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新时代社区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摘要:社区自治是指社区组织发动居民集体决策,多方合力共同管理社区事务。有别于基层群众性自治。本文从居民自治领域、组织体系、居民参与、物质保障等方面提出探讨新时代社区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关键词:社区自治居民自治

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性质是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还不是派出机构。探索新时代社区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是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民政部非常重视的课题

从一般理论上讲,社区自治是指社区组织发动居民集体决策,多方合力共同管理社区事务。 其目的是向社区居民提供稳定愉快的生活圈和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促使多方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并保证为居民提供舒适广泛的高品质生活。因此社区自治的前提条件是社区居民的内心动力能否增强参与解决冲突矛盾的能力。在居民群众中发放意见调查表收集信息意见,由他们投票表决,然后自己动手实施决策,这才是自治。社区自治顾名思义,倚赖居民自己的参与意愿而非来自政府的施力。但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一方面是居民自治,另一方面是村民自治,有别于纯粹的社区自治,其工作经费来源亦主要源自政府补贴。其中典型的情况,可以比较目前小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居民是否合法居住在小区里,是否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些是居民委员会产生的法律依据。本人认为研究新时代社区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理论上探讨基层群众性自治与一般社区自治的区别。基层群众性自治是我国在传统保甲制度上的实践创新,其性质和功能不仅区别于传统保甲制度,也有别于一般社区自治。

(二)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政府机关结构呈金字塔状,管的事情多,很多事情压给基层。社区虽小,五脏俱全,社区居委会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行政事务。,工作经费不充分,社区的工作只能处于表面的应付,很多工作停留在表面,甚至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党组织,还有辖区单位的关系因为工作互相推诿,严重影响社区管理秩序,形成不了共建合力。

(三)探讨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的领域范围。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7号文件从六个方面概述了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的要求,一是宣传法规,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二是召集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事务;三是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推动社区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间纠纷 ,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五是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六是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以上六个方面的工作虽然是国家层面规定的,但是随着几十年国家基层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已经发生了大的变化。新时期我们应当重新来认识界定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的领域范围,进一步理清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的具体事务。

(四)探索如何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体系。因为城市化由此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新建住宅小区如何设立问题有待解决;社区的问题多,人员结构复杂 ,形成社区居委会工作宽到边,纵到底的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网格化管理,值得我们思考。探讨如何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楼栋小院等组织体系之间重新建立新网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如何进入社区开展工作,发挥专业性作用。

(五)探讨如何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居民自己管理自己,即自治。一是要探讨居民参与的形式,比如网络互动,居民可以建立微信群,QQ群,设立居民论坛发表意见;二是要扩大参与的主体,不仅要鼓励居民参与,还要发动辖区单位积极参与;三是要探讨参与的保障制度;四是要探讨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度,保证社区工作高效运转。

(六)探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能力。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

(七)探讨社区居民委员会物质保障问题。目前一些刚建成的新小区开发商并没有按照国家規定配备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有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不充足,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不高,掌握社区情况的信息手段还需加强。如果国家财政加大对社区的资金投入,更能够吸引大批专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区队伍中来,引导社区自治工作的开展,政府层面的工作也有了保障。因此,社区工作人员非常关心这些方面。

总之,居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实施66年来,如何实现居民的有效自治,还需要深入研究,社区也期盼《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修订,使社区居民自治更能符合现代生活节奏,实现广大居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努力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居民满意、功能完善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取自 http:///wxzl/gongbao/1989-12/26/content_1481131.htm

[2]中共中央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 (2010).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取自 http:///jrzg/2010-11/09/content_1741643.htm

[3]凌锋, & 王大鹏. (2018). 企业主导的聚龙小镇社区治理样本. 社会治理, (10), 14.

[4]于燕燕. (2005). 社区自治与政府职能转变. 中国社会出版社.

[5]温静. (2012). 论社区管理创新 (Doctoral dissertation, 西南财经大学).

[6]新华社. (2017). 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7-10-27)[2019-03-15]. 取自 http://www. xinhuanet. com//politics/19cpcnc/2017-10/27/c_1121867529. 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