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内贸易的实证研究


  摘 要:文章基于产品内贸易理论视角,针对深圳市制造业中13-42类产业,与《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相协调,利Hummels(2001)提出的垂直专业化概念,通过分析《海关进出口数据库》企业月度数据和深圳海关的宏观数据,得到各产业和深圳市的VS和VSS值,对深圳市制造业参与国际产品内分工的程度进行分析。关键词:产品内贸易;垂直专业化;垂直专业化的出口份额
  中图分类号:F7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10)10-0010-05 收稿日期:2010-06-02
  
  随着国际间产品内分工的日益精细化,产品内贸易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部分。一个国家进口中间投入品,组装加工之后再出口到另一个国家。这种产品内贸易形式成为二战后国际贸易发展最重要的特征。深圳利用其低廉和丰富的劳动力,毗邻香港和灵活的特区政策优势,成功发展了以中间产品贸易方式为动力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中间产品贸易对深圳制造业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运用企业的微观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制造业门类13—42大类,与《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HS)结合起来进行数据处理,分析深圳制造业的产品内贸易规模。
  
  一、文献综述
  
  产品内贸易理论是近年来国际贸易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随着二战后贸易壁垒的减小,国际贸易迅速增长,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增加,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出口迅速上升,这为产品内贸易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现实基础。
  产品内贸易是伴随着国际间垂直专业化分工产生的。垂直专业化分工指国际分工深入到产品生产的各个工序,不同的生产阶段分散到不同的国家与地区进行。产品内贸易就是指这个过程中,生产产品的中间投入的贸易。垂直化分工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Balassa(1967),而产品内分工(intra-product specialization)的概念最早由Arndt(、1997)系统地提出。
  产品内贸易的理论研究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沿用了:传统贸易理论框架,新贸易理论框架,产业组织和契约理论框架。传统贸易理论框架下的产品内贸易模型,主要是将产品的生产过程拆分成几个要素的密集度不同的阶段,并且把这个假设引入李嘉图模型或者赫克歇尔一俄林模型等传统的贸易理论模型中,例如Di。it和Grossman(1982)以及国内学者卢锋。新贸易理论框架下产品内贸易的理论研究,进一步讨论了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垂直专业化和产品内贸易的成因,主要的文献有:Chen、Ishikawa和Yu(2004)、卢锋。近年来,有学者从产业组织理论和交易成本角度研究产品内贸易的问题。例如从代理人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商品链和价值链的视角来分析和解释国际贸易中的产品内分工和贸易的问题。
  关于垂直专业化和产品内贸易的实证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垂直专业化的度量。最重要的度量方法,是David Hummels(2001)的VS度量。Hummels使用用于出口产品的进口中间品的价值来度量这种产品内分工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相关研究的认可。第二是基于VS指标,对垂直专业化程度的比较分析。这类研究表明垂直专业化程度在产业间和不同地区之间有差别。第三是垂直专业化和产品内贸易对国际贸易、生产率、产业竞争力、技术进步、收入分配的影响。
  
  二、数据来源与分析
  
  (一)产品内贸易的度量
  本文描述的产品内贸易概念特定地指从一个国家进口中间投入品,并出口到这一国家或另一个国家的产品内贸易方式。对中间产品贸易的度量主要采用Hummels(2001)提出的VS(vertical specialization)概念。Hummels运用的是投入产出的方法,垂直专业化=进口的中间投入品×总出口在总产出中所占的比重,其经济含义是进口的中间投入品加工成最终产品后用于出口的部分,是一个绝对数量。对研究深圳市制造业产品内贸易情况,更有意义的是VS的出口份额(vertical speeialization share of export),我们简称VSS,即用于出口的进口中间投入品占出口额的百分比。
  
  (二)数据来源和分析
  本文微观数据源于《海关进出口数据库》(2000~2006年)和《深圳统计年鉴》(2001~2007年);宏观数据(2007~2009年)来自于深圳海关的海关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制造业门类包括13~42大类,与海关编码(HS编码)结合起来进行数据处理,由于本文的数据是HS编码,为了将海关数据和制造业的类别协调一致,最精确的调整方法是逐个将进出口产品根据制造业的门类分类和HS编码进行归类,这样调整的工作量太大,所以为了简化将海关代码中的前两位,即从第一章至第九十七章与制造业的门类进行匹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04年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1 3号),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本文的VS值选取深圳市来料加工贸易和进料加工装配贸易的进口数据。
  依据海关数据统计出深圳市制造业的VS值(如表1所示),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在两位的海关编码很难分清,所以将这两个产业合并分析其VS值;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和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都处于两位海关编码第八十五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之中,所以也将两个产业合并分析;其他项中包含没有统计在制造业中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根据VS值区间,我们将各个产业划分为以下四个大类进行分析。
  
  第一类,VS值在10亿美元以上的产业,总体上这类产业有上升的趋势。其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呈平稳上升态势。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和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呈急速上升态势。10亿美元以上中间投入品进口的产业基本呈上升的趋势,这些产业是深圳市参与产品内贸易较为深入的产业,也是深圳市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产业,中间投入品进口的明显增长表明随后的加工贸易出口将有大幅增长。
  第二类,VS值在10亿美元-1亿美元之间的产业。其中,纺织业;橡胶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呈上升态势。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呈急速上升的态势,七年几乎翻一番。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呈平稳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