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济发〔2018〕8号)等要求,结合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为期三年(2018年至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为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全面改善,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工作重点 结合学校实际,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四、工作措施 一丰富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学校通过“安全讲座、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致家长一封信、安全征文”等形式的教育,推进以“济宁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为载体的家校“互联网”安全互动教育,实现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的家校无缝配合。认真学习落实教育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加强安全实践教育,结合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教育与生活实际相结合,让安全教育转化成技能教育,将课堂教育与演练实践、社会生活相结合,以实践演练来提高师生的安全素养和安全行为,真正让孩子们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逃生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学校安全“三防”进一步加强。健全完善校园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防设施基础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筑牢师生安全第一道防线,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三)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

(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学校与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