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教育训练中的案例教学反思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加强教育训练工作,建立适应实战需要的训练体系。”“积极创新教育机制,改进教育训练方法,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教员的案例教学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由于缺乏理论上的自觉,案例教学的表象背后掩盖着诸多的缺陷与不足,亟待探求原因,找出对策,进一步提高教育训练的质量。
  关键词:教育训练;教学方式;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案例教学是让学员阅读和讨论原始判例,自己从中找到所学知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目的在于培养学员“像律师那样去进行思考”。通过教学案例的讲授,使学员通过归纳、推理的方法掌握蕴涵于其中的基本理论。同时,引导学员参与演讲、解释、归纳、分析和讨论,帮助学员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可以锻炼学员的思维和表达能力。由于缺乏理论上的自觉,案例教学在一片赞歌的表象背后掩盖着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案例选择上的盲目、研究深度的不足、研究类型的欠缺,以及行政影响的过度等等。其中,最令人忧虑的问题是教员普遍缺乏从案例中抽取先例性规范的意识,导致案例教学多有流于形式之嫌,或有简单举例说明之嫌,还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案例,难以支撑案例教学
  1 从主体上看,在公开刊发的“案例评析”或者网络搜索出的“案例评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办案人员亲自执笔的。由办案人员自己来撰写并发表案例研究的文章,往往就变成了办案心得的再现,很难保证有公正客观的学术批判态度,从中发现错误和不足,并通过对案例的整理而探求管理体系的完善。
  2 从内容上看,尽管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但仔细翻看就会发现,编写者遴选出的案例缺乏遴选的基准,很多的案例可能完全出于偶然。在案例内容中删除了大量重要信息,难以准确反映管理决策的复杂性和办理案件的现场态势。同时,大多数案例分析篇幅都比较短小,内容也着重就案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讲解或者点评。内容的缺失、短小,必然导致案例的分析缺乏广度和深度。
  3 从结构上看,一般多由基本案隋、处置经过、经验教训、评析等几个部分构成。“评析”部分主要的欠缺是对案例的定位、对可能由案例形成的先例性规范的抽取及其适用范围的限定条件。此外,就是缺少对类似的一系列案例作总体的分析研究。
  
  (二)教学人员,难以驾驭案例教学
  1 从内容上看,教员看不到教学案例编写的背景,以及编写人员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角度与方法,因而在使用案例教学时,教学效果不是很好。教员应当对案例进行深入的研究,发掘某些被掩盖的信息,实现对案件情景的真实回复。尽管教员还很难就这些案例结论给出无懈可击的法律理由。但必须用理性进行分析,获取对案件证据和事实的确切结论。最后考虑的事实结论是否具有排他性,或者能够排除合理的怀疑。
  2 从结论上看,案例是管理活动积累的一种形式,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在遇到类似情况发生时,人们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提供的数据资料或者成功的经验的结论,找到参考的答案,去指导实践。案例教学过程中常常忽视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就是成功经验的满足是有条件的。不讲清这个问题,学员在近似条件下运用经验时,约束条件一旦被忽视,真理往往就会转化为谬误,甚至造成重大的失误。
  
  三、案例教学完善的途径
  
  (一)教学准备
  1 构建教学案例库。所谓案例库是长期储存在计算机内的有组织、可提取利用的案例集合。教学案例要根据教育训练体系,按照不同的性质、类型、标准和条件进行分类,按照一定的模型组织、描述和存储,应具有较高的独立性、易扩展性和易链接性。这种案例的管理、检索,以及案例的自动生成都将成为案例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教员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获取案例资料,建立实施案例教学的平台,为案例诊断和案例教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2 制定案例教学计划。教员应该确定授课的内容、方法,授课、讨论、自学等等环节,也必须根据教学任务、教学要求、学员和教员互动情况,制定合适的教学方法和分析考核的计划。同时,教育训练计划应当详细说明教学设施和教学媒介。一些课程的教学需要在特定的机构或场地进行的,也必须制定和依照教学计划来组织实施。
  3 确定教学案例层级。一般情况下,可将教学案例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在基本理论方面,辅以少量的教学案例,对理论的知识点进行诠释。第二层级,在知识技能方面,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规模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力求串联相关知识点,对知识技能进行规范。第三层级,课程的理论、知识学完之后,要选择能够覆盖全书理论及知识点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概括。第四层级,对于再教育的学员,要在教学案例的选择上,强调理论的创新点和知识的易争议点、易发生差错点的解决思路,确保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辅相成,使案例教学做到经常化、程序化和确实有成效。
  
  (二)教学实施
  1 布置教学案例。教员除了在进行案例教学诠释、答疑用的案例,都应当提前把教学案例发给学员,并对案例教学的全部过程提出具体的要求。特别在学员阅读分析案例材料,并查阅、收集相关资料,相互讨论交流,拟订发言提纲,以及学员分组讨论、发言时间、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为案例教学,以及所有教学环节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2 提出讨论节点。教学案例与来自对工作中总结的案例,存在一定的区别。教学案例是为解决教学中具体问题而从实践中收集整理的资料。教员考虑问题的角度是思维方式及思考方法,而非具体解决一个问题,而实务人员关注解决具体案件的结果,易缺乏宏观思考角度。案例教学离不开案例,以及存在的有争议的事实和稳定的结果。对此,教员要有足够的时间去研判教学案例,寻找案例的问题点和争议点,并把这些问题点和争议点提取成为讨论的议题,才可以帮助学员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掌握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3 组织教学讨论。教学案例的讨论,可以采取自荐发言、随机选定和事前安排等形式,这样可以促使每一个学员能够做好充分的准备,又能避免可能出现的尴尬。案例讨论前,教员要详尽介绍案例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态势、过程等主要内容和需要进行讨论解决的基本问题,把握住案例讨论的方向和重点。讨论形式要灵活多样,教师始终都要引导学员围绕中心问题进行分析、辩论。通过学员参与教学案例的分析与辩论,可以更好地理解专业理论和知识,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安排案例模拟。模拟就是对想定条件下案件的动态描述,借助于从简单到复杂的方法和设施的辅助,依据已知的或想定的过程和数据进行实证性类比、模仿和再现。案例模拟就是教员,创造一个类似现场的环境,使学员和模拟系统能够很好地交互作用,学员之间也可以进行合作和协调。在具体的模拟中,学员分别按照案例中的不同角色,承担的具体行动,教员还可以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提供现场的态势和情况,引导学员作出恰当的反应,可以使学员具有接近真实的体验,学到理论和知识。
  
  (三)教学总结
  1 学员自我总结。在教员的总结之前,学员应当首先给自己做出评价,这是一个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过程。经常性、习惯性的自我总结与评价,能够使学员放弃对教员意见的期待与过分的依赖,养成独立动脑,不断计划、反省、总结的思维方式。
  2 教员总结。案例讨论或案例模拟结束后,教员要针对学员的分析或模拟活动做一次简短的点评和总结。指出案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帮助学员加深记忆,把握要点;同时,对学员讨论或模拟中不够深入的问题,疏漏的地方,加以分析并突出重点,重新讲解。教员的总结应该留给学员有进一步思考的余地,引导学员从案例教学的内容和过程中进行反思,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加以应用。对于没有定论的案例,教员应当提出值得关注和思考的节点,鼓励和肯定学员具有一定见解的,能够自圆其说的观点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