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群众文化建设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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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4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群众文化的投入,推动自治区群众文化事业开创新局面。

一、服务效能全面提升,群众文化成果丰硕

近几年,自治区各地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不仅数量多,而且品质高。接受辅导培训和参与各类文化活动的人数以及获奖数量也不断刷新。这充分说明自治区群众文化的服务效能已全面提升。

(一)各类高品质群众文化活动遍地开花。在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后,各级群眾文化机构积极开展各类高品质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工作全面铺开,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各级群众文化机构举办的各类展览丰富多彩。其中由黄河流域9省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承办的“大河上下”艺术摄影展,已经举办了11届,每年收集作品万余幅。展览以巡展的形式在各省区先后展出,观展群众人数屡创新高,达千万人次。多年来,各级群众文化机构组织和参与的品牌节庆活动已成为当地群众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项目。

(二)各类文艺演出团队不断壮大。群众文艺演出团队基本分为两类:一是由各级文化机构人员组成的为群众进行文艺演出的团队;二是在业务上由各级群众文化机构辅导,自筹自建的社区、农村各种业余文艺演出团队。多年来,各类文艺演出团队不断发展壮大,全区群众文艺演出团队已经超过6000个。他们的演出场地遍布城乡各地,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群众文艺创作热情高涨,作品频频获奖。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文化政策深入人心,各项群众文化工作蒸蒸日上,极大地激发了群众文化专业人才的创作热情。他们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将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传统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创作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文艺作品,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他们频频在国际、国内及自治区举办的评比活动中获奖,不仅赢得了个人荣誉,也为群众l生文艺创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歌舞作品方面,通辽市群众艺术馆金荣编排的舞蹈《安代》在国际民间舞比赛中荣获特等奖;二连浩特市文化馆赵辉创作的歌曲《那达慕之夜》获庆祝建国60周年“中国杯”优秀歌曲、歌手、乐手展示大赛金奖;包头市群众艺术馆米素平在北方戏曲邀请赛中荣获“十佳”演唱奖;兴安盟群众艺术馆编排创作的少儿舞蹈《小小牧羊人》在第十二届共青团中央“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中荣获金奖;乌海市群众艺术馆创作的歌舞《美丽的草原我的家》、舞蹈《吉祥颂》获全国群众文化优秀节目惠民展演优秀奖……

摄影作品方面,内蒙古群众艺术馆文慧的摄影作品《夕阳无限好》获文化部、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主办的“第五届大河上下展”银奖,组照《牧马人》获纽约第8届国际摄影交流作品展年度金奖;阿拉善盟群众艺术馆的哈斯巴根在全国首届环保突出贡献颁奖大会上凭借“阿拉善生态与文化多样性个人摄影”项目荣获“滋根奖”,个人荣获乌兰夫基金“民族文化艺术杰出贡献者”奖;赤峰市群众艺术馆董建龄的摄影作品《雾锁坝上》(组照)在文化部主办的“群星璀璨·全国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上荣获摄影类金奖,并摘得第三届中华艺术金马奖桂冠……

二、迎接挑战再创佳绩,开创群众文化发展新局面

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几代人薪火相传的努力下,内蒙古群众文化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收获了可贵的经验和启示。展望内蒙古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前景,我们信心满怀。今后,自治区群众文化事业将继续迎接挑战、再创佳绩,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文化需求。

(一)巩固已有成绩,强化有效投入。继续提高群众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实现有效覆盖。按照推进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城乡基层综合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为补充,继续加强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群众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充分发扬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精神,创作更多优秀的群众文化产品,推动群众文艺作品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要承担起当地群众文艺创作中心的职能,生产更多短小精悍、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鼓励国家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群众性文艺节目和数字文化资源的制作推广。

(二)用创新思维破解群众文化事业发展中的难题。探索群众文化投入多元化的路径。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强化公益性文化单位骨干作用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具有公益性质的文化大院、群众文艺团队、社区文化服务组织、民间文艺协会等,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将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有效地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培养体制,提高群众文化队伍素质。按照存量优化、增量优选的原则,落实群众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视群众文化人才的选拔、引进。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入群众文化领域,重点培养引进群众文化策划、组织、管理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设立城乡基层文化服务岗位,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并发挥积极作用。稳定基层群众文化队伍,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群众文化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在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培训基地和培训机制,力争用5年时间,系统培训自治区内现有专、兼职群众文化队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激励机制,落实相关政策,尽快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志愿者队伍。

通过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到2020年要实现:自治区五级群众文化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效能明显提高,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经过40年的改革发展、开拓进取,内蒙古群众文化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作出了无愧于历史的贡献。今天的自治区群众文化事业,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群众文化活动异彩纷呈,人才队伍成长壮大,呈现出更加欣欣向荣的景象。为了尽快实现建立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目标,打造公共文化亮丽风景线,我们将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责任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