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案例教学法被广泛地应用于“电子商务法”课程中。文章系统地分析了“电子商务法”课程案例教学存在的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旨在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课程;案例教学;困境;出路
  作者简介:胡治芳(1981-),女,湖北潜江人,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国际经贸系,管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电子商务研究。
  (广东 广州 510990)
  
  电子商务法调整的是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总和,是电子商务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电子商务法”课程,是以电子商务法律理论为基础,通过分析和研究大量的电子商务法现象去透视和揭示电子商务法的规律,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课程。传统的照本宣科的讲授方法难以吸引学生的兴趣,也很难培养学生的思考及实践应用的能力。在“电子商务法”课程教学中以案例教学法为主是一种趋势。但在实际的案例教学过程中,往往教学的效果并不好,出现案例与理论脱节、学生不知如何分析案例而被动听老师讲解的现象。因此,有必要探讨“电子商务法”课程案例教学中存在的困境,以期为有效的案例教学提供参考。
  一、“电子商务法”课程案例教学现状
  目前,大多数教师在“电子商务法”课程中使用案例教学时,选取的案例一般源于教材、网络或报刊;在案例教学方法的选择上,一般采用四种方法。
  1.例举式案例教学
  例举式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讲述基本概念和原理之后,通过举例进一步验证和说明所讲述的知识,或者在讲述理论知识之前通过举例导入所要讲授的某一法律问题。例举式案例教学属于案例教学的初级层次,案例被有机地融入到知识与理论的介绍与讲解之中,能够吸引学生的兴趣,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但是缺少严密细致的分析过程。[1]
  2.讨论式案例教学
  讨论式案例教学一般是教师在讲完某一具体内容之后,选取与所讲内容相关的典型性案例,设置若干问题,向学生提问,组织学生讨论分析。讨论式案例教学在案例教学中属于比较高级的方式,旨在通过对案例的讨论,不但能使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2]使学生学会如何利用所学知识去处理案件,发现有关问题的法律缺陷。
  3.模拟法庭式案例教学
  模拟法庭式案例教学是在教学过程中选取争议较大的电子商务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学生分角色扮演原告和被告,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讨论。[3]模拟法庭式教学注重为学生提供系统而综合的素质训练机会,培养法科学生实际运用及运用法律的能力。
  4.多媒体案例教学
  多媒体案例教学主要指的是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进行案例教学的方法。教师在教学中选择有突出代表性的法律案件,组织学生通过现代化教学网络观看。[4]这类教学方法的优点是图文并茂、形象生动,能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电子商务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困境
  1.案例选取难,电子商务法案例教材急需完善
  由于电子商务法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目前市面上的相关教材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缺陷。有些教材没有案例,有些虽然有案例,但只是案例的简单堆砌,案例的题目设置不利于案例的学习与分析。例如:在张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本社出版的《电子商务法》第二版[5]一书中,全书没有一个案例;而在秦成德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的《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6]一书中,虽然每章配有一个案例,但是有些案例并不适用于相关理论。比如第一章在讲电子商法概论时,配的案例是法国政府诉YAHOO案,提了这样一个问题“法国法院对本案行使司法管辖权有何法律依据”,而对于刚刚接触电子商务法的学生来说,他们可能对于什么是司法管辖权都还不了解。教材中案例的编制只是为了让书本有案例,有利于销售,而很少考虑到案例的适用性。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往往需要花时间找合适的案例,即便是在互联网上检索信息非常方便,但网络上的信息乱而杂,有些都是千篇一律,不具有学术性的价值。所以结果是教师花费了很多时间,却没有找到与知识点相匹配的案例。
  2.案例教学方法重形式、轻内容
  案例教学方法作为一种新兴的教学方法,其本意是通过案例,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了解,培养学生积极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在实际运用中,教师往往是为了案例教学而使用案例教学方法,偏离了案例教学的初衷。
  在例举式案例教学中,教师往往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从案例的介绍,到提出问题,到结论的得出及时间的把握等方面,都受控于教师,学生往往处于被动接收的一方。很多时候都是教师自说自话,在介绍案情之后,主动提出问题,在得不到学生响应的情况下,主动回答问题。没有学生响应,可能是他们对所讲知识没兴趣,但最主要的是他们还没弄懂案例与所讲知识之间有什么联系。这个时候教师如果主动回答问题,那么学生在接收这些知识时,并没有经过自己的思考。此时,“听案例”与“听讲课”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例举式案例教学成为一种变相的讲授式教学。
  在讨论式案例教学中,一般是教师选好案例,设计问题后,把问题交给学生自主分析,教师以引导为辅,适时适当地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深入的思考。但实际运用中,往往还是教师处于主导地位。教师在提出要讨论的问题之后,为了使活跃讨论气氛,往往会给出一些提示,引导学生思考。当学生给出答案后,教师在对学生的分析思路进行评价和矫正时,都尽量地与自己所准备的思路靠拢,到最后,还是教师对整个案例做分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忽略了学生需要的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所谓的“讨论”不过是走了一个过场。
  有些教师在电子商务法的案例教学中会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笔者认为这种方法其实不适合电子商务法的教学。模拟法庭教学一般要经过四个程序:确定案例;分派角色,分组讨论;诉讼文书的准备和正式开庭。这种方法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是一个很好的教学方法。但电子商务法所面对的是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他们缺乏基础的法律知识。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利用模拟法庭教学好比没有打地基,就开始盖房子,过程难以实施,结果也可想而知,不仅浪费时间,也起不到什么效果。
  在多媒体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时间难以控制。由于学生通过多媒体观看的往往是视频,像《法律讲堂》、《今日说法》这些节目视频都会被引用作为案例的素材。这些视频都是选取成功的典型案例,需要的时间一般是20~30分钟。如果全部让学生看完,一节课下来,有一半时间是学生看视频,一半时间是老师讲。这种方法很容易变为放羊式教学,有兴趣的同学看的津津有味,没兴趣的同学在下面睡大觉,而且会让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认为教师偷懒、不负责。
  三、“电子商务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出路
  1.强化案例的搜集和编写
  作为案例教学来讲,选择合理的教学案例是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一个完整的教学案例一般包括六个要素:案例主题、案例背景、案例问题事件、效果、评析及启示。好的案例使老师不仅能指导教师自己的课堂教学,也可使别人(甚至外行)亦能通过阅读教案而了解到教师在课堂上的主要活动情况和本堂课讲授的内容要点。在目前电子商务法教学案例选取难,适用的案例教材缺乏的现状下,一方面,教师应多注意平时的积累,费点时间搜集有价值的案例或自己根据有关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问题自行编写教学案例;另一方面,已经编写过电子商务法相关教材的专家们应从教学的角度考虑,编写一些适用的教学案例,对教材不断加以完善。
  2.明确师生的角色定位与要求,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