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教”与“评学”的博弈

摘 要: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环节。在教学过程当中,评教与评学的互动作用不可忽视。本文通过运用博弈论分析发现,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构成了教学中的一对博弈关系,之后运用“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评教与评学博弈的负面效果,并提出了形成评教与评学良性博弈的对策。

关键词: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博弈论;囚徒困境

一、 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个别高校逐步实践学生评教制度。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高校都将学生评教纳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之中。随着对高校教师教学的关注,为提升教学的地位,学生评教的地位不断被提升,如将学生评教结果运用于教师的“末位淘汰”与“一票否决”,有的学者提出“学生评教并非一项辅助性质量保障措施,而是成为了整个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根本制度,对高校教学工作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除学生评教之外,教师评学也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教师评学是涵盖考试成绩、学习动机、学习品德、课堂参与、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等综合性、开放性的綜合评价体系,集知识目标、情意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于一体,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根本价值取向。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相互作用,为形成高质量教学提供了重要保障,构筑成为教学质量的第一道防线。

学生评教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进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从而促进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教师评学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促进学生的反思与提升,最终也是为了促进学生个人的发展。由上所述,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从理论层面上来讲都应当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却不尽然,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与其最初的目的都相去甚远。在学生评教被赋予至高地位的同时,教师的“评学”的权威性、客观性及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都受到了损害。由于学生评教结果对教师职称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如“一票否决”或“评教后10%不得参与当年职称评定”等规定,在实际评学过程当中,有的教师为了取得较好的学生评教结果可能会在教学过程当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考试前划定范围甚至直接给出考题让学生去准备,在批改试卷时“放水”。学生也可能会为了获得较好的考试成绩而用评教来“威胁”老师,也可能认为评教与自己无关而敷衍了事。这样的结果就是学生评教不能改进教学,而成为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评学不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之间的博弈可能会带来负面结果,因此迫切需要分析现状、探讨两者关系,避免负面效果,促进二者良性互动发展。

二、 博弈关系的形成

博弈是指在一定规则的约束下,基于直接相互作用的环境条件,各参与主体依靠所掌握的信息,选择各自策略(行动),以实现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成本最小化的过程。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存在相互作用时,行为主体如何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决策,以及这种决策是否达至均衡的问题,反映了博弈局中主体的行为以及相互作用间冲突、竞争、协调与合作的关系。博弈论对人性的基本假设是: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是指在具体策略选择时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论研究的是理性人之间如何进行策略选择的。理性人追求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根据博弈论的假设,学生与教师都是理性人,都希望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益。学生希望在既有的成本之下,学校能够最大限度地为自己的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文化环境,物质环境涉及宽敞明亮的教室、先进的教学设施、藏书丰富的图书馆等,文化环境及课堂纪律、课堂气氛、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校风、畅所欲言的平台以及社会文化背景等。学生希望学校为自己的学习创造条件,提供优良的教学师资队伍,享受高质量的教学,并且在评教这一平台上行使自己的权力。与此相对应,教师也希望可以通过既有的教学条件获得最大的收益。

一对博弈关系的形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有两类主体,他们之间能够彼此影响对方的行为抉择;二是这两类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三是这两类主体对自己的行动具有完全自主权。教师和学生符合以上条件。首先,教师和学生作为教学的两大主体,关系十分密切,教师评学与学生评教彼此影响,密不可分,学生评教的结果会影响教师的职称评定,教师评学会影响学生奖学金的申请甚至毕业、就业。其次,教师和学生都是理性人,追求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虽然教师和学生最终可能并不能真正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但是毫无疑问地他们在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之前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作出最大的努力。除此之外,学生与教师都有能够实现自己利益的权力,如学生拥有评教权,教师享有评学权,为实现利益最大化,他们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利用”自己的权力。最后,教师和学生对自己的行动具有完全自主权。教师对自己的行为具有完全的自主权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大学生基本已年满18周岁,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他们都具有自主决策能力,会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集中体现了学生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博弈。有学者提出“从根本上说,教学过程是一个博弈过程”、“评教、评学是师生间教学博弈过程的延伸”。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构成了教学上的一对博弈关系。

三、 “囚徒困境”中的评教与评学

1950年由Tucker提出的“囚徒困境”模型是博弈论中的经典分析模型。其基本内容为:两个共谋犯罪的人被关入监狱,不能互相沟通情况。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确定,每个人都坐牢一年;若一人揭发,而另一人沉默,则揭发者因为立功而立即获释,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狱十年;若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实,二者都判刑八年。在这个经典模型中,甲、乙都面临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然而,不管对方选择什么,甲、乙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如果同伙抵赖、自己坦白的话放出去,抵赖的话判一年,坦白比不坦白好;如果同伙坦白、自己坦白的话判八年,比起抵赖的判十年,坦白还是比抵赖的好。结果,甲、乙都选择坦白,各判刑八年。如果甲、乙两个罪犯都选择抗拒的话则都只被判刑一年,这显然是最好的结果,但是在他们追求利益最大化时这一点却往往是很难做到的。

接下来运用“囚徒困境”模型来分析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的博弈。假设囚徒博弈矩阵中的两方为教师与学生,他们有“合作”与“拆台”两种选择,最后产生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教师和学生选择“合作”,教师给学生10分,学生也给教师10分,达到了共赢。第二种情况是,教师选择“合作”,而学生选择“拆台”,因此学生得10分,教师得0分。第三种情况是,教师选择“拆台”,给学生0分,而学生选择“合作”,给教师10分。第四种情况是,教师和学生都选择“拆台”,各得1分。通过对上述四种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第一种情况即师生都选择“合作”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第四种情况明显不符合理性人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最坏的选择。

现今,有的教师可能会为了获得较好的评价结果降低要求,放松课堂管理,对学生的迟到、睡觉、玩手机甚至旷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忽视实际情况而给学生打高分,同样的,学生为了“报答”教师而给教师不错的评教结果。通过对湖北某地方高校两百多名学生的调查发现,43.7%的学生会给予课堂管理宽松、降低考试难度的教师较高的评教成绩,26.5%的学生会因为担心教师报复而不敢给低分,61.2%的学生对能够给予学习上各种“便利”的教师更高的評价,68.1%的学生给予对严肃、刻板、不留情面的教师更低的评价。从以上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师生的“合作”策略带来很明显的负面效果。目前,在高校,教师考前划定范围、考试与批改“放水”已司空见惯,反其道而行的老师则会被学生埋怨,不被理解。虽然学生评教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但其重要性也不可忽视。通过对湖北某地方高校的调查发现,51.5%的教师认同学生评教,78.7%的学生认可学生评教的重要性。

除了师生都选择“合作”的情况,还有师生都选择“拆台”的情况。这样的拆台只会形成恶性循环。在评教与评学博弈的负面效果影响之下,教师对评教结果听之任之,有些学生认为评教与自身并无多大关系而冷漠以对。通过调查发现,65.9%的学生认为“学生胡乱评教的现象很严重”。评教、评学作为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如果不能发挥其作用的话对教学质量及其提升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因此必须摆脱博弈困境,真正发挥评价制度的效用。

四、 让评教与评学形成良性博弈

评教与评学制度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只有评教与评学进行良性博弈才能真正发挥功能。

(一) 合理定位参与者的地位

要让评教与评学形成良性博弈必须明确教师、学生及管理者在评教评学中的地位。教师是学生评教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不能被排除在评教之外。教师对自己这一群体的状况最为了解,最有发言权,应该参与到评教指标的设计当中去。在实际评学过程中,学生通过评教权对教师的影响从而在评学中占据了一定的位置,但明显评学是不应该被学生影响的。在实际评教评学过程中,管理者成为主导者,他们设计评价指标,用评教结果来考核教师。教师、学生、管理者在评教评学中地位的缺失和错位导致诸多问题的产生。要保证评教与评学的良性博弈就必须重新定位教师、学生与管理者的地位。在学生评教上,教师与学生要占据主要地位,管理者是服务者的角色。在教师评学上,教师理所应当要占据主导地位,不受影响和干预,确保评学的客观性。只有明确教师、学生、管理者在评教评学中的位置才能保障评教与评学评价功能的发挥。

(二) 构建师生沟通的有效渠道

评教与评学博弈困境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师生沟通不畅。学生不了解教师在所教课程上的付出,不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从而导致误解,认为老师只是为了“折磨”自己而提高要求,不近人情。有的教师掌握的关于学生的信息较少甚至是错误的。有的教师认为学生希望课堂管理宽松,学习要求低,能够容易通过考试,因此这些老师会为了取得较好的评教结果而去迎合其所认为的学生的这些心理来评学。但是实际上有的学生并不是这么认为的。这样的理解偏差就形成了评教与评学的非良性博弈。因此,要形成评教与评学的良性博弈就必须构建师生沟通的有效渠道。教师要向学生表明自己的期望与要求,征求学生的意见,调查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并不时进行反馈。而学生也要向教师表明自己的态度,提出合理要求。只有师生双方沟通渠道畅通,能够彼此获取关于对方的正确信息,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和态度,才能避免误解,最终有利于评教与评学良性博弈的实现。

(三) 建立有力的规范机制

根据博弈论,教师和学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在评教与评学的过程中可能会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偏离初始目标,因此就需要外部机制进行约束。对评学结果要进行复查和抽查,确保评学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完善教学督导听课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访谈与问卷调查,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状况,将结果反馈给教师以便改进。学生评教的结果应当由专人进行分析,对有问题的评教结果进行深入调查与问责,将评教结果反馈给教师。制定评教与评学守则,规范教师与学生的评教与评学行为,尤其要对违反守则的行为给予惩处。必须依靠有力的外部机制来约束教师和学生不顾集体利益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的盲目行为,进而让评教与评学形成良性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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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赵斌,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