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打


  近一段时期,打假成了焦点:从个人行为的“方舟子学术打假”到公安部连续抓几个足协高管进去,都成了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
  在山寨流行的中国,民间打假的力量毕竟有限,而且极具风险。早些年活跃的王海近一段鲜有动作,而近阶段活跃的方舟子也因为得罪了人而遭到报复,但政府行为的打假,一旦动了真格,效果却非常明显,比如足球界。
  在假货横行的中国酒业,有关部门也开始“动真格”了。
  9月上旬,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司长王炳南向媒体透露,商务部正在着手研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用两至三年时间,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建成覆盖全国的酒类流通管理体系,给每一瓶酒一个“电子身份证”。这个体系无疑是需要花费很大代价的,其主要目的不言而喻,就是要控制假货。
  中国酒业的假货横行在行业内是出了名的,虽然茅台季克良最近在媒体上辟谣“市面上茅台80%都是假酒的传闻”,但无风不起浪,假酒泛滥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假酒为啥屡禁不止,这和我们的流通模式有很大关系。在中国,一瓶酒出厂到流通至消费者手中,存在多个流通环节。流通渠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经销商代理、厂家直销等模式交错结合。以经销商代理模式为例,出厂后,一瓶酒就要经过省级代理,再到市县级代理,再到酒楼、餐馆或者零售店摊,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此外,销售地点也是多种多样,包括超市、名烟名酒店、日杂店、餐馆、酒楼等,形成了一张错综复杂的酒类流通销售网。
  如此繁杂的流通网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无法寻求产品的源头,这也是为什么假酒屡禁不止的原因——既然无法查找源头,也就相当于给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开了方便之门。
  这次商务部动了真格,花大力气在源头上做文章,对中国酒业而言,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一旦按照设想顺利进行,假货将有望得到遏制。但当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的脑海中第一反应是两年前在食品行业夭折的电子监管码。
  电子监管码本身是一个好东西,在食品行业甚至酒业实施也是一件好事情,但为什么最后会不了了之?这里面除了当年备受质疑的动机问题,更重要的是,现在各个企业在对待防伪、打假这一问题时的现状差别较大,一刀切式的重新来一套思路必然会加重企业负担,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个情况到今天并没有什么改变,面对流通领域的“电子身份证”,各个酒企业之间的统一很难进行,一旦强制执行,也有涉嫌行政垄断之疑。
  但愿商务部有关部门能真正弄清酒类企业的现状,切莫把“打假”变成“假打”,成为一些部门和个人牟取利益的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