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基层烟草企业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摘要】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在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责任,狠抓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干部职工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巡察工作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因此,如何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成果运用,就成为巡察监督成效的关键。
  【关键词】巡察 整改 成果
  巡察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直接决定了巡察效果的好坏。2017年10月至11月,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省局”)党组派出13个工作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轮巡察全覆盖的全省烟草商业24家直属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有效推动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决纠正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形成持续震慑,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一、用好政治巡察手段,确保整改到位
  从2015年至2017年,省局党组先后组建22个巡察组,组织开展5批巡察,完成了对24家全省烟草商业直属单位的巡察任务,实现了巡视全覆盖。“巡察全覆盖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震慑。”正是通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批巡察,发现了问题,堵住了漏洞,形成了强大震慑,让大多数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推動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如何有效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是巡察监督成效的关键。
  (1)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推进企业稳定发展工作相结合;二要提出了巡察整改工作纪律、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三要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具体事项;四要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制定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五要注重长效机制建立,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缺补漏,既注重当前改,更注重长久立。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真改实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针对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纪律和在党委领导作用、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顺势延伸,不回避、不遮掩、认真整改、及时整改、真改实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销号制,真正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加强督促检查,保障整改成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巡察成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审核整改报告,加强整改成效评估。
  二、用好巡察成果,保证巡察效果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综合运用巡视成果,狠抓整改落实,提升全覆盖质量。整改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巡察成果的直接体现。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行动,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揪住问题不放,督促被巡察单位切实整改到位,推动巡察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可以查漏补缺,发现新线索、查找新问题,形成更大威慑力。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全覆盖的基础上,应对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017年10月10日,省局党组派出13个工作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轮巡察全覆盖的全省烟草商业24家直属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是对第一轮巡察的一次“政治复查”,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和执着,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成果运用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如何有效利用巡察成果,是保证巡察效果的关键。
  (1)推动四个意识牢固树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举措。一要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成立党建工作领导组,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党员领导干部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推动党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要要建立和形成以党委(党组)为核心,党建工作部门为主导,基层党组织为抓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格局;二要强化党委(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的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管、亲自抓,督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作用;三要强化企业党建工作的职能职责,对党建工作主责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合理界定,对党建工作的配合部门进行分类明确,提高党建工作合力和执行力;四要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考评,建立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基层党支部书记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的制度,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3)推动基层党建基础的不断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要严格党委中心组学习,严格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二要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的开展,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动党员干部纪律规矩的严格遵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和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规范意识,在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首先想到的是有没有纪律规矩、有没有制度规定,有没有标准要求、有没有流程程序,如何执行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