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的落脚点在于破除发展中的难题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开始就《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8月12日。

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针对本地区特点有哪些亮点做法?又存在哪些误区?本刊记者为此专访了毕马威中国政府咨询合伙人喻莺。

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必须更多倾听市场主体声音

谈到对此次征求意见有何回应,喻莺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具有重要“法定”意义。她认为,“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長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中国以《条例》形式固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显示了将长期关注营商环境优化的决心,契合“营商环境优化,永无止境”的理念要求。《条例》至少汇聚三重价值:一是填补了营商环境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的空白。前期一些省市出台了营商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属于下位法;而《条例》从中国国家层面进行了营商环境的顶层设计和统一规范,在国际上也是比较领先的做法;二是为各地开展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提出将积极鼓励各地区、各部门依实际,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并配套容错机制保障。这是《条例》的一大亮点,能够促进全国各个城市、自贸试验区等特殊经济区,继续发挥创新活力和改革动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化营商环境导向的制度创新;三是为未来营商环境提升的着力点进行了明确。在前期各地各自创新、各自改革的基础上,《条例》对营商环境关注的各领域、各环节进行了方向指导、重点明确、标准概述,让各地各部门更加有的放矢。

喻莺特别提出:“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一步骤非常必要。别的政策、条例可能不需要征求社会大众意见,或者不需要很广的征求意见范围、很长的征求意见期,但营商环境条例必须更多倾听市场主体、社会大众声音。这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制定政策过程在更多的开放参与、聆听民意。”她表示,条例以方向性、指导性为主,请企业家帮忙把把脉、看看自己一直关切的事项有没有反映进来,是征求意见的一个目标。真正从细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仍然需要相关配套政策出台,也就需要更多企业家踊跃参与意见反馈,将企业经营过程中各种难点、痛点如实反映,为后续条例的配套政策积累素材、出台奠定基础。

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频现亮点

据记者了解,毕马威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协助地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谈到各地针对本地区特点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亮点做法时,喻莺称,广泛看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大多是对标世行十大指标的共性做法。这类共性举措是打基础,但也出现了某些地方结合自身特色,真正围绕当地产业、企业需求去完善一些公共服务、降低制度性成本。

喻莺举例介绍道:“比如我们看到苏州工业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园区虚拟空港与上海机场联动对接,缩减企业物流时间和物流成本,支持中欧卡航等第四方物流模式等。这样的举措,切实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能够真正利好企业运营负担降低。而且苏州工业园外资聚焦量较大,它们出台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计划,还特地出台了英文版,便于外资企业了解政策、利用政策。”她表示,又如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特色产业提升“微环境”也较为出彩,它们结合当地大宗散货进出口量较大,又以粮食、铁矿砂、油品等种类为主的特点,制定这些品类定制化的跨境贸易通关便利化评测标准,审视市场主体办理这些散货通关到底需要多少程序、多少费用,进而制定优化方案,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和信息平台,帮助企业减时间、减成本。与此同时它们也对外籍船员换班、外籍专家签证等事项进行了便利化改革,周末无休服务等等,形成良好的用户体验。

优化营商环境存四大误区

谈到在参与为地方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遇到哪些突出问题及如何给出有针对性的设计?喻莺表示,某些地方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上存在以下几点误区。

一是片面追求分数提升,没有关注企业获得感。当前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导向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按照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的评分规则,提升营商环境的得分;另一方面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做营商环境每一处细节。这两点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得分和排名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外部企业和资金;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提升反过来能够激发当地的经济活力,留住当地和外来企业与资金。但现在一些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未能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或单纯为提高分数而忽视了企业的获得感,或只致力于提升企业获得感而未能有效提高评估得分及排名,从而导致整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未能平衡发展。

二是以为可以一蹴而就,存在一劳永逸的思维。营商环境优化,伴随着市场主体不断聚集、产业业态不断创新,新问题不断涌现、新诉求不断提出,是一件没有休止符的工作。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对各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是相对的,各地都在努力提升改进,如果一个地区不持续进步,就会“不进则退”。因此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不能寄希望于一蹴而就。部分地区对营商环境尚未建立能够长效推进的体制机制,部分地区觉得自己行政服务效率已经全国最优等等,这些都是不可取的,要不断拓宽对“大营商”概念的理解,拓宽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和举措。

三是各部门仍然各自为政,未系统集成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整体工程,目前各地的趋势逐渐从单点化的改进向集成性、模块化改进,不再是仅仅聚焦于某一个流程、某一道手续,而是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在整体上重塑流程,减少时间,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还有部分地区用传统的方式推进工作,给各个部门分配指标,使得各部门过度专注于指标的完成情况,从而忽视了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使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推进较为缓慢。如果能够联合相关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整体推进,会大幅优化相关流程,在提升分数和排名的同时,提升企业满意度。

四是受制于事权归属,存在“等、靠、要”等思维。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必然会涉及到权限的问题,虽然目前从国家到各省市都下放了很多权限,但是有的权限依然没有完全下放,当遇到这些权限问题时,部分地区还存在着“等、靠、要”等思维,被动的等上级下放权限、推出政策,缺乏主动争取、主动创新的意识和积极性。如果能够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向上级争取,则可能争取到更多的权限,更好地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喻莺最后说:“为各地提供关于如何提升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咨询服务的工作流程大体是,先通过她们团队的经验积累,提示各地不要走弯路、进误区。帮助地方把营商环境优化的体制机制理顺,形成各部门协同的一套机构、班子、体制,打好基础。接着再进行扎实地调查研究,以企业寻访为主,和当地各行各业企业家去交流,聆听他们对当地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和评价,总结他们关心的维度,为当地制定特色的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摸清底数、发现问题,再协助提出优化提升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