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伽师县乡镇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好群众工作的思考

摘 要: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增收都离不开群众工作。所以,做好群众工作是乡镇干部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务。

关键词:农村 农民群众工作 发展 和谐

伽师县是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共有13个乡镇,属国家级贫困县。农业人口31.9878万,占总人口数的90.4%,98.5%以上是少数民族,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及地理等多种原因,农村群众工作一直以来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这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审视伽师县乡镇干部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在少数民族边疆地区,乡镇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形成并保持和谐亲密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特殊意义。

一、伽师县乡镇干部做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随着农村村民自治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伽师县乡镇干部农村群众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

(一)乡镇领导干部与农村群众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应该看到的是,这种桥梁、纽带和联系的核心其实是利益联系。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课题,加强乡镇干部群众工作,说到底就是要使乡镇干部更好地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和实现者。但是长期以来伽师县农村乡镇干部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及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制约,乡镇干部直接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生产、主持分配,直接负责具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形成了与农民群众非常紧密而单纯的利益联系。然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村管理体制不断改革的条件下,传统的农村乡镇领导干部与农村群众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乡镇干部已经不再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直接代表农民群众利益,不再统一管理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收益分配。

(二)普遍实行村民自治、乡村治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亿万农民创造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这就是村民自治。但必须正视的一个问题是,现行“村治”体制与“乡政”体制存在着矛盾和碰撞。从法理关系上讲,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一级政权对村民自治组织是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但在实际运作中,乡镇党委、政府却往往通过村党组织体系把乡镇权力向村里渗透和延伸,干预甚至妨碍村民自治的推行。应该看到,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任何组织不能随意改变和削弱村民委员会法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功能。在这种状况下,乡镇干部如何有效地领导村委会,如何扩大党的权力基础和群众基础,如何去有效地领导群众,需要深入探索。

二、伽师县乡镇干部做群众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一)面对新形势部分乡镇干部做群众工作的理念及方式陈旧

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当前乡镇干部盲目追求所谓的“个人政绩”,奉行“政绩至上主义”。为了确保“政绩”的完成,乡镇普遍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这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计划模式在行政部门的具体运用,这种目标管理责任制导致乡镇领导干部唯“指标”是从,为了完成“指标”任务而不择手段。二是与农民单纯的感情维系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长期以来,在乡镇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中,密切联系群众,就想到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彼此亲密无间,加深感情培养等。三是保障群众最基本的生存生活权利是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我们乡镇干部的思想观念仅仅停留在组织和领导个人对生活困难群众的扶贫帮困上。

(二)面对新形势部分乡镇干部作风不正和腐败现象对于密切党群关系产生严重危害性。

党群关系的矛盾成为各种矛盾表现的焦点,不断地在乡镇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表现出来。 一是少数乡镇干部在一些工作中主观主义的存在和滋长,使一些群众动摇了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和紧跟党走的热情。一些乡镇干部在工作中,自以为是,个人说了算,不相信群众,不相信集体领导,不从客观情况出发,往往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做出一些违背客观规律造成严重失误的决策。二是少数乡镇干部和一些工作中的官僚主义的存在和滋长,不同程度地引起了部分群众对乡政府和一些干部的不信任情绪,致使党的路线和主张难以在群众中落实。有的干部官气十足,只要群众听话,不要群众说话。三是少数乡镇干部和一些工作中形式主义的存在和滋长,使群众深深地怨恨假大空,产生出怀疑一切、不相信一切的心理,对一些本来是好的、正确的东西,也当做假的东西来抵触。四是少数乡镇干部中个人主义的存在和滋长,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新形势下乡镇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对策

(一)注重农村群众工作方式的创新

一是实现联系群众从干部追求个人政绩到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方式创新。

改变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乡镇领导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替群众包办代替的做法。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指出“我们改革和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这就需要解决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要有制度的保障。

二是实现联系群众从侧重单纯的感情联络到侧重制度建设的方式创新。从长远来看要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密切联系群众不仅要进一步增进对群众的感情联络,更要从长远和理性的高度创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的好制度。

三是实现联系群众从领导干部扶贫帮困到建立健全统一的扶贫帮困的机制创新。总结新世纪以来对贫困县的扶贫开发经验,为避免扶贫开发中领导干部的短期行为和随意性,应建立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的扶贫帮困合作机制与领导干部责任制,形成扶贫开发的合力。

(二)努力建立乡镇干部农村群众工作制度保障体系

制度是执行群众路线的根本保证。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群众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群众工作的制度保障体系。这对于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

第一,要建立健全乡镇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乡镇干部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群众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也不是只与党政部门有关。乡镇党委、政府都要加强领导,把群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第二,要建立健全群众合理诉求的表达机制。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的群众工作,要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乡人大中的党组织和人大代表中的共产党员,要密切联系非党代表和农民群众,及时了解并积极反映群众呼声。

第三,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要扎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

第四,要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要求和群众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必须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努力化解。要避免作风生硬、方法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和抱怨。

(三)积极探索乡镇干部农村群众工作的新方法。

不同时期的党群关系有不同的内容,保持党群密切联系的方法,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完善。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要树立民主执政的理念,更多地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示范引导的方法、提供服务的方法、沟通交流的方法、协商对话的方法甚至民主表决的方法与群众打交道。要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在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不断维护农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这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党群关系的重要条件。 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紧密相随,都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都从更深层次对党群关系产生根本性的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群众的自主观念和民主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在政治上更加充分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这就给处理党群关系的方式和途径提出了新的要求。群众民主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是社会进步和政治文明发展的表现,对于这种趋势,我们要尊重、顺应并积极引导,而不能采取阻止、堵截的态度,否则必然导致党群、干群紧张关系的加剧。

这里需要我们的乡镇干部确立新的理念。即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党领导的本质是领导和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执行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关键是怎样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要在人事的选举、重大问题的决策、社会各类组织的管理、对权力的监督等方面。

(伽师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