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旅游法规课程中的实践与探索


  旅游法规是旅游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之一,是综合性、实践性及应用性都很强的学科,更是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学习者必须将所学的理论与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才能收到理想的学习效果。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旅游法规的教学中,教师通过介绍、分析案例,引导学生讨论案例,从而解释现行法律的内容并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教学方法。国内外教学实践表明,案例教学法正是促使学生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及提高应用技能的一个有效方法。在旅游法规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学生充分理解旅游政策法规的教学内容和含义,可取得更显著的教学效果。
  一、旅游法规课程中案例教学法的组织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的教学方法,与一般的教学法相比,在教学目的、方法、特征、重点及结论方面有非常明显的区别。比单纯的课堂讲授法更加生动有趣,而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案例教学法一般包含案例引入、案例分析与讨论、案例总结与回顾反思这几个过程。笔者认为,一堂成功的案例教学课需要教师认真准备、精心设计和有效组织。只有注重其流程并确保每个环节的有效实施,才能保证案例教学法的成功。
  1.案例的引入。有经验的教师都知道,引入合适的案例是旅游法规案例教学成功的第一步。所以,必须事先对案例进行精心挑选,力求选取最典型且容易让学生理解和参与讨论的案例。在旅游法规课程教学中,案例的选用要体现以下原则:一是案例要突出教学目的。选择的案例要符合教学目标的要求,内容要与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关,结合学生的知识层次和能力,选择难易程度相当的案例;二是案例的典型性,也就是其代表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系内容和形式,使学生对旅游法律法规有一个清晰的轮廓认识;三是案例的实用性。旅游法规的教学案例可以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收集,也可以从中国旅游网、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旅游报刊、旅游卫视等渠道收集。
  2.案例的分析与讨论。这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提高分析能力的关键。教师可以将全班学生分为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讨论。小组讨论结束后最好能达成共识,然后各小组指派代表向全班阐述自己的观点。这时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引导学生讨论,把握好讨论的方向,避免偏离讨论的主题。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在引导过程中不宜过早表露自己的观点,以免学生产生依赖心理。同时要求学生在认真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发表看法,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讨论的过程既是学生加深对自己观点理解的过程,也是不同观点相互碰撞的过程,将会产生独立思考所无法产生的效果。通过案例分析与讨论,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利于训练和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
  3.案例的总结与报告撰写。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进行总结。总结应是指出本次案例讨论的思路、难点、重点、主要解决的问题,如何运用理论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结束后教师可以将该案例或者相关类似案例作为作业布置下去,要求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这样既有助于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又可以提高其综合能力。报告完成后,教师应尽可能全批全阅,最好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学生,并注重对学生的正面评价。对于报告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在课堂教学和答疑过程中集中解答。
  二、旅游法规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1.把握好教师的法理分析和学生的积极参与。在案例教学中,首先要使学生“动”起来。作为教师在选择合适案例的同时,案例讨论的时间安排也非常重要。为了避免学生在案例讨论时对所涉及的旅游法规理论一知半解的情况,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前告知学生案例的具体情形,提出问题,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去熟悉相关的旅游法规的理论,在理论知识扎实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在此基础上使学生会“动”。要充分鼓励和引导学生的自主分析,注意对学生的分析思路与分析结论进行评价和较正;其次要把握好教师的有关旅游法律法规的法理分析。在案例教学的最后阶段,教师应该归纳、总结,阐明旅游案例分析、评价中的重点和难点,引导学生学习旅游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以具体的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2.重视案例库建设。要实施案例教学法,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必须收集充分的、有代表性的案例存放于案例库中。目前,旅游法规课程中的案例教学法在国内高校尚处在试验和推广阶段,还没有一个旅游院系建立了完整的案例库,因而做好案例的收集、建立案例库就成为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前提。在选择案例前必须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案例要根据教学目的有针对性地收集;二是所选案例通过案例分析,要能够达到阐释原理、引发讨论、体验方法的目的;三是在建立案例库时,全面把握好适度性,做到案例既有一定难度,又具有一定的可辩性。建立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库,不仅要求教师深刻把握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熟悉案例教学的规律,而且还需要在较大范围内组织教师“集体攻关”。
  3.不断提升教师素质。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以前的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分析概念和作出结论的课堂主宰者转变为现在的学生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引导者与协助者。要想做到这一点,必须提升教师自身的素质。教师必须通晓本专业、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法规,在理论上高屋建瓴;要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使案例教学达到应有的效果;要具备较强的反应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对学生在思考、讨论、辩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另外,也要正确处理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关系。虽然说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的“从概念到概念”的灌输、填鸭式教学方法相比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很大程度上克服了“灌输”式教学模式的弊端,学生从以前的被动听课变为主动参与,但是并不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各种教学方法应是相辅相成的,在旅游法规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时,必须处理好传统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的关系,不能因为肯定案例教学法就全盘否定传统教学方法,而应该实事求是地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选择最合适的教学方法。
  总之,案例教学法在旅游法规教学中兼具科学性和实用性的优点,是一种值得提倡、推广,并使之日益完善的教学方法。教师在其应用过程中除了要注意案例选择的实用性、真实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把握好对有关旅游法律法规的法理分析和学生的积极参与外,更要注重案例库建设、正确处理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关系这两大问题,还应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不断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以期更显著地提高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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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熊礼明,唐跃工.案例教学法在旅游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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