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雷区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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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每销售一台互联网电视至少支付100元的内容平台使用费,按其今年计划,销售400万台就要拿出4亿元给中国网络电视台。
  
  作为2009年才问世的新兴产品,互联网电视正在以其产生的巨大利润使得众多彩电生产厂家趋之若鹜,但也因为从广电运营商处抢夺了部分观众而遭遇政策限制,踏入雷区。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将首批互联网电视内容运营牌照分别颁发给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以及杭州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三家内容运营企业,而这三家内容运营企业均属广电部门主管。
  这就意味着:彩电生产厂家要么与上述三家持有牌照的企业进行内容合作,合法地推广销售互联网电视;要么像原来一样继续销售利用自建内容平台上网的互联网电视,但会面临违规,甚至被查禁的巨大风险。
  广电系内容运营商与彩电生产厂家围绕互联网电视进行的利益争夺,就此拉开序幕。
  “在政策不明朗的状况下,市场先行,这是之前互联网电视生产厂家的普遍态度。”家电业专家、奥维咨询(AVC)研究副总监李影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虽然国家广电总局将首批互联网电视牌照都颁发给了广电系内容运营企业,但是彩电生产厂家并不甘心就此放弃这一市场。
  当然,由于彩电生产厂家在内容运营领域缺乏话语权,就需要通过彩电行业主管部门,去与国家广电总局和广电系企业进行沟通。
  
  彩电厂家与牌照无缘
  
  非广电系的彩电生产厂家,注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无缘互联网电视牌照。
  未来的电视机产品将向着一个具有庞杂功能的交互式平台发展,而能上网浏览资讯、玩网游、视频聊天、点播电影的互联网电视则是这种大趋势下的代表性产品。
  互联网电视的出现,是一次基于应用功能的全新升级与商业模式的转变,对于在上游面板领域缺乏核心技术的国产彩电厂家来说,其意义犹如救命稻草般重要。但由于受到国家广电总局对内容运营平台的监管,互联网电视产业道路阴霾密布。
  去年上半年,TCL、创维、海信、康佳、长虹等国产彩电厂家陆续推出互联网电视之后,市场一片火爆。但是,由于互联网电视在线下载、播放的一些影视剧涉嫌盗版侵权问题,开始受到相关内容商的起诉。
  例如,去年8月份,作为内容商的优朋普乐就将TCL、迅雷、PPStream等公司告上法庭,原因在于:TCL推出的MiTV互联网电视机可以自行搜索并下载观看由PPStream软件、迅雷软件提供的网络影视作品,其中就包括了未经优朋普乐授权的影视作品。类似纠纷引起了政府监管部门的注意。
  随后,一纸禁令使得互联网电视陷入了尴尬僵局。2009年8月14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指出,近期,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国家广电总局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需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
  此举意味着,彩电生产厂家需要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内容运营牌照才能够继续推出互联网电视。
  康佳某负责人向本刊记者表示,国家广电总局的干涉,使得互联网电视生产厂家不知所措。毕竟多年来彩电行业主要在硬件设备领域发展,并未真正涉足过内容运营产业,需要申请相关运营牌照更是彩电厂家从来没有预料到的。
  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互联网电视监管政策之后,又对互联网视频内容进行新一轮的整治,一时间给互联网电视厂家以沉重打击,为互联网电视行业发展蒙上阴影。
  苦恼之余,彩电行业开始谋求解决问题之策。不过,目前看来,效果并不明显。因为首批颁发的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都给了广电系企业。
  “国家广电总局从内容安全监管角度考虑,只愿意把互联网电视牌照颁发给广电系企业,还要求彩电厂家把之前自建内容平台的管理运营权交给获得牌照的广电系企业。”TCL工业研究院副院长梁铁航在接受《中国经济和信息化》采访时表示,近期彩电厂家是不会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这对于彩电厂家是非常无奈的结局,毕竟之前有厂家已经在自建的内容平台上投入了巨大的资金。”
  
  广电系漫天要价
  
  除了保证内容安全监管这个理由之外,国家广电总局对于互联网电视牌照进行严格限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互联网电视已经开始冲击到广电行业的利益。
  “短期内国家广电总局不可能大幅增加发放互联网电视运营牌照的力度和速度。彩电厂家自建的内容网站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更是一厢情愿的想法。”互动媒体产业联盟产业化推进工作组组长丁中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互联网电视产业对目前广播电视行业力推的数字电视产业形成了巨大冲击。因此,广电主管部门并不欢迎互联网电视产业。
  丁中分析到,从内容上来讲,互联网电视与能够实现点播、时移功能的数字电视产业几乎完全重叠。从广告收入上来看,由于互联网电视把用户花在数字电视节目上的观看时间分流了,必然会降低现有广电行业的广告收入,双方利益直接冲突。因此,互联网电视的出现直接威胁了广电行业的命脉。
  从更深一个层次来分析,互联网电视产业对现有的内容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电视机已经成为目前网络传媒体系中不可分离的终端部分,互联网电视基于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传输内容,使得监管更加复杂和困难,广电部门传统的监管体系和手段已经难以胜任,于是只能严格控制互联网电视内容运营牌照的发放。
  所以,现阶段彩电厂家需要寻求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者的合作,才能继续出售互联网电视。
  梁铁航向本刊记者透露,国家广电总局颁发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给广电系企业之后,给了彩电厂家几个月的政策过渡期,如果在过渡期之后彩电厂家在互联网电视领域还没有与牌照持有者达成内容合作协议,那就有可能受到国家广电总局的相关惩罚。
  目前,持有互联网牌照的广电系内容运营企业认为,自己给彩电厂家提供了互联网电视的合法内容运营平台,彩电厂家销售互联网电视时也应该分出一部分利润。所以,牌照持有者与彩电厂家洽谈合作时,开出的条件非常苛刻。
  梁铁航表示,目前TCL正在与中国网络电视台商榷内容合作事宜,提供内容运营平台的中国网络电视台要求“TCL每销售一台互联网电视至少支付100元的内容平台使用费”。TCL今年计划至少销售400万台互联网电视,这意味着要拿出4亿元给中国网络电视台。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方的漫天要价,对彩电厂家来说很不公平。
  当互联网电视牌照已经成为稀缺资源时,广电系企业就有了很大的利益空间,并有垄断之嫌。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电子设备与系统研究中心主任张素兵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广电系企业依靠牌照在互联网电视内容运营平台上进行垄断,是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只有建立开放式的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让彩电生产厂家自建的内容网站积极参与进来,才有利于互联网电视产业迅速做大做强。
  
  国产厂家雷区中冒进
  
  市场需求旺盛、利润诱人的领域,一定会有人去铤而走险。虽然身处政策雷区,饱受争议,但是,胆大的国产彩电厂家们一边与既有的互联网电视牌照持有者商谈合作事宜,一边仍然在市场上继续大力销售互联网电视。
  继TCL最先决定停产40英寸以上非网络功能平板电视后,长虹、康佳等厂商也纷纷宣布非互联网电视的停产计划,国产彩电厂家正在掀起一场以技术加内容、硬件配软件的互联网电视革命。在需求旺盛的市场中,互联网电视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据奥维咨询统计,2009年全年,中国市场共销售互联网电视99.1万台,销售额达7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