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迷雾


  今年5月16日11时14分,河北省沙河市某偏僻树林里,警方正在勘查一起命案现场。一名女子躺在地上,全身赤裸,被沙土覆盖,已经死亡,女子的内外衣裤和鞋子散落在旁边的草地上,现场还遗留了一辆属于受害人的电动车。通过尸检,民警确认,女子曾遭受性侵,系因外力性窒息死亡。综合现场情况,警方判断这应该是一起强奸杀人案。
  一路同行的驾车男女
  现场勘查表明,死者是骑电动车到达现场的,现场还有疑似摩托车轮胎留下的痕迹。综合研判后,民警确认发现死者的沙土地就是案发第一现场。那么,受害人和嫌疑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嫌疑人为什么会在如此偏僻的树林中将受害人杀害呢?
  当务之急,警方需要确认死者的真实身份。鉴于案发地是一片林区,警方对林区周边的村庄重点展开排查。
  在走访过程中,有群众反映自己曾在凌晨4时20分到案发林区去打羊草,当时并没有发现路上有电动车,据此警方确定案发时间在此之后。
  随后,民警对通往现场各个路段的监控录像进行了调取,在一家养鸡场的监控里,警方发现了受害人的行踪。
  早晨7时44分,受害人与一名男子一同出现在监控画面里,受害人骑着遗留在现场的电动车,身旁的男子骑着一辆黑色摩托车,两个人并肩经过了养鸡场门口。警方推定,与受害人同行的男子就是本案的嫌疑人。
  顺着来养鸡场的方向,民警在沙河北环路上的监控视频里再次发现了受害人和嫌疑男子的身影。警方继续展开逆向追踪,但让人遗憾的是,由于该区域村庄较多,小路纷繁复杂,民警再也没有从监控视频中发现受害人及嫌疑人的行踪。为了尽快确认死者身份,民警同时进村开展排查。
  无法查证的电话号码
  不久后,警方接到普通店村某村民的报警,称其家人失踪了。民警立即赶到了报警人家中核查。
  崔鹏(化名)的妻子今年48岁,名叫赵兰(化名)。据崔鹏说,赵兰5月16日一早就外出了,直到当晚10时还没回家,手机也关机了。随后,崔鹏的儿子得知了警方的协查信息,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过辨认,受害人正是赵兰。48岁的赵兰平日为人非常和善,因此警方初步排除了赵兰遭遇情杀和仇杀的可能。
  在民警对赵兰的通话记录进行查询时发现,案发当天7时多,赵兰主动给一个138开头的号码拨打了电话,这是赵兰生前最后一次通话,但崔家人并不认识这个号码。警方调取138开头的这个号码的通话记录,发现这是一个新启用的号码,没有实名登记,并且只和赵兰联系过。
  据此警方分析,如果138电话号码的使用人真的是犯罪嫌疑人,那他在作案前后应该经过了预谋。考虑到受害人赵兰生前曾主动打电话给对方,民警再次对赵兰的过往经历展开调查。
  据了解,赵兰是一名中餐厨师,案发前一个月刚刚失业,之后一直在四处找工作。而赵兰的一个朋友恰恰在案发前一天给赵兰介绍了一份工作,当时这个朋友给赵兰留的电话号码正是赵兰生前最后拨通的那个138开头的号码。
  招募厨师的神秘男子
  沿着这条线索继续调查,民警查明该电话号码最开始来源于一个煎饼摊摊主,警方立即找到了摊主程大姐。程大姐回忆称,5月15日,一个男子骑着摩托车来购买煎饼时,说想找一名做饭的厨师,还将一个138开头的电话号码留给了自己,说是有人需要工作时可以直接联系。几经周折,赵兰拿到了这个电话号码,并在案发当天早晨打通了这个电话。
  但是,138的手机号码无机主登记、无其他通话记录,警方无从查起。鉴于赵兰被仇杀或情杀的可能性较小,民警推断本案作案人的最初作案动机很可能是抢劫。因此,沙河市公安局对全局近段时间的同类案件进行了串并分析,发现了两起抢劫案。
  第一起抢劫案发生在5月12日晚10时30分,嫌疑人骑摩托车撞停受害人所骑的电动车后,下车假装问询受害人是否受伤,随后对受害人进行了猥亵,并抢走了受害人的手机和钱包。第二起案件发生在5月14日,嫌疑人也在夜间采取了同样的方式实施抢劫。
  通过对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排查,民警发现这两个案件的确为同一个男子所为,且嫌疑人在作案时均骑着一辆黑色摩托车。综合多方情况,警方认为这3起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个嫌疑人所为。
  截至目前,对于作案嫌疑人的年龄及体貌特征,警方掌握的线索并不完全清晰。不过,有两点警方可以确认:一、嫌疑人应该有抢劫的经历;二、嫌疑人作案时骑了一辆黑色摩托车。
  到底在哪里去寻找嫌疑人的下落呢?警方决定以车找人。通过对街头抢劫案的监控追踪,民警发现嫌疑人每一次作案之后都前往了八里庄村,民警便立即赶往八里庄村。
  前科累累恶魔终现形
  在八里庄村附近的野外,一辆黑色摩托车进入了警方视线。经过比对,警方发现这辆摩托车和作案的车辆极其相似,此刻摩托车停在了一家玻璃厂门口。
  警方随即查明,这间玻璃厂是八里庄村一名村民经营的,停在厂区门口的那辆疑似作案使用的摩托车也是该村民所有。该村民有一名亲戚叫侯飞(化名),也是八里庄人,有盗窃、抢劫、强奸未遂的前科,警方立即对其展开了调查。
  侯飞,30岁,沙河市人。2004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0年8月减刑释放出狱;2011年8月因犯抢劫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2016年12月底减刑释放出狱。
  据知情人反映,侯飞亲戚的那辆摩托车一直是侯飞本人在使用。警方还查明,侯飞具备作案的时间。随后警方秘密提取了侯飞的足迹,与抢劫强奸杀人现场提取的足迹进行比对,结果完全一致。
  锁定侯飞为犯罪嫌疑人之后,警方开始重点调查他的行动轨迹。通过了解得知侯飛正在亲戚家的玻璃厂里打工,民警乔装进入厂中,成功抓获侯飞。
  恣意放纵的罪恶人生
  侯飞是2016年12月底出狱的,可仅仅不到半年,他竟然又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了看守所。在2016年侯飞第二次出狱之后,侯家人非常希望他能走上正途。出于对侯飞的担忧,侯家父母让侯飞和自己生活在了一起,平日里侯飞则到亲属刚开办的玻璃厂上班。因为刚刚开始上班,侯飞还没有领到工资。
  一方面没有直接的经济来源,另外一方面侯飞也不好意思向父母开口多要钱。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侯飞的经济状况并不好。可侯家人并不知道,出狱后的侯飞沾染上了一个需要花钱的恶习。
  侯飞交代称,出狱后,因为生活无聊,他逐渐沉迷于去手机店中付费下载色情片观看,这是他生活中最大的经济支出。但没有经济来源的他逐渐捉襟见肘,于是,他想到了抢劫。5月12日和14日,侯飞在街头抢劫作案两起,尝到甜头的他,胆子越来越大。随后,他在购买煎饼期间,以招工的名义将电话号码留给了煎饼摊主,希望以此寻找受害人。
  最终,赵兰拿到了侯飞的电话号码,急于找工作的赵兰在5月16日早晨联系上了侯飞。案发当天,侯飞告诉赵兰自己的厂子在案发现场附近,赵兰也希望先到厂子里看看。侯飞谎称厂子在树林中,将赵兰带到了案发现场。直到僻静树林的深处,赵兰才意识到了危险,在和侯飞争吵的同时,赵兰试图骑车离开。争吵中,侯飞把赵兰按在地上并掐住了赵兰的脖子。就这样,赵兰死在了这片小树林里。侯飞随后拿走了赵兰的手机,由于赵兰的电动车不方便带走,侯飞便拔走了电动车钥匙。
  (摘自《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