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实施对移动通信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摘 要】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深入推进,现行税制的整体框架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问题日益凸显,“营改增”是大势所趋。2012年1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序幕在上海拉开,随着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预计今年上半年,通信行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实施对通信企业的影响,从经营状况、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应对的措施。我们认为,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從长远看将逐步弱化“营改增”实施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通信业;影响;措施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2012 年1 月1 日开始在上海试点,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按照有关部署,“营改增”将在多地试点的基础上预计于2014年6月1日在通信行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实施将对我国通信行业将会产生较大影响,通信行业应如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别是如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来应对这些不利的影响,本文针对以上问题进行系统的讨论。

一、移动通信行业的特点

从实施范围看,移动通信业属于生产服务行业,财务核算较为复杂,分支机构层次较多,地区分布较广,不适合于在部分地区试点,移动通信“营改增”的实施将在全国同步进行。

从业务结构看,移动通信行业的产品较为复杂,既有基本电信业务,又有增值电信业务,所有产品适用一个税率不太合适该行业的特点,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初步确定移动通信业的销项税率标准将分为两档:基础电信业务按11%税率征收;增值电信业务按6%的税率征收。

从实施时间点看,2014年是移动通信行业加大4G建设的关键一年,三大运营商将加大投资规模,大量设备的采购以及进项的抵扣,税负相对减少会让移动通信业的“营改增”实施更好过渡。

从纳税结构看,营业税模式下,移动通信行业缴纳的税种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及营业税,这两项税额约占移动通信行业缴税金额的98%以上。如果实行增值税,企业不再缴纳营业税,受收入及成本均会同步下降的影响,且实行初期成本下降的幅度将没有收入下降幅度大,因此企业利润将有所下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将有所下降,但增值税缴纳额度预计将远大于原营业税模式下缴纳的营业税总额。

二、“营改增”实施前后移动通信行业相关税收处理的差异

“营改增”前,移动通信业收入采用营业税进行税收处理,收入根据3%列支缴纳营业税;预计“营改增”后,对于销售手机部分则适用税率为17%;基础电信业务按11%税率征收;增值电信业务按6%的税率征收,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进项税额根据可抵扣的项目取得可抵扣发票的进项税额合理抵扣。

在营业税模式下,移动通信行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包括赠送用户小灵通(手机)、电话机、SIM卡、网络终端或有价物品等实物),属于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在增值税模式下赠送行为将视同销售处理。

三、税改对移动通信行业的影响

1.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从营业收入看,增值税价税分离及预计的增值税税率与现行的3%的营业税差异较大,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额度将会大幅下降。从成本结构看,受大部分的开支项目类型尚未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及前期大量投资带来的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不能抵扣的影响,公司成本费用中可抵扣的项目相对较少,能抵扣的项目主要包括终端销售、维修费、水电费等,预计可抵扣的成本额度占总成本比不超过30%;从利润看,因营业收入产生销项税下降的幅度远大于成本费用可抵扣的进项税的额度,导致公司利润将会下降,税负增加;从资本开支看,因为建安业尚未纳入试点改革,房屋及建筑物、基站建设(建安部分)、房屋维修等均不能抵扣,可抵扣的金额预计仅占总资本开支的一半,大量增加了企业税负。因此,从短期看“营改增”的实施对移动通信行业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大。

2.对市场营销的影响

一方面,电信业增值税率预计使用11%及6%两档差异税率,前期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移动通信企业推出不同套餐销售计划,如预存话费送手机、签约月使用费送流量等组合业务。流转税业务中,存在混合销售和兼营两种特殊情况。当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为准确的计算各项业务收入对应的销项税额以争取低税负,需要对现有各类套餐进行重新梳理拆分。另一方面,原有的营销方案涉及赠送、捆绑销售、积分兑换等行为可能会确定为视同销售行为,将大大增加企业的税负,如果寻求新的营销模式以企业应对激励市场竞争的需要的同时能降低企业税负是困惑移动通信企业的重要问题。最后,在客户服务方面,需做好因价税分离影响的资费、客户账单、合约变动的解释,将增加客户服务成本。

3.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对财务管理的影响涉及各个方面。从预算考核与统计分析看,口径的变化需要做好影响的分析及同口径数据的转换;从资产管理及税务管理看,将增加较多增值税管理的内容,特别是税务管理将大量增加从采购、发票、纳税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量及管理难度;从财务管理系统看,目前电信业财务管理系统都相对较为庞大,从核心的ERP系统至相关的预算、资产、报账、物流、采购等相关系统均需要按照增值税的模式做好改造,改造工作涉及范围太广。

4.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移动通信行业目前执行的均为遵循萨班斯404条款的内部控制体系,原有体系是在营业税模式下设计的。在增值税模式下,很多内部控制的重点将发生改变,比如如何做好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控制,确保尽可能取得进项税发票并按时抵扣等。

四、移动通信行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

1.加大培训力度,增强人员意识

“营改增”的实施涉及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包括:供应商选择、资费套餐的设计、营销方案的设计、合作伙伴的选择、业务流程的变更等等,都需要业务部门充分理解增值税的实施对我们移动通信行业的影响是什么?应该如何做才能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因此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梳理各个链条的影响,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的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增强各线条人员的效益意识,才能从源头开始对“营改增”工作进行管控。

2.重新梳理流程,优化管理模式

在销项侧管理上,重新梳理因价税分离、差异化税率、视同销售等方面对流程的影响,要细化现有流程,增加财务审核环节,将业财融合的思路融入到营改增实施中,从全流程管控确保销项税额在合法合规基础上争取最低。首先针对差异化税率,应将现有科目进行分拆、资费套餐及混合销售业务进行拆分,做好业务和税率的匹配、业务与发票项目的匹配,确保价税分离的准确性。其次,应逐步减少视同销售的促销方案,通过收入折扣折让等营销方式进行有效替代。总之,应通过合理方案设计,确保不必要的销项税额降至最低。

在进项侧管理上,重点做好项目是否可抵扣的梳理、采购管理、报账及时性要求及非常损失需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管理工作,在各个关键环节需明确责任人问责条款,确保应抵尽抵操作的最大化。首先在采购管理上,要建立有效的采购效益评估体系,将增值税抵扣率作为评估采购效益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优化采购管理确保进项抵扣率的最大化。其次,加强进项发票报账管理,梳理审批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审批的效率,确保发票抵扣的及时性。最后应合理利用考核手段,设计适当的考核指标,有效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地执行。

3.相关系统联合改造,确保融合过渡

随着现代企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深入,移动通信行业的信息化程度已经属于较高的水平,网络管理、业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均建立了较多信息化系统。“营改增”涉及系统改造的工作量重大,除了网络管理的系统外,其他相关系统均需要根据增值税价税分离及通信行业预计实行差异化税率的特点做好相关改造。系统改造工作首先应在集团层面统一做好所有系统规划及设计,确保各系统间改造步调的一致,系统间接口的畅通,并通过同步联合测试确保实施后的正常使用。其次,集团内部各单位应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管理优化需求做好个性化的开发改造。

移动通信行业实施营改增迫在眉睫,虽然从短期看会有各个方面的影响因素,但这些通过企业的梳理机优化都可在长期解决。因此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其对优化业务模式和营销方式,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都有积极的作用。

五、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实施“营改增”对通信行业的影响,重点提出了在“營改增”过渡阶段相关的应对措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实施开展,对于移动通信行业有积极推动作用。移动通信行业特点与其他已执行增值税的企业差异较大,相关企业一方面需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营改增”顺利过渡,另一方面,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的摸索,不断提升管理手段及优化操作流程,将各方面的影响逐步弱化,推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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