禁摩”所引起的超10万客流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问题,市交通部门正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对局部公交线网调整,增加外围区公交线网覆盖密度、扩大地铁运行区域等。尤其是黄埔区、萝岗区等公交薄弱、地铁未通区域,对其现有线网进行优化调整,并开行小部分新的线路。与此同时,扩大公交地铁接驳专线的覆盖范围。继续优化调整市区的公交站点,为市民提供便利。
  结语:
  广州“禁摩”政策的全面推出在经过了漫长的渐进性修改、试验,在10年间不断完善、调整,以达到互适的效果。其实施过程顾及多方利益、强调主流作用,执行三年多以来,收到了切实可行的效果。交通有序、噪声减少、车匪隐匿、城市形象提升的效果,虽然该政策在实地执行中遇到过一些阻力,但推行“禁摩”政策,从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社会治安、人居环境、长远发展等角度来说,利大于弊。相信,随着政策实施的越来越合理化,基础应用越来越民意化,其实施过程也将逐步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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