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与创新


  摘 要 案例教学法在票据法课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既能使学生理解票据法理论知识,还能培养其法律实践能力与创造性思维。票据法案例教学效果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方法的合理运用。然而,现行票据法案例教学实践中,适用方法简单而不科学、价值定位的偏离,仍然未摆脱传统案例教学。对此,必须对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方法有所突破,转变其价值理念,创新教学方法的运用。
  关键词 票据法 案例教学 方法 创新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5.03.054
  Use and Innovation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s Case Teaching Methods
  LIU Linlin, CHEN Li
  (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Law,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Liaoning 116024)
  Abstract Case teaching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Negotiable Instruments Law courses, both theoretical knowledge to enable students to understand the Negotiable Instruments Law, but also to develop their creative thinking ability and legal practice. Play Negotiable Instruments Case teaching effectiveness depends largely on the rational use of teaching methods. However, the current practice of case teaching Negotiable Instruments Law, applicable method is simple and not scientific, value orientation deviation, still does not get rid of the traditional case teaching. In this regard, we must use the case teaching method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s breakthrough, change its values, the use of innovative teaching methods.
  Key words Negotiable Instruments Law; case teaching; methods; innovation
  1 票据法案例教学法的现实需求
  案例教学法,是在1870年前后由美国的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兰戴尔提出来的,在学生们能充分地熟知课程的基础知识与技术分析方法之后,教师运用相关案例,引领学生对其予以分析,通过学生们的主动探讨与思索,从而培养其对某一方面的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如今,该方法已被证实是一种既能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又能培养学生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
  票据法是通过运用语言文字来表述技术性规则的学科,同时也广泛运用于商业贸易,因而具有技术性与实践性。由于在票据法的运行规则与技术知识中会涉及到专业概念与术语,且具有较强抽象性和专业性,①学生在学习中对此会倍感陌生,从而致使学习效率低下。由于票据法是实践性极强的法学学科,它以票据法律事实为基础与研究对象,所以在票据法课程的课堂教学中,可以讲述票据法案例将其内容进行充实,用通俗的案例使学生能易于理解,同时通过对相关票据法案例的详细分析,使学生能理解并且掌握票据法的一般原理以及理论知识,并且对这些票据法案例进行充分讨论与综合,从而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分析、处理票据法相关问题的能力,启迪其创造性与实践性思维,提高学习效率,进而增强法律实践能力。
  2 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运用的实践
  在票据法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必须运用合理科学的方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就对我国现行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的主要方法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2.1 现行票据法案例教学采用的主要方法
  目前,在票据法课堂采用案例教学法所运用的方法主要有:
  一为案例导入法,即教师在讲授票据法理论知识之前将案例作为引导,从而导出将要讲述的概念与制度。教师在进行票据法案例教学必须借助具体票据法案例而展开,使之能来呈现某种票据法原则、规则或思维。从其本质上讲,案例导入法实为归纳法,在开始时使学生接触到具体的票据法案例,并让其从中总结出一些抽象的原理与规则,进而使学生探究出票据法具有普遍规律性的东西。
  二为案例例证法,即将案例作为一种证明例子引入,教师在对票据法理论知识进行体系化的讲解后进行例证说明,用已讲授过的票据法理论知识对案例予以分析,或者是通过案例来检验与解释理论。例证法采用的实际是演绎法,从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推演下出案例结果。这种方法主要是学生听取教师的知识讲授,然后能从所举的教学案例中发现问题并巩固所学知识。
  2.2 现行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运用的问题
  (1)票据法案例教学方法运用的价值定位偏离。由于受一般性的人文科学教育的传统法学教育背景的影响,现行的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方法不是为了提供解决问题的技术,而是为了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导,注重完备性、逻辑性的讲授票据法理论与具有实践性、个案性特征的票据法案例教学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致使票据法案例教学运用方法的价值目标仍定位于对法律理论知识人才的培养,而不是法律实践人才的培养,颠覆了案例教学的应有之义。②因此,在票据教学中案例一直以理论辅助品的角色出场,③也就决定了其功能仅限于对所讲授的票据法理论知识的解释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