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浅析

2010年,中国通信业在融合中寻求创新,在变革中寻求突破。在我国面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历史性任务的新形势下,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形势出现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我国通信产业的发展受到更多的关注。

电信问题专家陈金桥曾对我国电信业的现状做过这样的分析,“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电信业在制度竞争力方面差距最大,制度缺陷极有可能成为未来影响中国电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由此看来我国的电信企业发展还面临的许多重要的难题,其中有这样几方面,应该引起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

第一,企业运营机制过于传统。

电信重组方案已经尘埃落定,按照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提及的重组方案,新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形成三大全业务运营商竞争的格局。但是,至今为止,中国电信业的分离重组并未在根本上改变传统企业的运营机制,甚至从形式上的分离转变为运营公司的重组仍有许多障碍,主要包括:

1.电信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有待改造。

2.缺乏市场运作经验。

3.缺乏资本运作经验。

4.缺乏内部管理经验。

5.缺乏客户服务经验。

第二,国外电信公司竞争力强大。

许多外国电信公司,特别是发达国家电信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环境已日趋完善,在竞争环境下,外国电信企业无论从资金、技术、管理和市场经验方面,实力都大大强于中国的电信企业。中国加入WTO后,电信市场已形成激烈竞争的局面。合资电信公司的经营模式、管理技术和服务营销策略形成的竞争优势,将迫使中国电信业必须选择一种有效的重组对策。除了国内企业应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调整资费价格外,最大可能地提高国内电信企业的内部管理效率和经营模式,充分占有市场,并在此基础上重组国内电信企业,有针对性地选择国际合作伙伴,优先设计跨区域性协作,将是减轻开放风险,分流开放成本的重要对策。

第三,国际扩张有一定的机制阻力。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电信业既不能完全脱离国际电信业市场的重组和资本扩张,也不可能忽视本国现状而采取轻率的市场开放政策,这就使过渡期内公司的改造与国际接轨存在困难。要应对国际电信业的巨头垄断,就要强化国内重点公司的资本实力,且政府调控仍将是企业合并和重组的主导,但这个工作要在短期内完成将会与传统体制发生巨大冲撞。对于国内市场竞争性脆弱、企业化改造不充分的中国电信业来讲,难度将是不言而喻的。向外拓展,“入世”不仅是迎来了国外大公司,同样也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打破了壁垒。入关后的挑战,必须靠加大企业重组力度来提高竞争实力。

第四,国内电信市场的竞争不够充分。

中国在基础电信领域1994年才引入了第一家竞争企业,且实力相差悬殊,中国的电信企业尚不习惯于竞争。中国的电信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与充分的市场经济下的体制和机制还有距离。网间通信不畅问题屡有发生,影响了全网安全运行与市场秩序,政府管制与企业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违规价格战愈演愈烈,不少地方通信业务的实际资费水平已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成为影响合业与行业效益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五,高负债经营增加了国内通信企业的压力。

中国电信总体负债水平已达45%左右,有的省已高达60%以上,负债率已是国外电信行业的两倍以上。这些为企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增加了困难。另外,用户欠费居高不下,仅上半年中国欠费总额已超过200亿元,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农村通信形势依然严峻,农话业务继续亏损。

针对以上电信企业的发展现状,政府在一定时期内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促使行业格局向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是完全必要的。

首先,信息企业管理法规化。

要加快制定以《电信法》为核心的信息网络业管理和管制法规,将国家电信业的改革与发展尽快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制定一套清晰透明、规范市场运作,既适合中国国情,又能符合国际惯例新的游戏规则迫在眉睫,使国内电信市场逐步形成开放、公平的竞争关系。

其次,政府逐步放松管制。

中国的电信管理今后将尽量减少由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各类方案的做法,改由申报、听证、审批制取而代之。实现主要由企业自行确定自己的发展方针、资费策略、业务开放种类、年度发展计划、技术演进方向、资费调整方案等。政府管制部门在加强宏观调控管理的同时,放宽对业务提供者经营范围的限制,使业务提供者可以提供多种业务。

再次,政府规范通信运营机制。

政府正在力图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要积极组织协调国内各企业加快他们进入全球性竞争的步伐,从管理上完善这些企业,使他们能够符合竞争的要求。切实做到电信业开放市场与政府调控并举,尽快制定和完成电信市场开放的管理法规,以此指导电信企业有的放矢地建立自身的行为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的资费调整机制,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第四,政府实施份额管制。

份额管制是指对运营商的市场份额直接管制,对市场营销行为进行重点监督。具体案例有:2002年欧盟建立主导运营商的管制体系,认为在某一区域市场份额达到40%的运营商就认定为主导运营商,并对之进行管制;韩国政府为了维持市场有效竞争,要求本国最大的运营商SK电讯市场份额不能超过50%,否则每天罚款10亿韩元。

最后,政府实施价格管制。

不对称价格管制允许非主导运营商的价格低于主导运营商,从而非主导运营商更容易发展。但是,现在套餐种类繁多,具体业务的价格标准也很难确定,加之过于强调非对称价格管制可能限制3G的发展。因此,价格管制实施可能性尚有待协商。

总之,面临着通信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们应该时刻以冷静的头脑,以不变应万变,随时准备应对国际和国内市场的诸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