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法理魅力,彰显育人功效


  摘要:法理是法律精神与人类智慧的集中体现。在《法律基础》课程中通过展示法理魅力能有效彰显该课程的育人功效。在教学实践中结合案例讲法理、运用法谚讲法理、与时俱进讲法理,有助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有助于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助于推进党的创新理论“三进入”。
  关键词:法律基础;法理;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2)01-0125-02
  《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2006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在全军院校开设的一门公共政治理论课。法律基础则是该课程的重要内容。由于法律基础是公共基础课而不是法学专业课程,在教学中出现了“重法条,轻法理”的现象。笔者在多年教学实践中深深地体会到,要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质量和实效,运用法理魅力促进育人功效尤为重要。
  1.法理是法律精神与人类智慧的集中体现
  所谓“法理”,即法的原理,是指“形成某一国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门法律的基本精神与学理”。法理是法律科学的历史积淀,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法理”的无穷魅力就在于通过对法理的逻辑分析,可以洞察法的真谛,明白法律是什么,法律为什么是这样,从而为学习部门法律知识、真正理解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指导。不仅如此,法理还通过其特有的魅力,向人们展示法律的文化内蕴,揭示法律的内在原则、价值和理念,引发人们对生活式样、价值、人类的精神等问题的思考。
  以民法为例。从古罗马的市民法到现代民法,民法在其悠久的发展历史中形成了丰富而深厚的制度传统。民法作为市民社会之法和商品经济之法,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贯穿于民事立法、司法、守法之始终,具有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私法自治等特点。这些正是民法的精神实质所在,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特征。其中,私法自治是整个民法的核心。私法自治确认和保障了民事主体的自由,允许个人自由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这一制度因素成为了民法发展最重要的动力。可以说,整个民事法律制度就是创设在私法自治原则基础之上的。因为民法是市场经济之法,而私法自治原则最直接地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需要。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可能赋予当事人行为自由是市场经济和意思自治的共同要求;另一方面,如何优化分配有限的自然资源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运作规律,私法自治即是民法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必然反映,因此,私法自治、平等、自愿原则也贯穿于民事制度之始终。
  2.展示法理魅力,铸魂无言。育人无痕
  作为公共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基础课不仅要进行普法教育,它更是一门铸魂育人的重要课程,是培养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那么,法律基础课在铸魂育人工程中承载着什么使命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二是社会主义法制(治)教育。展示法理魅力则是法律基础课完成铸魂育人使命的必然要求。
  第一,展示法理魅力有助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提出,作为知识传递过程的教学和作为善的意志形成的道德教育是统一的;“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的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则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因此,道德教育是法律基础教学的应有内容。同时,法理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类智慧及人们对现实的理解与经验,蕴涵着人类的理性与社会的基本道德要求。国家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已经注入了在思想道德教育中所要表达的内容。法制(治)教育通过传授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理念,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使学生在理论上有所知晓,在思想上有所提高,在行为上有所适从。
  大学阶段正是青年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得到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思想道德教育中,针对学生的思想特点以及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惑,结合相关知识点进行法理分析,不仅能使学生深刻理解法律的規定,还能使他们进一步懂得法律的价值追求以及对人们行为的引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帮助他们认同法律的价值目标并自觉将法律规范作为自己行为的向导。
  比如,在讲授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时,不仅要向学生讲清楚共同犯罪的概念,还有必要通过对案例的恰当分析,讲清讲透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以及“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通过课堂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厘清构成共同犯罪的各种情形。如此讲解的目的是要使学生明白“哥们义气”讲不得,不该帮的忙帮不得。如果无原则地帮助“朋友”,可能会糊里糊涂地导致共同犯罪。通过法理的分析,学生就能懂得当“讲义气”违背了“正义”时,自己该如何做出选择。可见,法律基础教学寓道德教育于法理分析,使思想道德教育更具理性魅力。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
  第二,展示法理魅力有助于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5个方面。2011年3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快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大学生的守法精神,无疑是高校政治理论课承担的重要任务,法律基础课更是责无旁贷。大学生只有拥有正确的法律观念,在法律框架内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够强化自己的职责意识和使命感。法律基础课通过对法理的诠释,能向大学生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启迪大学生学会用法的理论、观点去观察与思考社会,从而激发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的情感,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信仰。
  第三,展示法理魅力有助于推进党的创新理论“三进入”。推进党的最新理论系统进教材、生动进课堂、扎实进头脑(简称“三进入”),是中央军委赋予军队院校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也是军队院校保持办学治校、教书育人正确方向的重要之策。推进党的创新理论“三进入”,必须紧跟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步伐,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中心内容。法律基础课是传播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传播党的法治思想的主要渠道。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以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法制发展的规律,是关于法的本质和规律的真理体系。只有真理,才具有永恒的魅力,也才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并成为他们的智慧。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人民进行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的中国化。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基础课只有讲好讲活了法理,才能展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真理魅力,才能增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