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丢钱事件看酒鬼公司银行存款信息披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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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几年接连发生的银行存款丢失事件警示我们关注酒类企业银行存款相关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酒鬼酒公司“存款被盗”案的具体细节,指出其在银行存款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三个问题,详细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从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以提高酒类企业银行存款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关键词:银行存款 信息披露质量 内部控制
  近几年来,一直被视为“现金奶牛”的白酒企业仍然保持着资金优势。有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度半年末,A股15家白酒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合计高达604.34亿元。又如,山东省潍坊市工商银行2013年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601.24亿元,这意味着白酒上市公司上半年手中的货币资金可供一个市级工行放贷一年,这也无怪乎众多银行都将白酒企业作为超级大户对待,使出“浑身解数”吸引白酒企业的存款。白酒企业固然有巨额的货币资金,但近两年白酒行业接二连三发生银行存款失踪案,且丢失的巨款多为异地存款。为何白酒企业愿意将巨额资金存放银行?为何白酒行业的货币资金容易丢失?以上两个问题会对酒类行业银行存款的信息披露产生什么影响?本文主要针对第三个问题展开讨论,同时涉及前两个问题的简要分析。
  一、酒鬼酒公司事件回顾
  (一)酒鬼酒公司简介及存款丢失事件回顾。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传承湘西悠久的民间传统工艺,依托湘西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地域文化资源,独创中国白酒“馥郁香型”。近几年来,受到三公消费限制和塑化剂超标事件的冲击,酒鬼酒公司的销售及股票的市值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13年酒鬼酒公司又爆出巨额银行存款丢失事件,具体细节如下:2013年11月寿某因投资项目急需资金,通过某酒业公司股东罗某,与酒鬼酒供销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合同》和《揽储协议书》,将存款银行定为某银行杭州支行。同时,罗某与寿某签订《一年企业存款协议书》,约定贴息比例以及“六不承诺”,即不提前支取、不质押、不转让、不挂失、不查询、不开通网银和电话银行。其间,罗某与寿某等人与酒鬼酒供销公司商定以活期存款方式将1亿元资金存到指定银行,同时再加付定活存款一年利息差290万元。2013年12月10日至13日,寿某等人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分三次采用电汇加急方式,以支付材料款的名义,将酒鬼酒供销公司1亿元存款转入寿某的账户。2014年1月10日,酒鬼酒公司向湖南警方报案。1月27日,酒鬼酒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宣布存款被盗一事。
  (二)2013年酒鬼酒公司财务报表简要分析。从表1中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的变化可知,2013年酒鬼酒公司酒类产品的销售下降明显,这主要源于宏观层面限制权贵经济的影响、人口结构改变导致需求的变化以及微观层面白酒价格的下跌导致酒类企业竞争激烈。表1中另外一个显著变化来自于酒鬼酒公司丢钱事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营业外支出(其他)增加约6 500万元,相应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下降。以上数据带来两个信息,首先,丢失的存款扣除追回来的部分对酒鬼酒公司造成了巨大的非经常性损失,其次,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巨幅下降以及存款丢失事件的具体细节,可以预知酒鬼酒公司将丢失的存款视为货币资金中经营活动的现金来进行核算。
  二、酒鬼酒公司丢钱事件案例分析
  针对上述案例事件的回顾和财务报告分析,笔者对酒鬼酒公司银行存款信息披露问题进行探讨。
  (一)银行存款的确认问题。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在实务工作中,企业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将存放在银行的资金在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之间进行选择。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区别在于,首先,企业的活期存款可以随时支取,而定期存款一般情况下在存期内不能随意支取。其次,通常定期存款的利息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所以,若企业将资金存为活期存款,可以认为企业对该笔资金有随时支取用于经营的需求,这将使得企业获得较低的利息收益;若企业将资金存为定期存款,可以认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没有使用该笔资金的需求,这将使得企业获得比活期存款更高的利息收益。
  1.活期存款的确认。活期存款由于可以随时支取用于经营需求,故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按照经营活动来进行会计核算。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其应作为“银行存款”来核算;在进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时,将其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来核算,意味着企业将资金存为活期存款,不会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动;在编制利润表时,当企业收到活期存款利息收益时,应计入“财务费用”的贷方来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息收入。
  2.定期存款的确认。定期存款是在一定存期内不会随意支取的资金,在实务中,根据存期灵活性分为两种,即普通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前者常见于普通一年、二年等定期存款,其利息按照定期存款利率来计算;后者常见于7天通知存款等,以7天通知存款为例,即存期为7日,7日以后可以选择继续存下一个7日,或者取出自用,其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存款但低于定期存款。
  3.普通定期存款的确认。若企业将资金存为普通定期存款,意味着企业在存期内一般不会随意支取该笔款项,因为若要支取,将使企业损失一定的收益。故可以认为企业存定期不是为了经营活动,而是为了取得相对较高的利息收益,可以视为企业的投资活动。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根据存期是否大于一年,将定期存款置于“其他流动资产”或者“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反映;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企业定期存款相关行为视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编制利润表时,将企业收到的定期存款利息,计入“投资收益”的贷方来反映投资活动的收益。
  4.通知存款的确认。由于通知存款的特征決定了在实务中很难区分其属于经营活动还是投资活动,若将其分类为经营活动,那么比照活期存款进行会计处理;若将其分类为投资活动,则可以比照普通定期存款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