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摩托之痛


  
  2003年,是中国摩托车行业比较烦的一年,烦的是渐次冒出的中日知识产权纠纷。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日本本田与重庆力帆的8年恩怨。2003年11月17日9时,这两家中外摩托车企业巨头终于对峙于庄严的法庭,本田认为力帆侵犯了它的商标权。与此同时,又传出日本雅马哈欲将浙江双菱集团的雅瓦拉品牌告上法庭的消息。
  
  内忧与外患
  
  知识产权真正由一个隐患变成现实问题,应该是在2002年1月17日,那一天距中国加入WTO仅一个月零六天。当举国上下还沉浸在一种欢欣的氛围中时,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已将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天津港田车业有限公司、天津港田摩托车有限公司和天津港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五家公司一并推上了被告席。理由是上述五家中方公司侵犯雅马哈的商标权。当时,雅马哈索赔3000万元,虽然最终以90万元的赔偿金告终,却创造了国内此类案件赔偿金额的最高纪录。
  入世之际却被知识产权纠纷迎头痛击,这是意外还是偶然?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显然是有备而来的。2002年2月24日~27日,日本自动车工业会摩托车特别委员会委员长、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社长谷川武彦带领日本自动车工业会访华团访问了北京,长谷川武彦一行拜访了中国政府与有关打假部门,包括国家经贸委、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等。这一被媒体戏称为“日本企业来华打假”的组织行为所取得的成果是,当年2月26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与日本自动车工业会共同签署了《中日摩托车产业界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备忘录。
  之后,以重庆为主的一些摩托车企业,先后都收到本田、雅马哈等日本摩托车企业的“郑重来函”,认为中方摩托车企业有仿冒、仿制行为。而此前,这样的事情还屡屡发生在国外,并以日方胜出收场。
  对于这种现状,嘉陵集团政策研究室科长钟声认为:“日本企业一般是专打击国内的一些大企业,比如力帆。如果力帆还只是几年前的力帆,可能也不会成为打击对象,因为打击小企业没有什么影响。”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董事长尹明善把知识产权壁垒称为“软绳套猛虎”。他认为,力帆集团拥有200多项专利,在同行业名列前茅,但与国际上大公司相比少得可怜,如日本本田至少有1万项专利。力帆曾投入上千万元研发的一款新车,投放到越南市场后大受欢迎,马上就收到了6000辆的订单,但由于个别配件与雅马哈在越南申请的专利相仿,力帆最后只能忍痛割爱。
  外患不断,还有内忧。国内企业的自相仿冒,自相侵犯早是多年存在的问题。轻骑集团董事长张家岭表示,我们与铃木公司合资生产的“铃木王”125型摩托车,在全国同一个车型销量是最大的,但是,该型号摩托车的产销量还不到全国仿制品的10%,可我们引进这个产品花了1.5亿元,结果销量却只占5%。 大长江摩托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的一位工程师说,大长江历时两年、投资400多万元开发的HJ125-A摩托车,1998年投放市场后,遭到几十家目录内企业的仿制,目录外企业的仿制更是举不胜举。这位工程师特别指出,尽管我公司申请了外观专利,但目前我国存在的执法不严、地方保护主义及外观侵权判定较困难、审判时间过长等诸多问题,使企业根本没有精力去一一打假。大长江曾经告过一家仿制企业,可官司打了一年多,最后还是庭外和解了事。
  据了解,国内还有不少比较具有研发能力的大企业,如轻骑、长岭、大长江、隆鑫、钱江等企业,都反映其产品被仿冒过。由于国内摩托车生产与市场的不规范,许多作坊式的小企业便瞅着空子,浑水摸鱼,趁火打劫。据张家岭介绍,在国家目录内的摩托车企业共有155家,但目录外各地从事非法拼(组)装摩托车的厂点还很多,其中已形成批量生产的有100多家,年产量约200万辆。此外,还有几百家前店后厂、作坊式的拼装厂点,年产量合计约300万~500万辆。如此多的小企业要在夹缝中生存,不仿冒仿制怎么办?所以,仿冒产品便层出不穷,屡禁不绝。而这意味着,大企业投入研发的巨额费用有可能打了水漂,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各怀心事
  
  “缺少自主专利,是许多国内制造企业最痛的七寸。”张家岭如是说。
  日本企业指责中国厂家侵权最多的是仿制外观设计、商标近似和实用新型的使用上,比例高达80%~90%。这样的指责是否属实,无从考证。但是,一些企业的观点颇能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重庆隆鑫摩托车集团常务副总裁刘卫说,我们每一个摩托车生产企业面临的压力就是,在技术开发上,由于我们长期模仿日本的车型生产,面临着一个知识产权的障碍。
  如果说知识产权的缺乏是中国摩托车企业最痛的七寸,那么,市场占有率的降低应该是日本摩托车企业的心痛。本田、雅马哈、铃木和川崎4大家族,合计拥有全球39%的市场份额,日本是世界上无可争议的摩托车强国。但是,从1992年开始,中国摩托车企业加大马力,将产销量第一的桂冠揽入怀中,并且以强劲的增长势头连续13年稳坐产销量第一的宝座。尤其是2000年以来,本来在东南亚市场上一统江山的日本摩托车,也受到了中国摩托车企业的猛烈进攻。至2001年年底,中国企业已占据了近80%的东南亚摩托车市场份额。而在中国,由于日本摩托车在价格上比国产摩托车高出2~3倍,因此现在国内市场上的日本原装车已经几乎绝迹。有数据统计,目前日本摩托车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已退至不到10%,这能不叫日本人痛心吗?
  日本企业在痛定思痛后开始反击,瞄准了对手的七寸--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就在2002年,由于日本企业大打专利战,我国摩托车重镇重庆摩托车出口大幅下滑,当年仅第一季度出口额同比下降了45.3%,出口数量同比下降了55.6%。
  事实上,尽管2003年痛失越南这个海外最大的市场,但是中国摩托车还是很坚定地挺进了一些新的市场,如非洲、欧洲等。而在中国国内市场,也是本土摩托车企业的天下。毕竟,价格在主导着市场浮沉。
  隆鑫集团原副总裁夏建国对中日之间的专利纠纷也是深感头痛。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他承认过去他们做得不够,但是没有想到在加入世贸以后争端会来得这么迅速。他认为,抢先一步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的保护,往往就意味着占领了市场。这话,正好与济南轻骑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栾健的看法一致。栾建表示,国内企业要生存发展,必须要自己设计制造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重庆宗申集团董事长左宗申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是一件意料中的事情,在国内摩托车行业目前的情况下,如果真有企业出现专利侵权也并不让人太意外。但继续这样下去,只会毁了自己,毁了中国摩托车的前途。”他还说:“不走自主研发的道路是不行的,靠专利侵权赚钱,只会让企业垮台,老板进监狱!”
  价格,令日本摩托车市场极度萎缩,苦不堪言,而知识产权,却将中国摩托车企业逼到了一条没有选择的路上。
  
  “长城”攻略
  
  “用我们的专利筑起我们新的长城。”这是力帆集团在一次摩托车博览会上的口号。
  如何扭转被动局面?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杜芳慈认为,企业必须携起手来,大力发展战略联盟。如今,国际上企业组成战略联盟是大的趋势,而国内许多行业只注重竞争,缺少合作。
  一项具有纲领性作用的协议终于正式签定。2003年8月1日,46家国内摩托车企业齐聚重庆,共同签署被业界称为“歃血联盟”的《中国摩托车行业保护知识产权协议》。协议签署后,一方面,签约企业之间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后,将根据协议调解;另一方面,签约企业遭到来自外部的侵权后,其他签约企业可以提供援助。摩托车行业将建立起保护知识产权的行规、行约。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杨民宪评价说:“摩托车企业结盟,表明他们在国外企业的专利壁垒前多次碰壁后,已开始觉醒。”
  在这之前的一个月,力帆集团和宗申集团联手进行了维护专利权的行动。这场联合打假最终以协商解决的方式收场。侵权企业向力帆、宗申各支付了100万元左右的专利使用费。在此基础上,力帆、宗申酝酿起更广泛的合作---建立知识产权联盟,重庆另一家摩托车企业建设集团也参与进来。据力帆集团副总裁蓝策透露,3家摩托车企业就知识产权合作达成一项协议--《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的协议书》。
  嘉陵集团负责人称,入世后摩托车行业的竞争已转化为知识产权的竞争,自主开发已经成为包括嘉陵在内的国内摩托车企业的惟一出路。据介绍,力帆集团也成立了自己的市级技术中心,并建立知识产权部,对商标、专利的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集团每年要拿出销售额的4%用于研发。力帆集团在厂房墙上打出了“民族工业已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创新、创新、再创新”的警示标语。宗申集团 从2001年开始,就已经全面停止仿制国外的产品。在投资1.6亿元建成技术中心的同时,该集团还与百余家配套企业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外国企业之间的竞争正从关税壁垒转变为技术壁垒,保护和推进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政府和社会需要做的基础性工作太多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赵国虹说。 当然,知识产权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外,还需要一个更适宜的外部环境。赵国虹说,当前我国正在强调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而很多民营中小企业都掌握着极具市场潜力的专利技术成果,他们是未来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如何营造一个制度完善、法律健全的环境,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快速发展,是摆在面前的重要课题。
  责任编辑 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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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要对数码相机专利收费
  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日专利纠纷频频出现。东芝、日立、三菱等6C联盟成员于去年5月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达成协议,确定向国内DVD企业收取专利费。至今国外七大DVD厂商已经从中国外销的DVD播放机中收取了30亿元的专利费。中国是亚洲最大的,而且是增长最快的数码相机市场。日本企业希望能够像DVD一样,对数码相机征收专利使用费。
  
  日本企业在华积极申请专利
  据统计,日本去年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总量达到了13736件,占整个国外申请总量的1/3以上。日本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由小泉亲自率领的知识产权部,松下、索尼等大企业都已加入其中,还在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查处。对中国企业不利的是,中国还缺乏一个整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系统,这使得企业在应对跨国公司挑战时无法得到国家的保护和支持。因此,尽快确立国家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是应对日益增多的专利纠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