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高校行业英语教学初探


  内容摘要:行业英语教学在应用型高校成为必然,在高校法学专业中开设法律英语有助于国际法律交流与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法律英语具有不同于法律教学、英语教学以及公共英语教学的特点;法律英语教学应构建以案例教学法为中心,辅以讲授、文献翻译等教学方法展开教学,方能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法学专业 法律英语 教学
  当前,国际法律交流与法律事务日趋频繁,加剧了社会对通晓法律与英语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以往单一的法律与英语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的新需求。面对新形势,一些高校的法学专业相继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有的还增设了法律英语专业。但由于受到教材、师资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的限制,法律英语教学的实效与现状不容乐观,我国目前通晓法律与英语的复合型人才仍然十分短缺。
  1.法律英语的概念
  在英语国家中,法律英语被称为“Legal English”、“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Law”等。有学者指出,“它所指的范围不是一切涉及法律的英语,而主要指普通法国家的律师、法官、法学工作者所用的习惯语言”[1]也就是说,法律英语不是指所有涉及法律的英语表达。
  笔者反对上述观点:一方面,法律英语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莫过于英语作为世界性语言以及英美国家历史上的强势存在。笔者并不反对不同法系国家在用英语表达相关法律概念、原理以及法谚时有其特定的含义。然而,法律英语从课程意义上说,其并不能刻意地强调英美抑或大陆法系。因为,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不同国家的法律与语言之间是平等的。另一方面,上述理解过于狭隘。当前,国际交流日益频繁,不同国家间交流的广度与深度也日新月异。法律英语从其当代意义而言,不过是用英语来表达不同国家以及国际间的法律概念、法律原理、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制度及其运作等的一种表达工具和方式。其与不同法系间的法律传统、制度差异并无必然联系。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所谓法律英语,就是在国际交流中,由于语言原因造成不同国家间的有关法律交流与合作、法律诉讼事务或非法律诉讼事务出现操作障碍时,用一种通用的、为多数国家普遍接受的语种(这种语言通常是英语也可以是其他语种)来作为翻译语言或翻译手段的语言表达形式。可以设想,法律汉语、法律德语、法律俄语抑或法律朝鲜(韩)语的出现亦并非不能。
  2.法律英语的特征
  通俗地讲,法律英语主要是指法律职业人员在法律语境下所使用的英语语言。法律语言的特征受到不同国家的法律、语言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传统的影响,其特征如下:
  第一,在法学专业中设置法律英语课程是为了满足法学专业学生的特定需求。随着国际间交流的加剧,不同国家、不同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社会组织和不同国家的个体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法律事务日趋增多,一国法律工作者在处理本国法律事务的同时,必须面对并处理发生在上述不同主体之间的纠纷与相关法律事务。上述法学专业学生中,通晓本国与国外法律制度以及英语功底较为扎实的学生,有相当部分会逐渐从处理本国法律事务中分离出来,将业务范围或研究重点扎根于涉外法律事务。因此,法律英语课程的出现既有顺应国际社会发展需要的因素,更有满足法学专业学生今后自身发展的特定需求。
  第二,在教学方法与教学实践上受到来自法学和英语学科因素的双重影响。诚然,法学与英语专业教育在教学方法的采用、教学实践活动的开展等方面各有特点。譬如在法学专业教育中,任课教师可结合专业特点,灵活运用讲授、案例分析、研讨式、模拟法庭以及社会调查法等方法开展各种教学活动,其教学目的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法学理论知识、掌握法律职业技能并培育法律人特有的法律思维。而在英语教学中,任课教师可能更多地采用讲授、文化导入、比较等教学方法展开各教学环节。其教学目的主要在于帮助学生理解英语语法句式、英语表达以提升跨文化交际的能力等。笔者认为,在法律英语课程教学中,应充分考虑法律英语的学科特点,顾及法律与英语教学的双重特征,灵活采用讲授、案例分析、文化导入以及比较教学等教学方法,帮助学生顺利消除国际法律交往中的制度与语言障碍。
  第三,在教学内容(材料)的选择上源自不同国际间的法律文件和有关法学论著。可以肯定的是,法律英语教学具有不同于英语、数学等教学的特征。在纯粹的英语课程教学中,其教学内容的选择带有很大程度上的任意性,只要有利于英语教学目的的实现,古今中外的有关语言材料均可以纳入教学材料的选择范围。而法律英语教学则不同,法律英语教学内容或材料的选择,一部分可以选自有关的学术著作(其主要作用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概念、原理等基础理论以及不同国家的法律传统)外,另一部分应主要是来源于不同国家或国际组织间的有效法律文件。其教学目的也十分明确,就在于通过对这一部分材料的学习与理解,要求学生在今后的学习、法律实践或研究中灵活运用该部分知识。而且,不同国家间的法律文件以及所包含的具体法律制度,应当成为法学专业学生理解与掌握的重点内容。
  此外,法律英语毕竟是运用英语来表达国际上不同的法律制度、法律传统。因此,法律英语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大学英语(公共英语),法律英语的学科特点或多或少会受到英语语言、英美法系的法律传统甚至英美国家的具体法律制度的影响。譬如,同一个词汇instrument,在公共英语可译为仪器,而在法律英语则译为法律文件;又如,英国早期的统治者受到诺曼人和罗马人的深刻影响,英语在表达法律时会受到法语和拉丁語的影响,这也可以说是在法律英语教学中任课老师应侧重讲解的一些方面。
  3.法律英语的教学方法
  法律英语教学能否取得实效,需要在任课教师的引导下,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想尽千方百计提高学生的法律和英语的综合理解与运用能力。目前多数任课老师采用传统讲授法进行教学。这种教学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法律专业学生学习本课程的难度。但其缺陷也显而易见,那就是对于提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涉外案件的能力无所裨益。有学者指出,“法律英语的教学必须突出能力培养,不仅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2]笔者认为,鉴于法律英语课程兼具法律性与语言性的特征,本门课程教学应构建以案例教学法为中心,辅以讲授、文献翻译等教学方法展开教学,方能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