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新国标”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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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北京京西宾馆。
   来自商务部、卫生部等中央部委的数十名官员共商食品安全议题。一名听众当场质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食品安全监管到底谁说了算?究竟能不能管好?管不好应该如何问责?”徐景和一时语塞。
  在食品安全成为重大公共话题之际,由卫生部牵头制定,今年4月下旬公布、6月陆续开始实施的《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下称“新国标”),自公布之日起即引起行业震动,其中不乏亮点,但同时饱受行业内外争议和责问。
  “新国标”取消了1986年“国标”中生鲜乳收购标准的四个等级,只设最低限度。尤其是生乳收购标准中的蛋白质最低值及微生物限量这两项核心指标,与1986年相比显著降低。
  1986年“国标”中,就必须优先遵照、因此最具可比性的生鲜乳第一等级而言,规定蛋白质最低值为2.95%,而2010年“新国标”设定蛋白质最低值为2.8%。中国主要奶牛品种为荷斯坦奶牛,在国际奶牛养殖界,通常认定这种奶牛的蛋白质最低值为3.18%。
  1986年“国标”中,生鲜乳第一等级的微生物限量为每毫升50万个;“新国标”微生物限量为每毫升200万个。美国、欧盟生鲜乳微生物限量为每毫升小于10万个,香港的限量为每毫升小于20万个,丹麦一级奶的微生物限量为每毫升小于10万个,优级奶则为每毫升小于3万个。
  1986年“国标”与国际标准已有明显差距,2010年标准在其基础上又大幅降低。不少乳业界人士直斥“新国标”是“历史性倒退”。
  “中国奶业完了,新标准名义上照顾奶农利益,实际上却把牛奶搞得乱七八糟。”中国畜产品加工科技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组成员、享有中国“乳业泰斗”之誉的骆承庠对《财经》记者表示。
  “全世界恐怕都没有这样低的指标。” 曾参与“新国标”讨论的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认为。
  利拉伐(上海)乳业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淇亦称,新标准与科学化饲养奶牛、提高奶牛品质单产的产业初衷相背离。“既然随便饲养都能合格,农民还有什么动力改善质量。”5月中旬,在绵阳举行的一次乳业发展论坛上,张家淇对《财经》记者表示,长远来看,“新国标”可能造成的遗患将难以消弭。
  作为食品卫生标准的一个试点,乳业新标准的制定有望给整个食品安全新标准探路。而对于尚未完全从三聚氰胺事件沉重打击中恢复过来的中国乳业,“新国标”无疑将影响其未来方向。
  关键指标的降低只是一个火药引子,在专业人士眼里,“新国标”中非止一处的模糊界定甚至明显硬伤,令人担忧其是否堪当整饬乳业的重任。
  经过最近“黄金十年”的快速发展,虽有行业丑闻困扰,且受经济低迷打压,中国乳业的发展速度仍然稳健。
  据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今年4月公布的数字: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乳制品企业工业总产值累计1650.2亿元,同比增长12.38%,乳制品总产量1935.1万吨,同比增长12.88%。如此涉及数亿消费者的千亿元规模的行业,国家标准的些微改动,均易牵涉各方力量与利益的复杂博弈。
  
  火线任务
  2007年年初,卫生部即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对中国现行乳与乳制品标准进行清理与归并,筹备制订乳业“新国标”,但进展甚缓。
  2008年9月,三鹿事件爆发。次月9日,国务院火速出台《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权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并赋予卫生部组织制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责任。”
  当月,卫生部就召集乳品企业加工代表及卫生系统专家,参与制订乳业新标准。知情者回忆,此次会议上,专家对于乳业标准制订归属权争论尤为激烈,反对者称,标准制订者应为奶牛养殖归口单位农业部,而非对乳业并不熟悉的卫生部。
  11月,不甚明晰情况的卫生部提出,生乳标准以农业部意见为主,并希望农业部每月单独例会讨论后反馈意见。
  由于乳业涉及部门众多,2008年12月开始,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机构,成立了乳品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和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正式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晓康等担任协调小组副组长。专家组组长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担任。逾70名专家成员来自相关部委、大专院校及乳品企业。
  《财经》获悉,“新国标”具体起草任务由卫生部监督局委托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承担,参与起草的人数超过70人,标准分设乳品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理化检测方法、微生物检测方法及乳品生产规范五个工作组,参与讨论人数超过600人。
  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联合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在京召开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第一次协调小组会议,会议决定,标准制订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2008年12月末起到2009年2月,主要工作是调查和分析现行乳品标准存在的问题,参照国际标准的框架和原则,拟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制修订原则。第二阶段为制修订标准阶段,时间为2009年2月-5月。第三阶段为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时间为6月-7月,包括社会征求意见和世贸组织成员征求意见。第四阶段为标准批准程序,时间为2009年8月-9月。
  但卫生部整体协调工作费时费力,导致标准进展一再拖延。
  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再次认定了卫生部作为标准起草者的主体地位。该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直至2009年底,标准起草实际工作方见起色。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2009年12月,陕西金桥乳业、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再次爆出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超标产品丑闻,国务院责令乳业“新国标”早日出台。
  至2010年2月6日,国务院又高调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共有15个部门参加,由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主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王岐山任副主任。重压之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在此形势下,乳业安全新标准,被当做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试点,出台紧迫性日甚一日。
  
  应急而生
  标准参与讨论者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称,在众多标准中,耗时最久的是《生乳》(GB19301-2010)标准,而熟悉情况的农业部几乎没有参与。“卫生部并不了解奶业的实际情况,导致会议多数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讨论上,使得标准推出时间大大延期。”顾佳升告诉《财经》记者。
  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高工程师张宗城说,与会专家普遍对奶业状况缺乏了解,迫于时间压力,最终的工作只是对数千项指标的整理合并。
  在会议上,与会专家多是各省疾控中心的官员,主要讨论的是如何合并的问题,而没有借鉴提高。“很多都是原封不动地合并,所以工作量并不大。” 张宗城回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