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性和实现途径

[摘 要]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中,农民的政治参与一直是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农民政治参与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农民利益实现的程度,影响着我国政治参与水平的提高,因此农民的政治参与必须得高度重视,进一步发展农民的政治参与。

[关键词] 农民 政治参与 村民委员会 选举

一、农民问题在政治参与中的重要性

在拥有近13亿人口的中国,有9亿多人口居住在乡村。按照中国传统的户籍制度的分类标准,这9亿乡村居民都是农民。农民的情况决定着中国的面貌。农民的政治参与程度,规定并影响着中国政治发展的进程①。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民是作为工人阶级的同盟军而成为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动员农民、组织农民,实行“工农武装割据”,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以“农村包围城市”i的战略,最后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正如毛泽东所总结的那样:“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质上就是授权给农民。新三民主义,真三民主义,实质就是农民革命主义。”农民也因而被誉为“最大的革命民主派”②。农民的这种动员式政治参与,在中国革命过程中,曾经为改变中国的面貌,建树了不朽的奇勋。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实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通过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四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发动农民;“以阶级斗争为纲”,运动农民。在政治上,法律虽然载明:社员大会是农民基层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元化领导和“阶级斗争为纲”的前提下,它却变成了按长官意志,被动执行上级命令的表决机器。农民的政治参与,充其量只能算作是“被动的动员式参与”。十年“文化大革命”,把中国拖入动乱的深渊,农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农村的政治发展也陷于严重的倒退状态。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确定了改革开放政策,把工作重点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移。当代中国的改革,起点在农村。农村率先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这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产品产量的大幅度提高,使大多数农村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在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以后,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国政府决定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

现在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形态与过去的政治参与形态不同,现在的农民不再像“文革”中大寨社员那样“站在虎头山,胸怀全中国”③;而是直接参与解决本村的发展和农民利益方面的具体问题,并通过村民委员会这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加以实现。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希望所在。

农民在中国政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十多年来,“村民自治”的实践表明,通过农民政治参与范围和程度的逐步扩大与提高,农村的各种利益关系逐步得以调节,农民的政治能力逐步得到培育和锻炼,农民的民主意识逐步在增强。这对于一个缺少民主传统的国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它直接关系着中国的稳定和发展。所以,笔者认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应当从基层群众自治搞起,从扩大农民的政治参与,提高农民的政治能力,培养农民的民主观念做起。某种意义上说,它将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成败的试金石。

二、农民政治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目前农民政治参与主要是通过村民自治体制——村民委员会实现的。而农民的选举参与,则是农民政治参与最主要的内容。除此之外,农民的政治参与方式还有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参与等。

(一)农民的选举参与

1.选举前期的政治参与主要包括选举机构参与和确定候选人参与。首先,对于选举机构的设置,我国法律中早已有了明确规定,村级也有了有本村农民组成的选举机构来主持选举工作,不再是由乡党委和乡政府直接主持村委会选举,农民的选举机构参与,提高了不少。但由于选举机构是一种非常设机构,其工作人员也是临时性的,一旦新一届村委会诞生,选取机构与工作人员便自行撤销或解散。因此,农民以选举机构参与为形式的政治参与是有限的。其次,确定候选人参与,是选举过程中关键性的政治参与形式。只是现在中国农民虽有权参与候选人从提名到最后确定的全过程,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在大多数农村,正式候选人的确定,是党领导小组确定的,农民政治参与的质量比较低。

2.投票行动,是指选举中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以投票方式来表明自己对村委会候选人做出选择的行动。它是村委会选举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衡量农民政治参与水平的最主要依据。在投票行动中,最能反映农民政治参与程度的是投票动机。

3.选举后期的政治参与,主要是指投票结束以后,选民对选举过程中,选举领导机构违反村委会组织法的行为,进行“上访”,即来信来访。这是农民表达不满、揭露问题的一种方式,也是农民政治参与的有效形式。

(二)农民政治参与的其他方式和途径

1.决策参与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村民有参与本村事务决策的权力。村民代表会议实质上贯穿着代议制原则,它是农民的政治参与的代议机构。尽管村民代表会贯穿着代议制原则,但与过去那种村里大小事都是干部说了算的做法相比,现在的农民可以通过自己选出的村民代表,来参与本村重大事务的决定,表明农民政治参与机会的增加和参与能力的提高。

2.管理参与

村民自治的目标之一,是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它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最关键的内容。所谓“村民自我管理”④,就是以自治的形式,把全村的所有重要事务,置于村民的直接管理与监督之下。因此,管理参与是农民政治参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3.监督参与

监督参与既是管理参与的组成部分,又是管理参与的重要保证。为了增强村务的透明度,加强对村干部和村民的管理,示范村普遍建立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双向监督机制,以保证村民的监督参与。

三、农民的政治参与与中国的政治发展

中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既是推进基层政治结构民主化的有效步骤,又为农民政治文化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政治发展要求公民进行制度化的参与,《村委会组织法》的落实,无疑是引导农民进行制度化参与的可靠保证。当前中国农民政治参与尚处在低水平上,如何推进农民的政治参与向高水平发展,这是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

首先,应当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构筑了村民自治的基zhi本法律框架和原则,但仍需要加以完善。例如,关于村民会议“也可以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的规定,实质上剥夺了每户的妇女和青年的合法权利,因为中国有家长制的传统,户代表通常就是家长。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法律制度,目的在于使村民政治生活制度化,从而为农民合法地有效地进行政治参与提供保障。

其次,政治发展的基础条件,是保持社会稳定。在改革开放条件下,由于社会利益的多元化,人们的政治参与愿望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就要求改善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村民自治搞不好,党干部说了算,强迫命令时有发生,各种矛盾就会日积月累,党也会逐渐失去领导核心的作用。因此,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至关重要。它包括加强农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改进领导方法和作风、严格按照法律实施对村级组织的领导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的政治参与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向前发展,而不至于流于形式或落空。

最后,政治参与要求农民具备《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宪政的基本知识,树立宪政观念,提高政治参与的能力,熟悉游戏规则。在中国9亿农民中,约30%左右是文盲、半文盲⑤;许多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学龄儿童失学问题严重,这都是阻碍政治发展的不利因素。因此,为了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政府应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否则,要想提高农民政治参与的能力和质量,推进中国政治发展的进程,则是不可能的。

参 考 文 献

[1]尹文儒著:《推行村务“六公开”,深化农村第二步改革》,1997年1月6日

[2]《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652、976页,1968年12月版。

[3]白钢著:《村民自治:中国农村的政治参与》,刊于日本神户大学《国际协力论集》第3卷第2期,1995年12月。

[4]杨开道著:《村民自治》,上海世界局1931年版。

[5]《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