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纺织业影响综述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了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对已报关出口的商品由税务部门将其中所含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制度。出口退税作为国际贸易中的通行做法,也同样为我国所采用。在各个不同的政治和经济背景下,尤其是在不同的法律背景下,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纺织工业是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产业,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我国纺织业的发展影响巨大。
  
  一、我国纺织品出口退税调整过程
  
  随着经济和外贸发展,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经历了不断的调整,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也不断在调整中。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我国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1995年7月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10%。1996年12月退税率继续下调至6%。1998年起为摆脱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增加出口退税以鼓励出口国家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1%。1999年1月上调至13%,7月再次上调,至15%。2001年7月棉纱、棉布、棉制品出口退税率由15%上调至17%。2005年1月国务院调整中央和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2006年9月国家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11%。2007年7月1日我国再次大规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与2006年以纺织品调整为主不同的是,这次调整的范围扩大到了服装和部分纺织原料上。其中,服装、鞋帽、箱包产品大类由13%的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粘胶纤维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幅度较大,从11%下调至5%。
  
  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纺织品出口的影响
  
  (一)1993年~2003年退税政策调整对纺织品出口影响。隆国强对退税政策做了效应分析后得出结论,出口退税作为一项调节和促进出口的政策措施来说,起到了扩大出口规模的作用,并由此来增加外汇收入和国民经济的增长。他得出,退税率上调1%,会使出口增长1.09%,GDP增加0.5586%,税收收入增加0.887%。后来的学者大都采用了隆国强的方法,如苏定东、刘军、牛锐、阎坤分别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经济学模型,模拟出口退税所带来的经济效应,得出的结果基本类似。
  董皓、陈飞翔基于滞后一期的时间序列数据,量化了退税政策的出口鼓励效应,得出退税支出增加1%将刺激本年度出口增长0.453%。同时,产品的加工程度越深,技术含量越高,退税对其的出口鼓励效果就越显著。同时,出口退税政策还可以成为政府刺激落后地区发展、吸引外资的重要措施。
  万莹利用1985年~2003年的统计数据对中国出口退税与外贸出口和国民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出口退税对中国出口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激励效应不亚于直接财政投资。
  可见,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出口退税政策经济效应的实证研究上,学者们较为一致地认为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对出口增长具有显著的鼓励效应,并由此带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针对此阶段政策调整对纺织业影响的研究文献较少,但从以下纺织品出口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退税率的上调对纺织品出口增长的激励作用。从纺织品出口来看,1994年实行增值税后,实行17%的全额退税,期间纺织品服装出口年均递增17.74%;1996年~1998年国家退税率下调,加上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纺织品服装出口年均递增3.2%;1999年~2002年退税率上调,期间纺织品服装出口年均递增12.75%。
  (二)2004年、2005年退税政策调整对纺织品出口结构的影响。2004年起开始的出口退税调整是以调整地方负担不均衡,优化产品出口结构为目的。
  陆薇以2000年和2004年、2005年的纺织品出口结构为样本,对纺织品出口结构进行了探讨和分析。结果显示,税率下调后,出口结构有所改变,但总体格局变动不大。我国产业用、装饰用纺织品方面出口比重还需加大。同时,从纺织品角度看对抑制贸易顺差作用不大,纺织品退税率还有下调空间。另外,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中初级加工产品的比重逐步下降,深加工产品比重逐步上升,说明退税政策调整对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陈军才通过干预模型分析2000年1月至2004年5月的各项出口数据,研究本次出口退税调整对不同贸易方式和不同性质企业出口的影响,结果显示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对进料加工贸易的影响程度超过了一般贸易,对进料加工贸易和来料加工贸易的影响程度超过了对出料加工贸易,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幅度远大于国有企业。
  刘书兰认为,新出口退税政策改革短期内会导致出口额下降,但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方式的转变,理顺国内出口秩序,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同时用非汇率的手段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减少贸易摩擦,缓解中央财政压力。
  吴凤娇认为,13%的退税率仍处在较高水平,现行出口退税制度在提升纺织行业竞争力、减轻就业压力的同时,也给国内经济和纺织行业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纺织品这种低技术含量产品的退税率过高,不仅不利于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纺织品内需与外需增长不平衡的现状;另一方面,优惠的出口退税政策造成了国民收益的减少及地区收入差距的扩大,同时,还导致严重的纺织品出口骗税。因此,她建议进一步降低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完善出口退税法律规定,建立出口退税奖励机制,促进纺织行业向集约型方向转变。
  总的来说,各学者对这一阶段的政策调整的作用认识较为一致,此次调整对我国出口纺织品内部结构的优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深加工的比重有一定的上升,但从纺织品角度看对抑制贸易顺差作用不大,并且国内产业结构总体格局变动不大。要实现纺织品行业向集约型方向的转变,出口退税的税率制定、法律规范以及奖励机制等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三)2006年9月出口退税率下调对纺织企业的影响。此次调整之后,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已下降到了平均只有11%,调整范围包括棉纺行业、化纤行业、丝绸行业、毛纺行业、针织行业及部分非织造行业等10多个纺织主要子行业。
  虽然2006年我国纺织服装业遭遇人民币升值、原料成本居高不下、出口退税下调、他国贸易限制措施不断等重重压力,但整体出口形势依旧保持稳定增长,可见我国纺织业出口有着强大的内在惯性,这种惯性不易受到外在压力的冲击。
  具体到企业而言,外部、内部的变化其实已经对企业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2005年国内主要纺织子行业平均净利率在2%~5%左右,纺织全行业平均净利率仅为3.48%。出口退税率的进一步下调,使纺织品出口企业成本上升问题的困扰进一步加深。2006年1~10月除棉纺行业、丝绸行业平均净利率略有上升之外,其他纺织行业净利率均有所下降。
  朱宇通过抽样调查和博弈模型研究出口退税措施、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出口商品结构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发现,出口退税已经成为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外贸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因此而削弱了其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据此研究结果,他指出针对不同产品采取不同的退税标准:对一些发展层次较低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和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应采取尽量低的出口退税率标准,以促使这些行业的企业提高自主创新和产品升级的内在动力,提高产品档次,避免低价格的恶性竞争;而对于已经获得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则应提高出口退税率,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保护产品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