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层下的教育公平视野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分层有进一步加剧和分化的趋势,并表现出复杂性等特征。阶层分化从教育起点、过程和结果上造成教育不公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必须从教育的公益化、均衡化发展等方面,着力解决社会分层加剧对教育公平带来的挑战问题。

关键词:社会分层;教育公平;公益化;均衡化

中图分类号:G40-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4289(2011)06-0005-03

社会分层是指一种根据获得有价值物的方式来决定人们在社会位置中的群体等级或类属的一种持久模式。社会分层理论主要以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和韦伯社会分层理论为代表,前者是根据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所有制)将整个社会分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一元”阶级分层理论,后者则是根据财富、声望和权利三种资源将社会分为不同的地位等级群体的“三维”社会分层理论[1]。而功能主义者认为,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阶级对立”,社会不平等不过是人们的职业地位或社会经济地位有所差别而已[2]。然而,不论学者们从哪个角度划分,社会分层这个事实都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越是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社会分层就越是呈现出制度化的特征。

对于中国现阶段的社会分层结构,有学者按职业标准把阶层划分为白领、蓝领、农民三类,并以职业和身份制(包括所有制和官本位)为基础,得出中国现有的五大阶层划分:纯农业劳动者、拥有农民户口的非农业劳动者、城镇居民中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外的从业人员、城镇公有制企业工人、国家干部[3]。而陆学艺则以职业为依据划分出十大社会阶层,并考察了这些阶层是否拥有和拥有了多少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并据此将社会阶层划出了更多社会层次[4]。

其实不论怎么划分,中国当前的社会分层都具有相当的多重性和复杂性。由于社会各层次的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注定会导致在稀缺的教育资源争夺中出现教育不公平现象。同时,教育公平使个人相对公平地获得发展的机会,对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分层与教育公平之间的作用机制

(一)社会分层加剧造成教育的不公平

1.社会分层开启教育起点的不公平

一方面,社会各个阶层的家庭对于儿童的启蒙教育和对于教育的看法是有极大差别的。处于较高社会阶层的家庭较为重视儿童的启蒙教育,重视挖掘儿童的兴趣爱好,并能够在学习之余充分培养儿童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反之,处于较低社会阶层家庭的儿童是没有这样的机会的。这不仅仅是因为较低社会层次的家庭物力、财力的不足,同时也缘于观念上的落后以及家长榜样力量的缺失等等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从接受初等教育开始,不同社会阶层家庭的孩子就读的学校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这种从初级的不公平积累到一定程度,便有着较为显著的表现。据有关统计显示,“在一些地区进入高校的可能性之比,农民阶层与非农阶层的整体差距约5.6倍,在全国重点高校中约9.2倍,其中与党政干部子女的差距则分别达到17.9倍和31.7倍。作为体力劳动者与作为脑力劳动者的子女入学的机会差距很大:在高校总体中约为9.6倍,在重点院校中接近15倍,工农子女的合计份额不到45%”[5]。

2.社会分层加剧教育过程的不公平

社会分层对教育过程不公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学校选择权利上以及校园学习、生活资源的分配上。处于较高社会阶层的家庭具有更为优越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或者政治地位,其孩子在受教育的过程中也总能够获得相对更多的选择权利,也即选择机会。同时在学校学习和生活资源分配的过程中,处于较高社会阶层家庭的学生总能凭借家庭社会层次优势获取比一般学生更多更优质的资源。反之,处于较低社会阶层的孩子只有被动地接受教育,而没有或很少有选择更好的、更为适合自己的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更没有主动获取资源的能力。

3.社会分层导致教育结果的不公平

有了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才可能有结果的公平,即实质的公平。结果的公平是一种理想状态,也是所有关注教育的人的一个理想。但由于起点的不公平影响到过程的不公平,进而影响到结果(学业成就)的不公平。因而,处于较高社会阶层家庭的孩子由于具有无可比拟的巨大优势,可以通过不断的积累最终形成极具优势的学业成就,包括高升学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等。从这一点上来讲,社会分层促使教育成为社会阶层传递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教育对社会分层的双重作用

社会分层和教育公平之间的影响和作用是相互的,两者是一种互动的关系。

1.教育对社会分层的再生产功能

在布迪厄看来,社会分化基本可以从两个维度考察:即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人们社会地位的高下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拥有和分布状况相关。同时,教育具有文化资本的再生产功能,教育再生产通过文化再生产实现了社会再生产的功能。这种文化屏障在学校教育时期就开始发挥显性功能,有效地阻断了其他阶层向上流动的途径,从而使教育复制了已有的阶级结构,再生产并维护了精英阶层的利益和纯洁性,强化了文化资本的不平等分配。

可见,教育不仅仅具有这样的文化传递功能,还能通过传递社会阶层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或政治地位来传递社会阶层关系,使得社会分层关系的传递变得合法化,社会的不平等也变得合法化。

2.教育对社会分层的改进功能

教育具有对社会分层的改进功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个体跨越社会阶层间的障碍,所以,优质的教育资源成为社会所有阶层成员所追求的公共资源。受教育程度越高,其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大,向上流动的机会也越多。同时,教育公平能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能够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样不但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公平竞争机制的形成,同时也将形成一种合理的流动机制,促进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合理流动和共同交流,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阶层分化下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建议

(一)教育要回归公益化

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为最广大的人民大众服务的,带有明显的公益性。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全面兴起,各种产业不断的市场化,教育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冲击,出现了明显的市场化迹象。市场化的主要特征是一切以经济为重,由“钱”说了算,只讲效益,不讲公平。现在的教育也有这种现象,好的学校要靠“钱”来办事。高额的择校费就是这方面的一个明显的表现,从而对“穷人”设立了一道无形的墙,使这些学校成为少数有钱人专有的贵族学校。受教育权本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当这种权利要靠金钱来赎买,其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少数人垄断稀缺的珍贵的教育资源,并造成过度浪费,而大多数人连最基本的教育资源都没有,从而传递和加剧社会阶层关系,最终使社会分层进一步深化,教育不公平现象更加恶化。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让教育回归公益性。教育的公益化就是由政府出面干涉,保障每个合法的公民都享有最基本的入学权利,保证公民之间平等地享有公共福利。当然,教育的公益性不仅体现在教育惠及所有的受教育者个人,而且还体现在惠及整个社会和社会成员。实现教育的公益化要求政府把基础教育看作一项国家工程,各级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拨款,缩小校际之间的巨大差距,形成有层次、权责分明的一整套系统;保证教育法律的落实,严格按照基础教育办学标准管理各级学校,从而使基础教育合理、协调、健康地发展。只有这样,社会各阶层的家长和学生才有相对公平的入学机会,才能享有更多的学校学习生活资源,才有机会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学校,才能最终形成极具优势的学业成就。

(二)教育要均衡化发展

要实现教育公平,必要的一条就是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教育机构和教育群体之间平等地分配教育资源和份额,达到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并最终落实在人们对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上。当然,均衡化发展不是平均化发展,而是地区之间、校际之间相对平衡的结果,也就是说,这种均衡化必须在发展中来实现。均衡化发展也不是“一刀切”的发展,而是有特色的发展。所以,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绝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整齐划一的同水平、同一模式的发展,而是在实现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的有特色的发展。

要促进教育的均衡化发展,一方面,地区和校际之间的硬件教育资源和软件教育资源的配置要相对均衡化,使每个学校都有相应的教育资源可供利用,同时要为每一个人提供适合其发展的教育。在这里就有两点需要特别提出,一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基本教学设备的配置要到位。基础设备是硬性的条件,没有这些硬性的条件,很多教学活动都难以进行,因此,基础设施的相对均衡化是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前提。二是要在师资上做到相对均衡化,可以实行教师轮回岗位制度,使好的教师能够轮流到各个地区和学校教课。教育资源的相对均衡化是教育公平的一个基本条件,有了教育资源的均衡化,才能够给每个学生提供相对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另一方面,要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建立一套完善的均衡化发展的制度化程序,一切进程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例如,每个学生都要通过公平地竞争来挑选自己的学校,而不存在通过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或政治地位以及各种关系网等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得良好的机会的现象。这里有一个教育的纯洁性问题,教育的纯洁性关系到教育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只有做到了教育的相对纯洁和相对独立,才有可能保证教育层次上的相对公平。

参考文献:

[1]蒋菠,周鸿,窦晓明,沈玉洁.试论社会分层对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影响及解决策略[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67.

[2]戴洁.现代社会分层理论范式探析——兼论转型中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启示[J].江西社会科学,2009,(1):48.

[3]庄渝霞.中国阶层态势及其规范整合[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2):77.

[4]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8.

[5]余小波.当代我国社会分层与高等教育机会探析——对某高校2000级学生的实证研究[J].现代大学教育,2002,(5):44-47.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武汉 430079;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武汉 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