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经济专业经济法教学相关问题探讨


  摘 要:作为专业必修课程,经济专业的经济法教学应区别于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学,同时,经济法课程中的案例教学并不是简单地在理论讲授过程中穿插案例,此外,要避免把经济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当作纯粹法学课程或经济学课程的边缘化倾向。
  关键词:经济法 案例教学 边缘化
  
  目前,我国高校中普遍把经济法课程作为经济专业的公共必修课,希望经济专业学生既懂经济又懂法律,希望学生通过经济法的学习,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经济法律处理实际经济工作事务,笔者在数年的经济法教学实践中发现,通过仅仅五十个课时左右的经济法教学要达到以上培养目标具有相当难度。为提高经济法教学效率,使经济法教学更有针对性,笔者通过本文对经济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时刻把握经济专业经济法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的区别,使教学更具针对性,提高教学效果
  
  不少经济专业学生在经历经济法课程学习后,被问起学习内容时一脸茫然,在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也不会主动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来处理。之所以出现以上现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经济法教学中没有区别对待经济专业和法学专业,而简单地把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学方法用于经济专业的经济法教学,经济专业学生对相关内容不易理解和接受,而出现教学质量不高的现象。
  经济专业与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有以下不同点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1、二者所包括的教学内容不同。经济法作为一独立的法学部门,其概念可以表述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订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根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如产业法、计划法、投资法、预算法等,包括市场秩序法,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包括社会保障法,如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等。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学,是在此经济法定义的基础上,组织教学内容,它讲授的是作为一个独立法学部门的经济法,主要是一种社会法。作为经济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与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学内容大相径庭,按照纯法学定义下的经济法体系来组织经济专业的经济法教学内容,对该专业的教学来讲有诸多弊端,内容过于狭窄,不能满足经济专业学生学习工作的需要。经济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主要考虑学生在学习、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经济相关法律问题,并以此为中心组织教学内容,可以概括地称其为经济法律。如经济专业学生应了解企业制度,尤其公司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了解公司法律制度,掌握公司治理结构,把握公司运行特点,对经济专业学生是不可或缺的。合同是现代交易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从事经济工作不了解合同法律制度是不可想象的,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违约责任的追究对经济专业的学生从事合同实践都是至关重要。现代交易中,支付多以票据流通来实现,因此,对经济专业来讲,票据法也是重点内容。此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对市场秩序的规范,一系列的市场秩序规范法律制度对经济专业学生也是学习重点,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保障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等。但是在这些经济专业重要的经济法律课程中,公司法、票据法属商法范畴,合同法属民法基本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属现代经济法中的市场秩序法。因此,经济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不仅包括现代经济法内容,还包括民法、商法、及其他部门法内容,这样才能满足经济专业学习的需要,教学中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经济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不宜选用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而针对经济专业的经济法教材能很好地涵盖经济工作的法律需求,更适合经济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
  2、二者教学目的不同。经济法在法学专业中是研究基本法律部门的重要学科之一,与民法、商法等部门法学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共同形成法学学科体系的主干。法学经济法课程作为系统构建法学知识和培养专业能力的课程之一,是法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经济专业经济法在功能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其主要作用在于强化经济专业学生对经济法律知识的掌握,完善其知识结构,完成培养复合型人才这一目标。经济专业经济法课程目的在于帮助经济人才掌握合相关法律知识,因此,课程要首先重视知识的传递。课程内容应紧紧围绕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侧重法的实然性的介绍,明确法律规范的信息获取途径。在此知识传递的过程中,注重能力培养,侧重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操作。
  3、法学专业与经济专业学生法律基础不同,教学方法上应有所区别。法学专业学生往往在系统学习了法理学、宪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后开设经济法课程,其法律专业思维已经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学生有能力系统地学习和理解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并且,法学基础理论有助于学生更好更快地理解经济法的具体法律制度。因此,法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特别重视理论教学,注重法学理论本身的逻辑性和系统性。 经济专业的学生只是经过法律基础的简单学习,没有系统的法律体系知识,大多没有养成法律思维的习惯,因此,我们在给经济专业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时,学生回答提问,基本是凭直觉,本着一般的公平正义原则来揣测一个案例的结果,而不会从分析法律关系入手,应用法律规范来解答问题。针对经济专业学生以上特点,首先,要注意启发式教学,在介绍必要的教学内容的同时,给学生留有思考的余地,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第二,要注重案例教学,通过案例来示范思维方式和思维特点;第三,要注重分析方法的传授,训练学生分析问题的逻辑思维和法学视角,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自我建构知识与拓展能力结构的能力,提高学生自己学习知识并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把握学以致用的原则,提高案例教学质量
  
  经济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的,不是培养学生法学研究的能力,而是让学生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法律分析、处理经济实务问题。而且,经济专业学生大多没有养成法律思维习惯,自觉理解法律条文间逻辑关系有一定难度,单调枯燥的法律条文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厌烦,因此,经济专业经济法教学在把握学以致用的原则下,运用生动的案例教学提高教学效果是非常必要的。
  并不是说在法律理论的讲解中穿插一些案例介绍,即是所谓的案例教学。我们知道,在每一部具体法规中,涉及的知识点比较繁杂,仅仅通过几个案例很难涵盖全部知识点。因此,笔者主张在每一个知识点的学习中,都从假设当事人的角度来分析,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怎样应用这样的规定来保障权利,规避风险,这样,在全部的教学过程中,学生都参与进去,提高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并主动积极地去思考相关问题。如在公司法的教学过程中,讲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让学生知道如果自己和别人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要具备哪些条件,讲到股东权利,让学生知道自己以后投资于公司成为其股东,自己享有哪些股东权利,讲到公司章程,告诉学生怎样充分利用新公司法中公司章程自治范围的扩大,在公司章程的设计中保障自己的权利,讲到公司解散,告诉学生如果不进行清算,作为股东可能承担的责任,如此等等,在整个法规的学习过程中,学生都置身于相关实际问题当中,感觉探讨的每一个问题都是自己以后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因此学生会自觉的投入到课堂的讨论中去。另外,在重要的知识点中运用专门的案例分析来帮助学生理解是非常必要的,采用的案例要贴近现实,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针对法条填空式的设计案例,课堂教学效果往往不甚理想。和学生进行案例探讨过程中,要引导学生从分析法律关系入手,自觉适用相关法律规范来分析问题,逐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模式。
  
  三、防止经济专业经济法教学的边缘化
  
  经济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任课教师的选派,要么由法学专业的法学教师来担任,要么由经济专业的经济学教师来担任,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把经济法当作纯粹的法学课程来组织教学,或把经济法当作纯粹的经济学课程来组织教学,这两种经济专业经济法教学的边缘化趋势都是不符合经济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的。法学教师注重法律条文间的逻辑关系,侧重法律规范的实然性和应然性分析,会忽视法律规范与经济实务工作的联系,而经济学老师注重经济法律的经济学分析,但往往缺少法律关系的分析及结合实际问题适用法律规范的法律思维意识,这两种现象与经济专业经济法教学所欲达到的学以致用,教会学生适用经济法律分析、处理经济实务工作的目标都是有差距的。因此,笔者认为,经济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理想的模式是任课教师具有经济学、法学的双重知识基础,能很好地兼顾法学教学和经济学教学的优点,在经济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既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意识,又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分析处理实际工作的能力,真正达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邵俊武.法学教学方法论要[J].法学评论,2000,(6).
  [2]漆多俊. 经济发基础理论[M]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