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解读

脱贫攻坚政策解读 一、住房扶贫 一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

1、搬迁对象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2、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3、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来源少的村、户;4、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5、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6、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2、提供资料1移民搬迁安置户申请表;2户口薄复印件首页---末页;3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4户主一折通复印件;5建房手续复印件及安置协议或购买合同房产证复印件;6新旧房照片5寸及电子版。

3、审定程序本人申请→村张榜公布、向群众反馈确认后上报→镇初审、张榜公示向村组反馈后汇总上报→县张榜公示、向下反馈实施的“三上三下、三级公示、三榜定案”审批程序,张榜公示期为7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补助标准分数安置户每户补助3万元,集中安置统规自建每户3.5万元,统规统建每户4.5万元不含楼房化奖励资金0.5万元。五保户,特困户每户4.8万元。“交钥匙”工程每户6万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 1、危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

2、申请审批程序乡镇对危房户普查---普查户提出申请---村危改领导小组调查核实---评议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填写旬阳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报乡镇---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查、定级---上报镇危改领导小组审批---乡镇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报县危改办审批/不符合条件或经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材料退回原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县危改领导小组抽查复核纳入当年危改对象。

3、补助标准每户10000元。

二、健康扶贫 一门诊补助参合群众2016年度按人均60元标准确定个人门诊最高补偿额;户内成员门诊补偿可通用,余额结转至下年度累计使用。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

1、分类及病种 一类1尿毒症三期肾透析;2恶性肿瘤放、化疗;3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4白血病;5肝硬化失代偿期;6血友病;7Ⅲ期尘肺病。

二类1重性精神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系统性红斑狼疮;4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治疗包括运动疗法、偏瘫肢体总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9类;5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6糖尿病并发症;7冠心病;8高血压病2级高危组以上;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耐药性肺结核辅助用药;13肾病综合症;14心肌病;15癫痫;16Ι期或Ⅱ期尘肺病。

2、补助比例一类病种补助比例70,封顶线2万元;二类病种补助比例60,其中患一种病封顶线1500元,复合病种封顶线2300元。

3、补助程序一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申报;二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凭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在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申报。县合疗办组织审批,审批通过的可保留三年有效期。

三大病住院报销 1、报销比例。

2、报销程序定点医院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合疗报销窗口办理,非定点医院将住院资料交回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申报。

四大病保险补助。

1、补助条件2016年1月1日起,经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申报大病保险补助。

2、补偿比例12万元含补偿50,23万元含补偿60,35万元含补偿70,510万元含补偿80,10万元以上补偿90,封顶线为30万元。

3、申报程序县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报销后,达到标准的,在大病保险经办窗口并设在新农合窗口直接办理。其它医院住院报销后,凭住院费用结算票据资料和患者身份证在县人寿保险公司大病保险窗口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915-7202368。向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民政局按季度审批,并张榜公示。

五“两癌”救助。确诊为宫颈癌、乳腺癌的农村户口患者可向县妇联会申请并提供证明资料,经审核后给予1000元或10000元补助。咨询电话0915-7202972。

六农村医疗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因病自付部分100救助。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因病住院治疗自付部分按70救助,年度封顶1.5万。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报销终结后在民政救助窗口办理;县外住院治疗的经合疗报销和大病保险补助后向镇政府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民政局按季度审批并张榜公示。

2、农村精准扶贫对象因病住院经合疗报销和大病保险补助后自付费用超过1.5万的。患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尘肺、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型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等19类病个人自付合规部分按70救助,年度封顶1.5万。其他病种个人自付合规部分按照50救助,年度封顶1万元。患者或代理人向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县民政局按季度审批,并张榜公示。

三、教育扶贫 一幼儿园学前一年家庭贫困幼儿生活一年补助750元。

二义务教育在校寄宿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申请生活补助,小学每生全年1000元,初中每生全年1250元。

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四职中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学生职中免学费资金采取分级负担原则,中省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补助。对贫困学生予以减免学费。

五职中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职中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

六扶贫部门“贫困家庭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统计的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学生可申请职中扶贫一次性资助3000元。

七户籍在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大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贷款金额为学生学费加住宿费,最高不超过8000元每生每年。

八当年考上大学本科并且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大学本科生资助,资助金额以市当年下达补助金额为准2015年每生5000元。

九当年考上并且就读的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可申请“雨露计划”中高职资助,资助金额以市当年下达补助金额为准2015年每生3000元。

十申请程序一至六项为个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村、镇盖章审核→学校汇总上报→县教体局、财政局审批;第七为项个人申请提供村镇盖章签字证明材料→县资助中心审核--签订贷款合同上报开行→开发银行审批;第八、九项为学生申请并提供资料→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局审批、发放。

四、信贷扶贫 一农村金融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名具备劳动能力且有意愿发展,承贷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家庭可申请农村金融扶贫。对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贷款免担保、免抵押,全额贴息。享受贴息贷款的贫困户按期结息,贴息资金“一卡通”到户。对通过发展产业已脱贫的户再延续三年贷款贴息扶持。申请程序为由贫困农户提出贷款申请,由村审核列出贷款清单,经镇政府审定,报县扶贫局汇总复核,交由县农商银行各贷款经办机构根据贷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发放贷款。

二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者经创业培训后,成功创办经济实体的限微利项目,可申请2-5万元,期限为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国家财政全额贴息。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格一式三份,并选定一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作为担保人,申请资料齐全后交镇社保站初审,后资料交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商业银行实地考察,联席会议通过后,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交由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发放。

五、救助兜底 一五保供养。因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可申请五保供养,集中供养对象每年5800元,分散供养每年5300元。符合条件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发放。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6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500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农村低保,实行“三档”救助一档175元/月,二档165元/月,三档145元/月。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民政局组织抽查、公示、审批。

三临时救助。因火灾、交通等意外事故造成临时性、突发性的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标准为火灾5000元-8000元;基本生活类救助1000元-3000元;教育类大学新生3000元。由户申请→镇政府受理、初审、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困难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申请程序为向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村民委员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县残联发放。

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旬阳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当年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已办理二代残疾人证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申请程序为自愿申请提供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县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批→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惠农中心采取“一折通”直接发放的办法,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兑付到残疾人帐户。单纯的听力、言语残疾人是否享受护理补贴尚未明确。待明确后,从相关数据库中比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

六、养老保障 一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具有旬阳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补贴标准为70-79岁,50元/月;80-89岁,100元/月;90-99岁,200元/月;100岁以上,300元/月。申请程序为个人申请→村初审→镇审核→县复核审批→补贴发放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申办养老保险养老金。标准为60-69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80元/月,70-79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90元/月,80-89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00元/月,90-99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10元/月,100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20元/月。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协议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交镇社保站审核→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复核→通过协议银行发放养老金。

七、技能培训 一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可申请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专业不同,补助标准不同,最低600元/人,最高1200元/人。需参加培训人员在镇社保站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同一专业报名人数达到开班标准→县人社局批准开班→选定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学校承办培训。

二“雨露计划”短期培训。贫困系统内的贫困家庭人口及移民搬迁户可申请“雨露计划”短期培训,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程序为县扶贫局拟定资助计划和标准→扶贫部门选定学校→组织对象入校培训→兑现培训补助。

八、涉农补贴 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我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可申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标准为1200元/年100元/月。申请程序为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公示→镇政府初审并公示→县卫生和计生局审核、确认并公示。

二能繁母猪保险。能繁母猪养殖户可申请能繁母猪保险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头补助保费48元。保险机构每头收保费60元,其中养殖户每头投保12元能繁母猪养殖户向指定保险机构购买能繁母猪保险,经镇汇总后,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保险机构。

三农机购置补贴。农民及从事农业生产者可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标准为单价不超过30。程序为县农机局申请办理→乡镇农业站核查验货财政“一卡通”兑付资金。

四良种补贴。购买良种农户可申请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玉米、小麦、油菜每亩10元。程序为村统计→镇申报→财政、农林科技联审→一卡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