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情感教育视域中的爱国主义教育

好的爱国主义教育不是培养具有狭隘民族主义的人,而应培养能够屹立于世界的现代中国人:人格独立、自尊自信,却不自大自狂,有允许批评的风度、直面缺点的勇气、不断进取的信心,以及强烈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在任何一个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里,爱国主义都被看作是一项首要的公民美德。”[1]爱国主义是一种本能,也是一种需要通过教育激发的情感和能力。当前,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研究成果有不少,但从情感教育视角切入的还不多。本文立足于情感教育的视角,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爱国主义教育面临诸多困境。第一,全球化时代带来了理性与情感、个人权利与国家利益、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张力等诸多矛盾。朱小蔓教授指出,“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引发的价值冲突对爱国主义教育提出严峻挑战”[2]。如何协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困扰当代青少年的重要伦理问题之一。小学生会问:中国人代表外国乒乓球队打中国队,他们这是不爱国吗?中学生会问:如果国货质量不好,我为了爱国买国货,那不是一种纵容吗?对此,很多教师无言以对,因为他们也说不明白。第二,爱国主义教育中缺失理性情感。在直接的爱国主义教育中,缺少恰当巧妙的方法,思维方式简单而两极化,加之中华民族百年苦难战争的民族情绪占据重要地位,导致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多是情绪化的反映,易产生悲情和愤怒,而缺少知识基础和理性分析。每一个中华儿女都应该对屈辱的历史感到愤怒,然而仅有情绪上的反映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是更加全面而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这就需要从情感培育入手探索更适合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策略。

一、基础性情感是培养爱国主义情感的前提

情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石,人的情感具有原发性和基础性,因此可以从培育人的良好情感入手,培育爱国主义情感。现代社会的民族国家都是想象的共同体,需要坚实、深刻的理由,才能在人们之间形成强有力的情感联结。情感有助于让我们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有助于建立同情性理解,情感为人提供做出正确行动的动力。

情感与人的生存发展的关系是多方面的,人的情绪机制参与人的对象化活动的一切领域和全部过程。无论是婴幼儿还是成人,情绪情感机制都能够最先接收道德信息。当我们把活动概念作为全部教育理论的逻辑起点时,情感教育显然是一个辐射教育活动全域、全程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3]它既不与德智体美劳诸育中的某一育相对应,也不是五育之外的单独一育,而是作为教育意识、教育思想渗透于诸育之中,发挥黏合剂的作用,使原有的相互分割的诸育实现功能性的统一。

颇多的基础性情感与人的品德形成具有密切联系,对爱国主义具有支撑性作用。20世纪初,俄罗斯哲学家索洛维约夫对原始部落进行文化人类学考察,发现原始人有羞耻、怜悯、敬畏等三种基本情感,并称它们为道德的原始材料。[4]这三种原发性的情感是道德情感中最为核心和基础的部分。除此之外,移情、分享、倾听、利他感、满足感、有力感、自尊感、友谊、正义感等情感,有些本身就是道德情感,有些对于品德形成具有积极的支持作用。这些情感是品德形成的内在基础,良好的品德都是在健康的情感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因此,我们必须要珍视人的情感,引导它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以尊严感为例,尊严感与自我意识发展息息相关。尊严是个人对自我存在的社会价值的自我意识。谈到尊严感,就不可避免地会谈到羞愧感。自我感以尊严感为正向内容,以羞愧感为负向内容。在我国的社会关系格局中,如果个体在伦理关系中有一定的位置,个体就会感到有尊严,就会受到伦理格局的制约,遵守伦理规则。反之,就有可能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不尊重自己和他人,而没有尊严感的个人是不足取的。另外,从知觉主体来划分,尊严感可以分为:个人尊严感——与自我感、权利观念密切相关;他人的尊严——与正义感紧密相连;国家的尊严——涉及到个人的爱国情感等。尊严与个人美德相关,具有相对个体性,是个体宽容的底线。尊严同时受到社会文化、法律、个人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个人的尊严与社会、他人、公共生活是不可分割的。每个公民都应该过有尊严的公共生活,在行为上表现出公共生活的基础性品德——尊重。

二、根据认知发展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人的爱国主义情感源自于血缘和地缘,同时也需要理性的支撑,例如对本国历史的明晰掌握,从而实现本能情感的理性化。

义务教育阶段,应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认知发展和道德推理发展的規律,引导学生学习关于国家的知识并进行爱国主义实践,促进学生爱国主义情感的发展。如果把爱国主义当作一种道德学习,那么就不仅需要坚实的历史知识作为基础,更需要缄默知识、实践性知识和道德实践。魏尔等人研究了二百多名四五岁至十四五岁的儿童关于祖国及其与他国关系的相关观念的发展,研究表明:四五岁至十一二岁的儿童对家庭、本族语言、生长的地方十分敏感,对国籍、公民、理想等抽象概念则无法产生道德情感;七至十二岁的儿童对国家的观念与情感需要借助具体事物来获得;而十一二岁以上的儿童借助形式思维,可以抽象地理解国家、爱国主义等观念。我国学者陈会昌研究过348名中小学生的爱国观念和情感,其结论为:中小学生对祖国山河、领土的热爱,最初是在具体形象水平上的;从小学末期起,这种热爱逐渐加进了自豪感、依恋感等情感色彩,中学生则能把爱祖国的山河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为祖国忘我劳动等爱国主义精神相联系。[5]由此可见,情感的发展包括爱国情感的发展都离不开认知水平的发展,认知发展是孕育情感的基础。[6]然而,情感不同于生理发育,情感不会自我成熟,因此才需要教育使其逐渐理性化。

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应“基于学生认知发展的水平及特征,即6岁至15岁学生可以从较多整体、直观、浪漫的学习逐渐走向可以精确、抽象、结构化的学习,就道德学习而言,也从正面的、模仿的、信奉的姿态向善于推理、对话、批判和独立思考过渡。”[7]也就是说,小学阶段多采用正面积极的方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例如:在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以及班会、传统文化活动中,都应呈现更好的中国故事,让学生真切体会到国家强盛能够为公民提供和平安稳的生活,国家的命运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中学阶段的爱国主义教育,在积极正面的导向基础上需要呈现困境、冲突与矛盾,尤其要面对现实社会中易使学生困惑的问题。通过让学生动手查找资料、动脑分析探索,加之教师的正面引导,帮助学生学会全面、辩证地看待和思考问题,从而获得认知和情感的双重发展。

知识学习的过程总是弥漫着情感,学习者的情感便成为其价值好恶的标识器。知识中镶嵌着价值观,呈现何种知识就是进行何种价值观教育。人在知识学习过程中会有一系列情感性特征,正面情感包括学习兴趣、学习热情、重要感体验、创造冲动等,同时也有冷漠、倦怠、无助、焦虑,甚至恐惧等负性情感。这些特征会直接或投射性地表达出来。对于学生的这些情绪情感,教师应该有能力察觉并且给予学生及时的帮助。因此,教师要以充满情感的、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建构对学生有意义的、丰富的情感事件。正如马克斯·范梅南所言,“一位真正的科学课教师是一位反思着科学,探索着科学的自然属性和自然界的科学的人——一个真正的科学课教师是一个体现了科学,身体力行的人,从一个强烈意义上说他就是科学”。[8]爱国主义教育更是如此,如果教师真挚而深沉的热爱祖国,学生也能够感受并习得这种情感。

三、让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成为学生的“难忘体验”

情感的发展和成熟需要教育,教育促进人的发展,而这种发展可以是渐变的和突变的。德国教育家博尔诺夫认为,个体生命过程中的非连续性成分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在孩子个体生活经验的非连续性发展中,教师要走进孩子的心灵,倾听他们内心的声音,唤醒他们潜在的、沉睡的生命自觉意识和道德信念。

创设“难忘体验”的爱国主义活动可以促进学生情感的发展。活动就是生活经验的改组和改造,是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相统一的过程。学校可以开展震撼心灵的爱国教育活动。例如,在纪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活动中,引导学生认识到三十万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它代表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这是对个人生命价值的尊重,也是最直观的历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我国当代爱国主义教育需要“建构以情感认同为基础的公民身份”[9]。人们的共通情感是维系民族、国家共同体的基本纽带,对国家的认同感是人类的高级情感,是一种对共同体的理性情感。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基本的社会性情感使彼此相联结,形成一个共同体,那么个人就无法生存。

学生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设计本身也是一种难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设计过程应遵从以下几个原则。第一,活动设计需要教师具有相应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教育专业素养;第二,学生应当成为学校各项德育活动的设计者之一,体验自己当主人的快乐与艰辛,学会当主人、逐渐完善主体性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可以更多地组织实践类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让学生有机会亲身参与,从而带给学生直接的道德感体验。在只有部分学生能参加的情况下,学校也可以通过让参与活动的学生分享体验的方式,使其他学生获得替代性体验。

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还需要让学生表达个体经验。表达是让学生把自身隐性的生活经验显性化,它对于有不同生活经验的学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教育意义。同时,表达与分享是不可分离的,个体的表达对于群体而言同样是分享,个体经验的分享具有增值原则,可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效果。

此外,日常生活中的节日、仪式和弥散性的环境熏陶也十分重要。例如:群体性的大型文体活动,尤其是涉及国家荣誉的国际赛事,更能唤起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国家荣誉感,这是爱国主义情感中重要的一部分。升旗仪式本身就是一项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国旗是国家的标识之一,升旗仪式在学校应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尊重。道德教育甚至是整个教育都具有弥散性,良好的家庭、学校环境对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同样具有重要的熏陶作用。

雅斯贝尔斯指出,“教育须有信仰,没有信仰就不成其为教育,而只是教学的技术而已。”[10]对生命、民族和国家的爱,都应该成为教育的信仰。好的爱国主义教育不是培養具有狭隘民族主义的人,而应培养能够屹立于世界的现代中国人:人格独立、自尊自信,却不自大自狂,有允许批评的风度、直面缺点的勇气、不断进取的信心,以及强烈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参考文献:

[1]万俊人.爱国主义是首要的公民美德[J].道德与文明,2009(5):4-5.

[2]朱小蔓.破解青少年儿童成长的时代难题[N].光明日报,2015-7-24(7).

[3]朱小蔓.情感教育论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

[4]朱小蔓.情感德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5.

[5]陈会昌.中小学生爱祖国观念的发展[J].心理发展与教育, 1987(1):10-18.

[6]梅仲荪.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形成过程的研究[J].教育科学,1993(1):38-43.

[7]朱小蔓,王慧.关于大中小学德育课程衔接的思考[J].课程·教材·教法,2014(1):44-49.

[8]范梅南.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M].李树英,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161.

[9]王慧.权责一致基础上的国家认同教育——来自美国公民教育的启示[J].当代教育科学,2015(20):3-6.

[10]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44.

【王慧,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何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