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有启发性和实践性的新型教学方法,在不少学科的教学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经济法基础》是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学生的一门基础课程,该课程中一些较抽象的经济概念,以及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对学生来说比较难以理解,而在此课程中实施案例教学,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动性,使课堂变得生动活泼起来,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能促进学生灵活运用,举一反三,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 《经济法基础》案例教学法运用
  
  《经济法基础》是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学生的一门基础课程,由于法律条文的高度概括性和准确性,再加上学生自身缺乏实践经验,课堂教学很容易陷入呆板。为了能激发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实践技能,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笔者尝试了几种教学方式,发现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经济法基础》课程案例教学的背景及定义
  
  职业学校为造就高素质劳动者,不仅要培养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解决课堂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途径之一,是现代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它最早在20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并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
  目前,我国学者对案例教学的定义形成了共识:案例教学是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模拟成供学生思考分析和判定的案例,并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在《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的作用
  
  (一)有利于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经济法案例本身就是一种司法实践,是法律在经济生活中的运用。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法律知识,并且对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很有帮助。同时,通过案例教学法,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与应变能力也能得到锻炼。
  (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合作精神。
  沟通与合作是应用型人才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传统教学侧重于知识的传授,培养学生这种能力的机会并不多。而案例教学中学生的积极参与正是一个人际沟通、交往与合作的过程。通过案例教学,学生能学会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建立一种融洽、平等的伙伴关系,创造一个相互合作、研讨的“学习圈”,增强说服别人与聆听他人的能力。这对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起着积极的作用。
  (三)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采用“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一味地讲授,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而往往很少自觉地、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思维被限制在教材上。案例教学法是“互动式”的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融入到学生群体中去,强调师生、学生之间的讨论对话,变被动学习为互动学习,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四)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从被动变为主动,从而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课前教师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广泛采集案例材料,并进行筛选和整理,使之成为具有实用性和可读性的课堂教学案例。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收集和整理,教师也能提高业务水平,更新知识结构,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
  
  三、案例教学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课前的案例准备不充分。
  1.案例不够具体典型。不少教师给学生举例子,习惯于用甲乙丙丁或某某某代表案例中的当事人,若某企业因亏损严重,无力自救,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等等。这些案例让学生感觉好像是教师为说明他要讲的问题而特意编出来的,而且如果案例中当事人过多,会使学生思路混乱,分不清彼此,有碍于对整个案情的理解。
  2.“师生互动”效果没有达到。不少教师在课前没有要求学生有针对性地认真搜集与知识点相关的案例资料,即使布置了,也只是形式主义,学生并没有真正用心去做。有时教师到了课堂,才布置学生针对今天的知识点临场想象案例,这样教学,教师和学生很难较好地完成本节课的任务,无法发挥出案例教学的真正效果。
  (二)学生的配合不够。
  1.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深度不够。单纯涉及某一个知识点的案例,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师在选择案例时,每个案例都会涉及很多方面的理论知识,由于学生对法律的学习深度有限,往往很难进行融会贯通,因此案例分析不知从何阐述,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就会减弱。
  2.知识性和趣味性的矛盾。案例涉及多方面的理论,由于要讲解理论,传授更多的知识,而且不是所有的内容都会有很强的趣味性,因此有时候知识性强而趣味性弱,学生不喜欢听。如果过于强调趣味性,则会导致知识性不足,达不到教学的要求。
  3.学生的自控力和合作精神差。课堂上进行案例讨论的时候,中职生由于自控力差,往往不能主动地去思考案例,讨论往往成了极少数学生的事情,没有体现出相互间的合作精神,白白浪费了课堂上的宝贵时间。
  
  四、提高案例教学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良好效果的设想
  
  (一)在案例选择上做到知识性和趣味性兼得。
  1.选择名人的案例。如果选择一般的案例,学生的兴趣可能不大,思维不活跃,不能积极地参与到教学中。如果选择名人的案例,则会激起学生极大的兴趣,促使他们积极地进行思考并踊跃参与。在讲到企业并购的内容时,笔者在介绍某个不知名企业的并购案例时,或者用“某公司”称呼时,学生兴味索然,但是当把它改为联想集团并购IBM的PC业务时,学生顿时来了精神,纷纷发表见解,师生互动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2.选择本地的案例,或者予以本地化的改造。人往往对与本地相关的事情更感兴趣,案例教学中选择本地的案例,会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如果本地没有合适的案例,也可以将外地的案例假称为本地的案例,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环境或者经历的案例。学生对于与其生活环境者经历相似的案例更感兴趣,选择这类案例,会引发他们更多的思考,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如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章节时,笔者介绍了我县职高的一位教师遇到的真实案例:暑假请客吃饭,家属帮客人开啤酒时啤酒瓶爆炸,致使其右眼失明,追究超市责任,最终获赔3.3万元。这激起了学生很大的反响,教学效果不言而喻。
  4.选择新近发生的案例。新近发生的、新鲜的案例比陈旧的案例更贴近现实生活,特别是在相关法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后,新鲜的案例更有教育意义。如介绍到劳动法,对于工伤的认定,法律进行了不断的修改完善,工伤的范围有所扩大,以前的案例肯定不适合当今的实际情况。笔者在讲解中就举了一个最近发生在我县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中的工伤案例,使学生了解了本地的外商独资企业,并对工伤认定有了更好的掌握。
  (二)根据案例内容,把握应用时机。
  1.在讲授知识前运用案例,能使学生对将要学的问题产生悬念,从而提高学习兴趣。
  2.在讲授知识中运用案例,也就是通过有针对性的、典型的案例的讲解,达到在讲授新的知识点时突出重点和解决难点的作用。
  3.在讲授知识后运用案例,主要针对教师知识点相对分散,涉及面广的情况。通过分析做到层次分明、融会贯通。
  (三)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
  中职学生争胜心强,当掌握一些某方面的知识时,就跃跃欲试,想展示自我。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这一特点,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并让他们走向讲台,把自己选择的案例和分析的结果公布于众,让全班学生参与讨论。这样既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使其牢固掌握相关知识,还能体现学生间的合作精神。
  (四)教学中,案例教学与讲授教学应相辅相成。
  讲授教学是一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它侧重于抽象理论的传授和学术水平的提高。教学主要目的是传授知识本身,而不是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建设需要的是开拓型人才,要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原有的传统教学方法是难以实现的。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是建立在有足够的学习动力基础上的。案例教学法能极大地调动起学生参与学习和实际操作的积极性。但在讲授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时,课堂教授是更适宜的教学方法。因此,案例教学不排斥讲授教学,案例教学与讲授教学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这样,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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