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发展,是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政策选择

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我国社会生活和教育领域十分关注的热点。现今,普遍存在着教育需求增长与教育供给不足的矛盾,存在着人民群众渴望接受优质教育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坚持基础教育积极、均衡、持续、协调发展,积极拓展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扩大优质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口覆盖范围,逐步缩小差距,不断提高教育均衡发展的程度,是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政策选择。

一、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同唱一首希望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发展农村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及其子女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是实现教育公平和体现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不均衡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均衡发展则是教育永恒追求的理想和目标。坚持把基础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行适度超前发展的指导方针,是一种明智的政策选择,也是实现消除知识差距,减少贫困,提高经济效益的一条重要途径。

《教育大辞典·教育哲学卷》对“教育平等”一词的解释是“人们不受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和民族、种族、信仰及性别差异的限制,在法律上都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对所有人来说,受教育权是一个不容剥夺的人的基本权利。所谓教育公平的实质就是政府作为控制社会运行的中枢和分配教育资源的主体应该对全社会范围内的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确保受教育群体和个体的权利大致平等,特别是对处境不利地区和弱势群体在资源份额上予以格外的倾斜和更多的关注。在我们共有的一片蓝天下,当有的县市已经吹响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号角的时候,有的地方还苦苦地在“普初”线上努力。明显的差异,值得我们深思。

我国西部与东部的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和生态环境方面,也表现在社会、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15%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地区,基本都集中在西部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基础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和提高,困难比较多的还是教育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跟群众的需求的矛盾。现在群众对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选择性也越来越强。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扩大受教育机会的强烈愿望,与实际教育供给能力不足构成现阶段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温家宝总理在去年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和实现社会公平。没有教育机会的均等,就谈不上社会公平。谁能享受良好的义务教育,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否则就难以融入现代社会。”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最低层次是要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中间层次是要提供相对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最高层次是要人人达到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在于区域间和区域内的均衡发展,其基础是学校的均衡发展,其目的则是学生的均衡发展。目前,基础教育发展极不平衡:1.农村地区公民受教育机会低于城镇居民:2.经济欠发达地区公民受教育机会低于经济发达地区:3.不同民族地区受教育程度有显著差异;4少数民族地区女童失学率远高于男生:5.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接受教育面小且仍然处于不平等地位。出现这些不平衡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造成了基础教育不均衡发展:从管理上讲,长期对基础教育内部资源配置失衡问题重视不够,使一部分学校过多地占有了社会的教育资源,而另一些学校则因资源不足变成了薄弱学校,加剧了学校间差距,加大了不均衡性。透过种种不平等现象,不难发现造成各种差别的最为根本的社会根源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异。我们今天的政策不能再继续加大教育不均衡这个现实,而这一现实,正是教育最应当关注的角落。政府没有理由不关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起点上的差距,“锦上添花”的确美丽,但“雪中送炭”更知冷暖。

二、民族教育均衡发展:让每颗种子都感受到春天。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就是提高少数民族受教育的程度问题。对民族地区而言,目前主要任务是保障儿童平等的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尤其是要解决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如女童学习问题等。因此,教育均衡发展要多关注少数民族教育,要改善民族教育的落后现状。倘若民族教育得不到有效的发展,我国的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将是一个严重问题。目前,人们都在思考如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加速民族教育的发展,使其缩小与内地教育之间的差距。如果按常规发展的思路,或政府目前的扶持力度和内地有限的支持,还不足以使民族教育摆脱处境不利的恶性循环状况。与内地的差距不仅不能缩小,还将继续拉大。

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是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國家财政拨款有限的前提下,现有教育资源难以满足入学机会的均等和教育过程及结果均等的要求。西部民族地区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能接受完全的初等教育:有更多的人不能接受所期望的优质教育,这在贫困地区表现尤为突出。对于缩小差距,提倡教育的均衡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指导、协调和特别扶持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在日本的北海道地区,经济与文化教育均大大地落后于东京、京都等发达地区,因此国家相应采取了发展教育的特殊政策。如,为在当地任教的教师提供高薪和困难补助,一些将要提拔的官员必须到边远贫困地区工作一段时间。有的学校只有6-7个学生,国家却为其配备8-9个老师。如此长期坚持,对改变教育的落后状况有积极促进作用。从实际出发,而不是简单地讲什么规模、效益之类的道理,采取不放弃的政策,那就是最现实的选择。这类政府行为对杜绝基础教育的盲点或消除不均衡现象是最有效的办法。它不仅体现了政府的直接关怀,而且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举措。这一导向足以改变歧视贫困地区教育的各种错误观念。因此,教育的公平能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性。

三、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想着明天干今天。

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均衡并不是要求绝对的平均和平等化。在一定限度内的教育不均衡状态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规律,但超越了某个限度就会引起事物性质的改变,危及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心理状态。罗尔斯在提到公平时认为教育公平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教育权利的公平,即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教育条件和社会的公平,就是学生所接受的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育经费和师资水平大体持平:三是教育结果的公平,关注的是一种差异性的平等,根据每个学生的能力和限度向他们提供一个他们所期望的未来。

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推动力。加速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使民族地区的教育与全国教育协调、和谐发展,科学有效地制定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政策至关重要。

目前,四川省凉山自治州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两个,一个是经济比较落后,贫困面大且深:另一个是受教育年限低且办学困难。据调查,情况令人吃惊。凉山州越西县西山乡全乡716户,3524人,就有特困户127户,贫困户202户,共329户,占总户数的46%:特困人口607人,贫困人口950人,占总人口的44%。类似贫困的乡凉山州有100多个。不仅与内地,甚至与凉山汉族较集中的安宁河流域都形成了强烈反差。在新世纪出现城乡差别,贫富差别和民族差别的多层叠加,很显然差距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专家们对距县城15公里的西山乡西堰村一组的218位成人教育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中专毕业生仅有10名,只占被调查总数的4.58%,该村适龄儿童、少年85人,但目前在校生只有39人,其中高中4人,初中5人,小学30人,辍学在家的学生多达46人,占应入学总数的54.1%。教育覆盖面如此小,而辍学的学生将来就成了文盲和半文盲,教育整体水平低下,直接影响社区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必须努力发展经济,从根本上消解造成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社会经济根源。

根据凉山州民族教育实际,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不搞形式主义,并在较短时期内缩小与内地教育差距,使民族教育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跨越式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对教育资源进行权威性的公正调整作用,靠政府通过政策调节实现以条件平等为标志的人的教育权的平等。实行均衡发展关键在于政府,政府不仅需在现有的教育资源配置上作出调整,同时,还要在一系列制度上保证教育的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政府为先,人人有责。

第二,大幅度增加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资金的投入。在教育硬件(校舍、设备、经费等)投入方面,实现国家及地方政府投入的相对均衡,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均衡化。努力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书读”的目标。强化对少数民族适龄儿童的直接教育投资。

第三,切实加强对薄弱学校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制定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改变过去教育资源单一地流向条件好的“重点学校”、“示范校”的作法。不能以结构调整为名,简单地搞拆、并学校,要把改造薄弱学校工作放在党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上。

第四,教育投资要加强向弱势群体的倾斜力度。对弱势群体使用补偿性措施,减轻广大农民负担,争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切实改变“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农民的子女没出路”的现状。鼓励城市优秀教师带着先进的教育理念轮流下乡支教,让农村学生也能享受到和城市学生一样的优质课。

第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女童入学难和巩固难的问题。要有一套比较完善的,为特殊困难的女童入学提供资助的长期行动计划。适当举办女子学校和女子班,让她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提高广大妇女和女童的教育意识,激发妇女和女童的求知欲,提高女童入学的比例。

第六,实行农村学生到城市“留学”政策,确保农村儿童能接受城市良好的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城镇学校内创设一些小型寄宿制分校,方便农村儿童在环境较好的学校内就读。有利于农村学生的视野进一步开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

第七,建立加强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和督导调控机制。教育督导评估必须重新定位,以学校均衡发展为导向,制定统一的非歧视性的评估标准。敦促各级政府改善薄弱学校,遏制少数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之间无休止的攀比现象,努力创设学校间公平竞争的良好局面。在督导评估中,要注重整体性原则、均衡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提高社会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满意度。淡化对学校的等级评估,还学校和学生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树立“公平教育,不歧视任何一个学生”的思想。

正视历史、关注现实,立足均衡、谋求发展。尽管我们尚无力实现让每一个孩子得到在发展结果上的公平,但我们却没有理由不竭力地让每一个孩子获得公平的教育。教育均衡發展,将永远是我们追求的理想和目标。教育部原副部长王湛同志指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固然是一种理想,是一种境界,但它决不是远离我们实际工作的抽象的理念。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我们生动的实践,正成为指导我们实践的发展观,成为我们制定教育政策遵循的重要原则,而且将逐步成为我们衡量和评价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准。”教育均衡发展尽管是相对的,而且不可过于理想化,但又是众所期望的必须为之长期奋斗的教育远景。通过上下共同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学完有质量保证的九年义务教育:让每一所学校建成规范的有特色的学校:让每一个县成为教育优先和协调发展的教育强县。

值得欣慰的是,四川省从2001年起开始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这是一项对“老、少、边、穷”地区教育全方位扶持进而使这些地区弱势群体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的重大战略举措,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行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选择。我们清楚地看到,“十年行动计划”实施两年多来,凉山州的民族教育有了明显的发展,广大农村群众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对教育的认识和观念发生着较大的转变。随着“十年行动计划”的进一步实施,必将带来四川民族教育深刻的变革,进而牵动凉山州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社会进步,我们也将从中摸索和总结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经验。

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富强。从现在到2020年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少数民族地区最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实现现代化,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是我们历久不灭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