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复制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可行性研究


  [提要] 基于上海自贸区建立以来实施的税收政策模式具有可复制性特征,结合黑龙江迫切发展贸易经济特别是边境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客观需要,采用类比分析、判断推理等方法,分析黑龙江省贸易发展问题及症因,评述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及其特点,并从贸易发展环境需求、贸易区位适应性、经济发展内需动力和相关政策配套机制健全等层面,论证黑龙江省复制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的可行性。
  关键词:黑龙江;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
  基金项目:2015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黑龙江省复制上海自贸区的税收政策研究”(编号:15048)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0月13日
  一、引言
  近年来,黑龙江省经济发展遇到了极大的困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经济环境的作用,也有内部经济发展不利的影响,其中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的贸易,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要破解黑龙江经济发展困局,需多方位思考,探索一条新的路径,上海自贸区建立以来的各项税收政策制度实施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按照中央部署,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体系可建成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模式,这必将推进新一轮贸易发展浪潮,也为具有漫长边境线但贸易水平一直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的黑龙江省复制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经验推动本省贸易经济振兴指明了方向。
  二、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发展对税收政策的客观需求
  (一)黑龙江省贸易形势分析。黑龙江省贸易经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产生和发展,其以绥芬河为龙头的边境互市贸易起步早,运行快,发展活跃。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支持,发展后劲严重不足,隐忧严重。
  1、增长停滞不前。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在2006~2010年间获得较快发展,其间只有2008年因受经济危机影响出现下滑,其余年度增长明显,贸易额从128.6亿美元增至2010年的255亿美元,增长近100%,年平均增长近20%。但2011年之后就逐步停滞不前,2014年与39个国家(地区)贸易往来超亿元,其中对俄贸易占比约60%。当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值389.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0.1%,而边贸进出口仅为91.2亿美元,同比下降3.8%,在全国处于末流水平。(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进入“十二五”以来,只有2011年较上一年度有爆发性增长外,其余年份几乎停滞不前,至2014年,贸易总额仅比2011年增长1.04%,增速下降明显。而同期全国贸易额增长速度虽然也明显放缓,但总量也增长了18%,年均增长近6%。作为边境大省,其贸易额占全国贸易额仅为0.9%,占当年该省GDP(2,447亿美元)比重的15.5%,这显然与其边境大省地位不符。
  2、对俄贸易依赖明显。黑龙江省对外经贸不断发展,现有贸易对象已近40余个国家和地区,但各贸易对象间贸易额差距较大,全省贸易额中,对俄罗斯贸易额一直占有较大比重,如表2所示。(表2)显然,“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对俄贸易比重呈逐年攀升走势,至2014年已接近60%,根据统计数据作为全省贸易第二对象东盟地区在2014年贸易额仅为23.6亿美元,相当于对俄贸易的1/10,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对外贸易中对俄罗斯依赖明显。同时,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近年来也一直在全国对俄贸易中占重要地位,基本占据全国对俄贸易的1/4。
  3、贸易结构不合理。2014年黑龙江省出口商品主要集中在初级产品领域,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都较低,占全省出口额的80%左右,其中机电产品约占32%,服装鞋帽等纺织品约占33%,农产品约占10%,而高新技术产品不足2%;当年全省进口商品主要集中在资源品领域,原油、大豆等大宗原料超过80%,高新技术产品仅占1.6%。由此可见,黑龙江省对外贸易依然处于较低水平、贸易结构不合理,这也制约着贸易整体水平的提升。另外,从贸易方式看,黑龙江省贸易主要依靠一般贸易,占全部贸易额比重超过70%;其次是边境小额贸易,约占20%,加工贸易仅占约2%。这一贸易方式结构不利于拉动经济发展。
  (二)扭转贸易发展劣势亟须专门税收政策支持。影响区域贸易发展的因素较多,包括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和区域内组织决策路线和方向影响,还有历史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执政思想观念制约影响等,然后就是税收等相关政策。总体看,可分为非政策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两类。非政策类因素除思想观念约束外都较容易解决,比如黑龙江省中俄边境线开放的所有通商口岸,都是字面上的或者说是中俄两国根据外交交涉商定的,根据外交部换文确认的,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中方持积极态度,俄方态度并不积极,往往是几经中方推动,情况才有所改观。
  对于税收政策,是支持区域贸易经济发展的主导要素,也是黑龙江省贸易经济严重落后形势下迫切需求的。多年来,黑龙江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省份,除了国家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外,并没有专门促进边境贸易发展的相关政策。而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政策,均直接针对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八大制造行业,主要采取新购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增值税额的“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按不超过规定最低年数的40%幅度内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但随着2009年新增值税法实施,以及有关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和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政策出台,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基本不再有专属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见,目前黑龙江省贸易发展并无专门税收优惠政策,边境贸易也同样在全国统一的基本税收框架内运行。上海自贸区快速建成和迅猛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专项税收政策的投资刺激效应强烈,资本集聚功能巨大。黑龙江省作为资源大省,为国家贡献了几近全部的地下矿藏和地上森林资源,也是最重要的粮食战略储备供应省份。目前乃至未来,黑龙江省可持续发展必须寻找新的经济源和经济发展支撑点,进出口贸易特别是边境贸易将是本省经济逐步回暖和快速提升并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引擎。在国家间接地逐步取缔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之后,应该有新的税收支持体系与之相衔接。借助本省贸易基础环境,复制上海自贸区政策成为目前促动贸易发展的最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