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联盟——中国会展业发展的阶段性产物


  9月1日,广州会展业行业协会、香港展览会议业协会、澳门会展联盟(筹)签署了《穗港澳会展业合作协议》。
  12月18日,“首届长三角城市会展发展论坛暨长三角城市会展联盟成立大会”在上海举行,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南昌、宁波等19个城市结盟。
  近几年各种“会展联盟”频繁出现于中国的会展界,长三角会展联盟、东北中心城市会展联盟,穗港澳会展联盟、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展联盟等等,小范围内的企业之间的联盟,以及以合作会议形式出现的各种联盟更是不胜枚举。
  中国会展业经过30年的高速发展,在量的积累上取得了惊人的进展,每年举办的各种展览会多达3800个,仅次于美国,平均每天有10个以上的展会开幕。然而,在这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背后,却是竞争的无序、资源的浪费。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等会展发达地区展览会的举办频率尤其密集,竞争更为残酷,资源浪费的情况尤为严重。在全国统一的会展协调管理机构迟迟不能建立的情况下,会展联盟作为中国会展业发展到特定阶段所产生的需求产物,应势而生。
  
  城市之间交流的需求
  
  
  杭州市发展会展业协调办公室副主任郭初民认为,中国会展业正处于群雄并起的时期,除了企业之间的竞争之外,还包括城市之间的竞争。而城市之间的交流需求已经大于企业之间的需求。每个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产生交流的需求。交流既是交流信息,也是探究对手的动向,联盟成员既是伙伴,也是竞争对手。
  目前,我国会展业的发展已经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许多城市都有专门的会展协调管理机构以及大型活动管理机构。而省一级的却没有这样的机构,县区级也没有这样的机构。用郭初民的话来形容,就是“上不顶天,下不立地”。我国会展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没有先例,各地都在一步步探索中,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虽然展览强国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由此城市之间就产生了横向联合的需求。
  虽然联盟成员抱着“共享资源、合作共赢”的宗旨,但是毕竟各个成员之间的会展业发展条件存在巨大差异,有些城市囿于发展条件的缺陷,不可能再争取更大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会出现优胜劣汰的现象。那么,大联盟就会变成小联盟.小联盟则逐渐解体或者转变模式,进行更深一层的合作。这种会展联盟属于阶段性的需求产物,是我国会展业由“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过程中的一种过渡产物。郭初民认为,由各地的会展协会组成的会展联盟是未来联盟的发展趋势,从最近成立的两个会展联盟的参与者可以初见端倪。
  
  整合资源 区域共同发展的需求
  
  从诸多会展联盟的合作目的和合作内容可以看出:整合区域会展资源,避免重复办展,优势互补,谋求共同发展是所有联盟的共识。
  伴随着展览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展览业呈现出混乱局面。同一区域内,同类展会数量日益增多,甚至一月之内同类展会在同一城市都会频繁举办。这种状况直接导致客户分流,资源的浪费,展会处于残酷的竞争之中,无法精心培育品牌展会,单独做,谁也做不大做不强,从而导致我国会展业无法形成品牌优势。解决问题的途径就是通过行业整合、协作,优势互补,合力共赢。
  穗港澳会展联盟的发起者一广州市会展行业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广州市会展行业协会会长卜灿雄表示,发起穗港澳会展联盟的初衷就是本着务实的精神,通过相互组团参展参会、信息资源共享、联合开展宣传等有效的手段,在穗港澳三地开展区域之间的互动合作交流,形成更为强大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会长吴承璘在12月18日召开的长三角会展城市联盟成立大会主题发言中也指出,在长三角及其他各城市迅速发展的整体态势下,长三角会展也正注入质量的原始积累,正从各自为政的初级发展阶段向以规模和品牌以及跨城市资源整合互动位目标的高级阶段迈进。
  长三角城市会展联盟共有上海、南京、杭州、南昌、合肥、宁波、常州、盐城、泰州、温州、嘉兴、绍兴、台州、舟山、义乌、衢州、芜湖、马鞍山、毫州19个城市结盟。联盟的范围已经超出了长三角区域,而且各地都派出当地会展业主要负责人参会,南昌、芜湖和义乌则由主管副市长亲自带队,这充分说明,与前几年相比,各地政府对于发展会展业已经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在如何健康有序地发展会展业,培育和打造品牌会展方面有了更为迫切的需求。
  会展联盟正是适应会展业的发展,满足区域会展发展需求的体现,是一种探索,一种尝试。
  
  如何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是联盟面临的最大问题
  
  其实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联盟”早已充斥在我们周围,大到众所周知的如欧盟,小到只有行业内少数人知晓的绿色联盟、黑客联盟等。绝大部分联盟都是松散型的,会展联盟也不例外。在现行的国家管理体制下,会展联盟作为正式组织登记注册,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东北中心城市会展联盟和中国城市会展联盟都为此进行过尝试,但均不成功。因此,目前国内的会展联盟都还尚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没有常设机构,或者常设机构职能不健全,因此很难开展具体工作。大部分业内人士对这种联盟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持怀疑态度。
  此外,做为一种松散组织,会展联盟力量比较薄弱,缺乏约束力。在面对稀缺的展览资源时,联盟成员依然是“利”字当头。比如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本来协议在东三省各城市轮流举办,但是2004年在沈阳举办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沈阳市权衡利弊,终于决定今后固定在沈阳举办。
  种种迹象表明,如何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是联盟面临的最大问题。穗港澳会展联盟和刚刚成立的长三角城市会展联盟是具备相对完善的合作机制的联盟。两个联盟的合作机制也大同小异,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立会展合作论坛,联合主办、轮流承办;设立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等等。
  但是,建立相对完善的合作机制只是联盟发展的第一步,许多联盟都是只有一年或两年的生命,之后就悄无声息。正如郭初民主任所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联盟成员之间必然会出现发展的巨大差异,从而使某些成员失去参加联盟的兴趣与动力。因此会展联盟必须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加强联盟的亲和力和生命力。
  卜灿雄会长对此表示,之所以没有一步到位建立“泛珠三角联盟”,就是为了避免流于形式。首先着眼于“穗、港、澳”三地开展小三角联盟,进行探索、尝试,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推进“泛珠三角联盟”。他还强调,建立一个对大家都有好处的合作机制,协调联盟各方利益,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是联盟的生命力所在。
  但是,在如何协调各方利益的问题上,现有的会展联盟都没有切实有效的办法。而且会展发达地区和相对落后地区的联盟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诸如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会展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会展办和会展协会等城市会展管理协调机构拥有相对较多的自主权,能够发挥更大的能动性。东北、西部等会展相对落后地区会展业市场化程度低,政府主导型展会所占比重很高,尤其是大型展会基本都有政府参与。虽然,与南方会展发达地区相比,这些地区建立会展联盟,共同发展的需求更加强烈,但是联盟的具体工作更难开展,面临的困难更加复杂。与协调政府相比,协调企业的难度要小得多,协调过程中涉及的因素要复杂的多,恐怕目前大多数会展联盟都力所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