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捣毁“玛雅”传销

今年6月,广西各地工商和警方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横扫“玛雅”传销专项行动,上百家“玛雅”经销店被查封。

一段时间以来,“玛雅”在广西各地成了炙手可热的名词。“买一份玛雅不但白拿产品,还可以赚几百块钱!”高额的回报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玛雅”,雪球越滚越大,迅速由广西扩展到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一时间50万人成为“玛雅人”,成为全国最大的传销网。

然而,“玛雅王国”却是一个变相的传销网络,它仅存在了9个月,就被广西公安、工商摧毁。

行将倒闭的玛雅搭建“金字塔”

玛雅是什么?

现年47岁的赵德强是广西大新县人,早年在部队工作,1994年转业到广西赖氨酸厂工作,后自己出来创业,1999年4月与人合股筹资100万元在南宁成立了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赵德强本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玛雅公司主要生产、销售一种名为“生物霖”的产品。玛雅公司在自己的宣传资料中称,生物霖是一种高新科技绿色环保产品。它根据植物的生理特点及生长规律,运用高科技手段,优化组合精制而成。产品含氨基酸、多种生物酶菌、碳水化合物和动植物所需要的矿物质成分,具有均衡营养,增强植物的生理机能,抑制植物的静眠状态,使植物无论何时都能正常吸收养分,达到快长增重的目的。它能抗病防病、防霜冻、抗旱、抗逆变,并能够改良土壤,保花保果,优化品质,促进早熟,增产增收。

并称:“生物霖”系列产品自投放市场以来,先后在东北、华南、西南等地区广泛推广试用,深得广大农户的信赖和好评。曾被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消费者信得过产品”,2002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首次指定的新产品,2003年获中国商品学会咨询委员会、中国社会调查所、北京社会效益评价研究中心联合授予的“全国畅销优质品牌”荣誉证书。

尽管“生物霖”拥有如此好的“功效”和获得如此多的“荣誉”,但玛雅公司的经营却是每况愈下。赵德强自己向警方供称,玛雅公司成立以来,由于产品销路不畅,公司面临倒闭。为了挽救公司的命运,身为总经理的赵德强不知动了多少脑筋,看了多少本营销方面的书。从2004年6月开始,一个新型的营销方式出现在他的脑际,这就是“开展扶贫支农、建立玛雅生物霖产品试用示范基地”,以此推销玛雅产品。

他的办法是:每地(市)设1名一级批发代理商,每县(市)设1名2级批发代理商,县级代理商发展经销店、业务员、试用示范户、示范基地,经销店、业务员发展农户。经营人员分为5个等级,即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业务总监、高级总监,层层管辖,一个“金字塔”由此产生。

“扶贫支农”的幌子

以上还只是“玛雅王国”的骨架,如何鼓动更多的人加入成为王国的“国民”才是最重要的。玛雅公司打出了“扶贫支农”的重磅炮弹:凡申请入股的农户,交288元股金及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即可成为该活动的入股人。入股后第一个月入股人可以领到公司赠送的价值144元的“生物霖”营养液,然后在60天内入股人可领到160元现金红利,在下一个60天内可领到180元现金红利,在随后的两个月内还可以继续领取4次,每次180元的现金红利。这样入一份股就可以得到1204元,净赚916元。

玛雅公司在其宣传资料中指出:这项活动主要是帮助农民及老、弱、病、残、贫者脱贫。然而玛雅公司也知道这其中存在一个悖论,即贫者一般吃了上顿没下顿,又能去哪里找这288元入股?玛雅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另一种人身上:有钱的农民和小镇居民。鼓动他们垫资为老、弱、病、残、贫者入股。鼓励的办法是:只要你花上288元买上一股,就可以从公司领到8盒生物霖,公司会把这些产品免费给你帮助的农民用,此后第一个月发给你140元,发给农民20元,第二个月发给你160元,发给农民20元,两个月后,你把帮农民垫的钱都要回来了,而且那个农民也从中得到了40元,也得到了产品。

“拉人头”的业务员如果介绍3个人入股,除了得到自己入股的那份红利,还可以从公司领到两次现金红利,每次588元;如果能够建立一个“扶贫基地”,即发展30人入股,并“帮扶”4个困难户、五保户等人入股,还可以从该公司领到1988元的现金红利,可领两次。依此类推,建立两个“扶贫基地”,即发展60人入股,并帮扶5个困难户、五保户等入股,可以从公司领到9988元的现金红利,可领两次。在完成3个“扶贫基地”后,如果再能无偿消费玛雅公司900元的“生物霖”产品,还可以从公司领到3次现金红利,每次19988元。

玛雅为其美名曰“正业正行(正当的事业和行为——编者注)、助人自助”。并宣传说“有经济实力、有爱心的仁人志士,为老人、弱者、病人、残疾人等贫困户垫付288元购买一份产品作试用,贫困者使用后能增收,还能得到公司的补贴奖励,从而达到脱贫,他会对您万分的感谢,而您又做善事又增值,何乐而不为呢?”

玛雅王国必然崩盘

巨额的回报让人们疯狂了,一个个趋利之徒争相入股,有些人甚至一个人就入了数十股。开始,玛雅公司还煞有介事地要求帮他人入股者要提供受助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还要到村委会、乡镇政府开具受助者贫困的证明,到后来什么都不要了,交钱就行;也不发“生物霖”给股民了,直接发钱。

“扶贫支农”的名义起到了障眼法和蒙蔽的作用,让人觉得它是一项好的活动而自愿积极地加入进去,让它在短短9个月里迅速膨胀。许多人就是抱着“扶贫”的美好心愿加入玛雅的,然而更多的人则看上它可以给自己带来暴利而加入进来,对他们来说“扶贫”只是加入玛雅的一个门槛而已。许多人帮他人交钱入了股,但只是借个名头而已,“生物霖”、“红利”并没有送到被扶贫人的手上,从而得了双倍回报;许多人甚至帮他人入股报的却是假名字。

玛雅公司平乐县总经销部经理黄琼在人们眼里是一个热心的人,她原来就开着一家生物肥料店,在陆振福(捕前系玛雅公司贺州办事处主任,共发展22293股(人)加入玛雅,涉案金额642万元)向她宣传玛雅后,她很快热爱上了玛雅,成为桂林最早的一个推广玛雅的人。由于她的热心和热情,她的店里总是坐满了入股的人。9个月里,她赚了4万元提成。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她竟向有关部门写了一封控告信,认为警方错抓了她。她说:“农村的贫困户、残疾人通过县级代理找人垫资可以获得若干扶贫款,我的行为错在哪里?”

平乐县平乐镇的曹某,在他人的鼓动下买了一份玛雅,他的左邻右舍知道后,向他打探消息,曹某热心地将黄琼给他的资料发给大家看。后来有些人托他帮办,曹某就义务当起了黄琼的代办员,为黄琼收钱,为黄琼发红利,他一分钱“劳务费”都没要。

平乐县二塘镇的彭某是个果农,2004年11月的一天,他到二塘镇赶集,走进了黄琼的肥料店。听了黄琼的介绍,他想自己开有果园,也用得着“生物霖”,既然有回报,何不试试,于是买了一份。然而回到家里,计算着“利润”,彭某的心膨胀了,他向三姑六婆借了户口本或身份证,陆续又买了58份,投入了17600元。投进这么多钱,他也不是没有担忧,但他给自己壮胆:只要两个月就可以收回成本,值得一搏!此后他每个月都去黄琼的店里问有没有钱领,至3月底,他已领回17000多元。其实还是有不少农民看到了玛雅崩盘的将来,但“两个月就收回成本,值得一搏”,使他们也加入了这场游戏中。

在龙州县龙牙村,全村有2000多人集体购买了“玛雅”公司的股。

热心的人和贪利的人都加入了玛雅,这样,短短9个月时间,玛雅就成“星火燎原”之势,在全国发展了50万个“股民”,股金收入达2亿多元。

不管玛雅如何迅速发展,它的崩盘是注定的。因为销出一份玛雅,在以后7个月的时间里公司就要返还这个股民1204元和送8盒生物霖,再加上一层层上线的抽利,可以说玛雅每发展一股,亏损在1000元以上。发展越多,亏损越大。被查处前玛雅尚处于扩张阶段,可以拆东墙补西墙来维持运转。然而任何一个事物都是有它的极限的,当玛雅网络到达极限时,它必定崩盘,后来的股民也就血本无归。

一些股民也知道这个道理,向业务员或主管咨询,得到的答复竟是:公司收取288元钱后,经过7个月的运作,可以使288元产生1500元的利润。至于288元是如何产生这些利润的,没有人晓得。

地道的传销

2005年初,广西南宁市、北流市和平乐县公安、工商部门不断接到群众举报,称玛雅在搞变相传销,工商、公安部门立即调查,调查的结果是,玛雅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地地道道的传销,与其他的传销模式如出一辙,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变相收取入门费。假借代理的名义,以认购商品的形式变相收取传销入门费,规定加入者必须至少交纳288元购买一份玛雅生物霖,才能取得业务员资格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二是构筑金字塔形的结构。玛雅公司把经营组织分为4个层级,公司总部、总代理商、经销店、业务员;把经营人员分为5个等级,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业务总监、高级总监,完全是上小下大的金字塔形传销结构。

三是上线从下线所交纳的费用或收入中获取收益。玛雅公司规定,业务主管以上的经营人员都可以享受自己所发展的市场的收益,即从下线人员所购买的每份产品中获取1.6元、1.2元或0.8元的“开发管理费”或“岗位津贴”。

四是公司的收益全部来自变相收取的入门费。玛雅公司没有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也没有其他方面的收益,它的收益完全来自加入该组织的人员认购玛雅生物霖所交纳的入门费。同时,玛雅公司利用后参加者所交纳的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五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玛雅公司以“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即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广大群众加入其组织,鼓吹参加者只要投资288元,半年后就可获利1060元。该公司承诺的利润回报,远远高于正常的经营活动。

然而许多股民却不把玛雅的做法当成传销,甚至认为玛雅是在做好事。警方在各地查处玛雅经销店时,就不断遭到当地一些农民和股民的围堵,被指责乱抓人。笔者也听到一些议论。有的说:玛雅错在哪里?第一,玛雅公司能信守诺言,兑现业务员的报酬;第二,玛雅公司能真正做到扶贫支农;第三,玛雅公司生产的生物霖质量不差。

不可否认,在玛雅网络里,是有人得到了收益,也有贫困人家得到了帮助。但要看到:前面的股民的收益是后面的股民的股金,贫困人家的收益来自于其他股民的投机,这些股民只有通过后面股民的股金来实现投机收益。这能算正当收益吗?只看到收益的结果,而不看来路是否正当,这是片面的。应该明确,不论玛雅的手段如何,不论玛雅产品的质量如何,这都无法否定其是传销行为。

相关链接

3月28日,广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玛雅公司的经营行为属于传销行为,应予以取缔。

4月18日,南宁、桂林、北流三地工商和警方对玛雅公司传销活动开展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南宁警方查处了位于南宁市大学西路7号的玛雅公司总部,公司老总赵德强被刑事拘留。三地共抓获涉案人员90多人,24名组织者被刑事拘留。

5月23日,平乐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陆振福、黄琼、罗亚。陆为玛雅公司贺州办事处主任,他与黄、罗等人共发展了2万多人加入非法传销。

5月24日,北流市警方对玛雅公司北流传销骨干李业金、蒙贻琨、刘秀芳等13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执行逮捕。在这些“干将”的努力下,北流市有5万人参与传销,涉案金额6359万多元。

6月1日,广西公安机关开展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出动警力2922人次,清查了玛雅公司经销店269个,现场教育劝返传销人员4000多名。

6月5日,广西区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报会。据发言人介绍,广西约有10万人、全国约有50万人卷入了玛雅传销网,目前已逮捕18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1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