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区为我国外经贸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015年12月9日,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韩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中韩自贸协定于2012年5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协定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促进两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等的自由流动,为业界创造更加便利、透明和公平的贸易和投资环境。中韩自贸区对我国外经贸发展影响深远,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韩自贸区为我国外经贸发展带来机遇

大幅减少贸易成本,扩展经贸发展新空间。

在货物贸易领域,经过最长20年的过渡期,中方给予韩方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1%、进口额的85%;韩方给予中方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2%、进口额的91%。从主要领域看,在制造业方面,中方最终零关税产品为税目的90%、进口额的85%,其中,10年内零关税产品为税目的72%、进口额的66%;韩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7%、进口额的94%,10年内零关税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0%、进口额的80%,韩方制造业领域对我国实现了很大程度的开放。在农水产业方面,中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3%、进口额的56%,韩方为税目的70%、进口额的40%。一方面,我国企业采购韩国原材料的进口成本将逐步降低;另一方面,出口产品可享受韩方进口关税减免,在韩国市场竞争力将显著增强。

我国对韩出口产品主要为机电产品、纺织服装产品、贱金属及其制品、农产品等;进口主要为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光学和医疗设备及零配件等。以上产品大部分都在双方降税清单内。以山东省为例,自贸协定实施第一年,4000多家进出口企业享受关税优惠,初步测算,中韩双方关税互惠折合人民币将超过10亿元。

日渐畅通投资渠道,注入区域合作新动力。

中韩自贸区的投资协定谈判主要涉及投资准入领域、投资方式与投资比例限制、投资便利化和投资者保护四项内容,双方对相互投资做出了便利及优惠安排。双方承诺将对投资者和跨国公司内部往来人员给予两年期的就业和居留许可,并给予商务访客一年期多次往返签证。同时,双方承诺在协定生效后两年内,启动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的谈判。建设中韩自贸区将有利于两国之间形成稳定、互利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国对韩国企业投资吸引力。

韩资是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5年9月底,韩企对华投资累计超过630亿美元,主要投资行业既有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也有电子、造船等高端技术产业。投资协定的实施将显著增强双方企业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提高韩国企业进军中国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韩国企业扩大对华投资规模,也为国内企业对韩投资创造了条件,将加快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

不断拓宽经贸领域,增添转型升级新动力。

一是中韩自贸区谈判在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利于我国加快引进韩国先进制造业技术、现代服务业以及环保领域的先进技术。二是贸易门槛的降低使我国消费者能享受高质低价的韩国商品,特别是高端医药保健品、医疗设备、服装、家电、电子等商品,从而倒逼我国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提升服务质量。三是中外企业竞争将更为直接,为适应韩国市场竞争,企业必须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会促进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

创造便利营商环境,打造快速通关新通道。

协定实施后,双方企业在履行通关手续时将更加高效便利。根据协定,双方将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布与中韩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就商品的税则归类、所适用的原产地规则等做出预裁定。同时,将采用或应用简化的海关程序高效放行货物,允许提前申报、担保放行等。我国产品在韩国通关将更加便捷高效,有利于促进产品对韩出口。

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开启市场准入新模式。

协定生效后,两国服务贸易壁垒会逐渐减少或取消。韩国在我国关注的速递和建筑服务领域方面,首次作出超出其所有现有自贸协定水平的承诺。我国也在韩国关注的法律、建筑、环境、体育、娱乐服务和证券领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开放承诺。同时,双方还就电影、电视合拍及出境游作出相应安排。双方承诺在协定生效后两年内,启动负面清单模式,继续开展服务贸易谈判。通过服务贸易领域的逐步开放,引进韩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服务业,可以提升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改革并完善服务业管理模式。

提供对外贸易跳板,构建多元市场新格局。

随着韩国与中国、加拿大、新西兰、越南达成自贸协议,与韩国构成自贸区网络的国家和地区的GDP总和占全球GDP的比重超过了73%,韩国凭借与欧盟、美国、中国等世界三大市场签署的自贸协议,已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FTA枢纽,这将为企业运用相关平台提供广阔的载体。随着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我国企业将拥有一块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扩大对各国出口的重要跳板。

中韩自贸区给我国外经贸发展带来挑战

我国企业市场竞争环境更加严峻。

一是自贸区启动后,韩国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上的优势将对我国相关产业发展造成压力。如化妆品、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等。二是中韩自贸协定中商品免税或零关税的覆盖范围高达 90%以上,将对终端消费品价格产生极大的冲击,进一步加剧我国相关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三是中韩企业的国际价值链参与度将进一步提高,并扩大了企业对中间材料采购的选择空间,这将加剧国内中间材料供给企业的竞争。四是我国产业总体发展水平与韩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将刺激更多韩企入驻,对本土企业产生较大冲击。

自贸协定短期效应不太明显。

虽然中韩自贸协定是迄今为止我国签署的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广的自贸协定,但从韩方降税清单来看,56.1%的货物需5-20年才能将关税分步削减为零。而根据亚太贸易协定,韩国已给予我国1000多种商品30%-50%的关税减让,但根据中韩自贸协定,其中的大部分非针织或钩编服装最终税率仅削减10%或不给予关税减免,棉质服装需要经过4-5年才能将关税削减至亚太贸易协定的优惠水平。另外,尽管农水产品税目的30%、贸易额的60%被列为减免关税对象,但也要经过最长达20年的递减过程,短期内减让幅度十分有限,对双边贸易的带动效应并不能迅速释放。

韩国对重点农产品依然设置高门槛。

近年来,中韩两国贸易摩擦不断,采用的贸易壁垒种类由关税措施逐渐转向技术性贸易措施,关注焦点逐步由安全问题转向质量问题,并且由国家贸易战转向进出口商之间的纠纷。此次,韩国在协定中对本国部分产业刻意加强保护,未将大米、大蒜、辣椒、苹果、橙子等20种农产品列入关税减免对象,约占总税目的9%。此外,对水产品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实施配额制度,对牛肉、猪肉、麦芽、糊精等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进口达到一定数量时,将恢复按较高标准征收进口关税,甚至增收附加关税。同时,韩国近期出台《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和《农药肯定列表制度》,实行韩国史上最严的准入条件和口岸检验检疫标准。随着自贸区的建设,在中韩两国重叠的农产品等领域,如我国企业继续采取以低价低质参与国际竞争的模式,贸易摩擦仍将频发。

提前谋划,制定策略

针对中韩自贸协定即将实施,我国应提前谋划,制定有效策略,采取有力措施,抢抓中韩自贸区新商机,应对随之而来的挑战。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并提出应对中韩自贸协定实施的配套措施。

一,商务、检验检疫、海关、贸促会和有关行业协会应及时跟进中韩自贸协定进展情况,做好自贸区优惠政策影响分析及宣传,重点指导列入自贸区受惠清单内产品的出口企业利用优惠原产地证书;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拓展我国与韩国友好城市经贸交流合作范围,推动共建农产品及工业品示范区,逐步实现检验检疫、认证、标准、电子原产地证书等方面互认及核查机制,确保相关产品应享尽享政策便利及优惠;建立专门的贸易摩擦联合应对机制,为企业进出口提供及时的预警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及解决贸易争端,降低市场风险,维护进出口企业正当权益。

二,各级政府应尽快对辖区引进韩资和对韩投资情况、对韩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进出口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大对相关优惠政策的研究,在政策咨询、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宣传指导,努力完善政府职能,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使企业用足用好自贸区优惠政策。

三,财政、金融部门应适应加快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迫切需要,帮助对韩贸易企业以及与韩方进入产业相竞争的行业改善融资问题,在产业引导、自主品牌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打造新的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逐步摆脱对价格优势的依赖;开展与韩国跨境金融服务,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借款等业务。

四,商务、招商部门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汽车、电子、石化、医药等韩国优势行业,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中韩企业在高附加值产业领域的合作;发展物流服务贸易,在保税物流园区建设中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教育、医疗、文化、速递、通讯等生活性服务贸易,鼓励有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务,重点发展教育、健康护理、文化创意、交通物流、信息技术、研发设计、能源等领域服务外包。

企业应充分利用中韩自贸区优惠政策,加大与韩国的经贸合作力度。

一,外贸企业应及时关注中韩自贸协定最新进展,掌握自贸协定产品降税清单和降税进程,加强与进口商沟通。待协定正式实施后,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申办中韩自贸区优惠原产证,将自贸区关税优惠作为贸易谈判筹码,适时调整进出口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开拓韩国市场,扩大受惠产品出口,利用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降低成本,促进外贸平衡发展。

二,应利用自贸区提供的便利条件,依托“零关税”跨境物流,注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开展多种方式的合作。积极引进韩方投资,强化与韩方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学习韩国雄厚的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品科技含量,以广阔市场换取成熟技术;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到韩国进行投资,利用其东北亚交通枢纽的优越地理位置,运用韩国与各国签订的自贸协定,以韩国为跳板,加大对发达国家的出口,扩大对新兴市场的出口,逐步实现市场多元化格局,提升规避贸易风险的能力。

三,应牢牢抓住自贸区建设的契机,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升传统产业附加值,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等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具备更强的国际竞争力,有效应对即将涌入的韩国商品及韩资企业的冲击。积极在生物、新能源等领域寻找突破口和增长点,拓展合作领域;在改造企业传统对韩服务贸易的同时,加大新兴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力度,尤其要把目光投向服务业关键开放领域,着力提升服务贸易附加值。

四,应全面了解中韩贸易协定对贸易救济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围绕合理区间与贸易商定价,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有序进入韩国市场。当遭遇不公平贸易行为、过量进口或韩国产业转移冲击时,积极运用贸易救济及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对策跨越壁垒,确保产品顺利出口,维护好企业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