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虚拟运营商的特点及发展前景

[摘 要]我国是新兴的虚拟运营市场,虚拟运营商是新一轮电信改革的新生事物。我国虚拟运营商具有民营性、变革性、颠覆性的特点。促进虚拟运营市场健康发展,政策到位是前提,竞争到位是目标,监管到位是保障。

[关键词]虚拟运营商;特点;发展前景

[中图分类号]F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7-0041-02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虚拟运营商在一个较短的周期内,完成了从构想到现实、从无到有、从发放牌照到试运营、从筹备调试到走上竞争前台的过程。虚拟运营商被冠以新一轮电信改革前奏的符号,它以注入新鲜血液、增加竞争主体的方式,提升了竞争层次,变革了电信运营模式,揭开了电信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1 虚拟运营商的概念及其沿革

虚拟运营商在国外、海外早已有之,我国是新兴的虚拟运营市场。所谓虚拟运营商,是指从基础电信运营商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终端客户的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它拥有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系统、营销和管理体系,拥有自己的业务管理平台和业务支撑系统。它的运作机理大致可以描述为:凭借政策倾斜,以显著优惠的底价,以“打包”、“批发”的形式分别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购买”一系列移动通信服务,然后强化增值服务、营销创新、个性化服务、差异化服务等若干“卖点”后,再转售给终端客户。

国内关于虚拟运营商的酝酿由来已久,但长期陷于“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窘境,直到近年才有所加速。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给出了原则性方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2012年6月工信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指出:“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同时还明确了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八个重点领域,其中第一个便是“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实施意见》预示着虚拟运营商正式“胎动”。2013年5月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目标、试点业务审批条件和程序、试点保障等,意味着有关虚拟运营商的顶层制度设计基本成型。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初工信部发放两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共19家民营企业获牌,标志着虚拟运营商正式诞生。2014年5月各虚拟运营商的筹备调试阶段基本结束或接近尾声,开始陆续放号试运营,标志着我国虚拟运营时代正式开启。

2 我国虚拟运营商的特点

2.1 变革性

从制度设计不难发现,虚拟运营商的安身立命之本在于“比拼服务”,拓展发展空间的制胜之道在于“增值服务”,竞争与创新成为它的“先天基因”,变革性则是它与生俱来的特质。①变革了电信市场竞争的格局与模式,提升了竞争层次。19家获牌企业都不是为了虚拟运营而新注册成立的,而是在各自行业如渠道代理、传统零售、行业应用、IT互联网等历练多年,有着自身的特色业务和独特资源。它们挟自身优势涌入电信服务市场,对现有业务模式、服务理念、竞争模式形成了巨大冲击。尤其是当前我国移动通信市场接近相对饱和,存量市场势必成为虚拟运营商的主要争夺目标,与传统电信运营商之间的“蚕食与反蚕食”的竞争、营销与服务的较量不可避免,基础电信运营商躺着也挣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②促进了电信服务的人性化、个性化、差异化。从“一夜耗光一栋房”到“清零是行业惯例”,再到“套餐资费一国两制”的争议,电信服务一度饱受诟病。令人欣喜的是,以流量不清零、流量可分享、数据能转赠、资费更低廉甚至“语音免费”、“免漫游”为代表的人性化趋势,以语音、短信、上网、流量等套餐自主选择、自由组合、私人定制为代表的个性化趋势,以剑走偏锋、绕开“大众”市场、发力“小众”市场为代表的差异化趋势,预示着运营商的频频“示好”将逆转消费者的“弱势与无奈”。

2.2 民营性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银行信贷收紧、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的宏观经济背景下,民营企业举步维艰,围绕“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争议此起彼伏。加之,历经多次重组,电信服务依然饱受诟病,垄断经营色彩异常浓厚。向民资开放,是电信业市场化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必由之路。根据《试点方案》,只有严格意义上的民营企业才有资格申请成为虚拟运营商。如:其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比例不低于50%,且单一最大股东须为民间资本;民间资本不含外商及台港澳商投资;境内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其外资股权比例应低于10%且单一最大股东为中方投资者。总之,虚拟运营商的诞生与试运营,标志着民营资本正式进入电信业,无异于抹去电信行业垄断经营色彩的釜底抽薪之举。

2.3 颠覆性

从制度设计来看,虚拟运营商的“撒手锏”并不在基本通信服务,而在于增值服务。因此,虚拟运营商越来越注重的并非电话,而是增值业务,它的颠覆性特点正是由增值业务引发的连锁反应所滋生的。①极强的行业渗透性。如果说服务的人性化、个性化带来的是消费者通信能力创新的话,那么差异化的增值服务带来的则是消费者通信能力的叠加。在增值服务被提升至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后,增值业务与行业渗透似乎就成为了同义语。有观察家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170”将不仅仅是一个手机卡、手机号,更确切地说,它是一个“去手机号”、“去套餐化”的服务标识,一个移动智能生活的标识。②引发相关行业的颠覆性创新。与增值服务相伴随而来的行业渗透将或迟或早引发相关行业的颠覆性创新,例如新媒体、电子商务、移动游戏、终端渠道、行业应用、云计算、物流及第三方支付等。

3 促进虚拟运营市场健康发展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当前,虚拟运营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营销,让其赚足了市场“噱头”,也快速走进了更多人的视野。然而,虚拟运营的健康发展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促进虚拟运营市场健康发展,政策到位是前提,竞争到位是目标,监管到位是保障。

3.1 政策到位:维持虚拟运营市场的强大气场

有理由相信,决策者做出虚拟运营商介入电信业的抉择,并非仅仅为了激起一点点“涟漪”或“浪花”,而是要以釜底抽薪之举改变现有竞争格局,并源源不断地带来源头活水。为保障虚拟运营商足够的发展空间,《试点方案》作出了某些前瞻性、原则性的规定。例如,为了防止可能的网络牵制,明确规定基础电信运营商“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为冲破可能的价格牵制,规定了基础电信运营商“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然而,毕竟我国是一个新兴虚拟运营市场,对于虚拟运营商来说,前途光明,但道路曲折、困难多多、掣肘因素多多也是事实,其最大难题仍然是如何处理、平衡好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关系。试想,假如一旦发生基础电信运营商市场反应迟钝导致竞争劣势或业务萎缩的情况,或多或少的暗中牵制、变相刁难的“卡脖子”现象似乎难以彻底杜绝。总之,只有政策到位,才能有效保障虚拟运营的发展空间。

3.2 竞争到位:促进虚拟运营市场样样出彩

从某种意义上说,成倍增加电信服务市场的竞争主体只是一种手段,而促进“有效竞争”,使电信服务市场真正成为“有效市场”,才是问题的本质。竞争到位是电信服务市场成长为有效市场的首要前提。①要维护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实施意见》要求,“培育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试点方案》则规定基础电信运营商“不得与转售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以避免其与特定关联企业可能的利益抱团。②要积极帮扶呵护。《实施意见》要求“搭建与民间投资主体交流沟通的平台”,“积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③要以营销、业务创新避免价格战。一般认为,从长期来看电信资费有下降趋势,但虚拟运营商的主要利润点并不在于基本电信服务,而在于特色的增值业务;提高客户黏性、改善用户体验的主要着力点在于人性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因此,爆发恶性价格战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总之,只有以政策到位促进竞争到位,电信服务市场才能成其为有效市场。

3.3 监管到位:维护虚拟运营市场的良性生态

以生态观看来,一个新生的“物种”有赖于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而良好的生态环境势必引发新“物种”的出现。同样,虚拟运营呼唤公平、合理、有序的竞争生态,这就有赖于严格监管。《实施意见》指出:“推动电信法制建设,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用户信息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等相关立法。”同时要求“加强对电信业的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监管需重点针对如下问题:①“三分钟热度”的问题。电信业务崇尚标准化、连贯性,反对“半途而废”。《试点方案》规定:“转售企业在出具长期服务保障措施证明的前提下,可采用预付费方式开展业务,最多只能向用户预收2年的服务费用。”针对可能出现的转售企业提前终止试点经营的情况,对提前告知义务、预付费处理、费用结算、争议解决、用户承接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②服务承诺缩水、“跳票”的问题,用户通信隐私、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与安全的问题。此类问题,有些能事先拿出预案,有些事先难以预料,都为有效监管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总之,只有监管到位,虚拟运营市场的良性生态才能得以维护。

参考文献:

[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EB/OL].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info2013-05/18/c_132390665. htm.

[3]张舵,李峥巍.170号码扎堆上市:手机话费私人定制时代到来?[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5/03/c_1110508733.htm.

[4]人民日报.虚拟运营真实来临,首批170号码正式发售[EB/OL].人民网,http://it.people.com.cn/n—0505/c1009-24974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