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的开设与现状

摘 要:法医学专业是我校新建专业之一,2006年开始招收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目的在于培养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以及法医学科学理论研究工作的专门医学人才。我校法医学专业现有13所专业教学实习基地,师资、教学设施等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现有在校生158人,毕业83人,就业单位反馈良好。

关键词:法医学 教育 现状

包头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是在我国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但基层公安机关极其缺乏法医学专业人才的背景下,于2006年(内教高函【2006】4号)批准招生的新增本科专业,同年招收首届本科生,目前已经招生6届,毕业生两届。现将法医学系本科教育工作作如下总结与思考,目的是查找办学中的不足,进一步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

一、法医学系本科生招生背景

1984年,教育部向各医学院校发出增设法医学必修课的决定,全国各医学院校增开了法医学课程。这些是我国高等法医学教育形成的主要标志。我院本科教育中法医学被设定为(必修)考查课,由一名病理学专业教师负责授课。

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实施,为社会鉴定机构开展法医鉴定工作打开方便之门。这些都增加了对法医工作者的需求。

包头医学院通过对国内法医学教育情况的调查,于2006年成立法医学系,并于当年开始招收法医学专业本科生,至2012年共招收6届241名学生,其中已经有两届毕业生计83名,在校本科生158名。

二、法医学专业办学条件

我院法医学系在学院雄厚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办学实力基础上,与包头市六医院、各盟市公安机关等多家单位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目前全系有专职教师8人, 兼职教师3人,外聘教师2人,管理人员1人。教师队伍中教授4人, 讲师9人,助教1人。具有博士学位2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7人,本科3人,先后有3名教师分别在四川大学和中国医科大学进修法医学专业课程,是一支结构相对合理、实力强、后劲足的师资队伍。

法医学系下设法医病理学与法医毒理学、法医物证学和法医临床学三个教研室, 每个教研室设有相应的实验室,承担法医学概论、刑事科学技术、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人类学、法医毒物分析和法律班法医学课程的教学任务。拥有130余件价值120多万元的实验仪器设备, 其中包括PCR 仪、循环冷却水浴系统、电泳仪以及轮转式切片机等设备。软硬件基本满足理论、实验教学的需要。

三、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

根据《包头医学院五年制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的规定, 我院法医学专业的实习分为临床实习与专业实习,分别安排在第8学期及第10学期。临床实习分配在我院各个附属医院进行,专业实习安排在专业实习基地。

法医学系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从2006年至今,先后与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牡丹江市等13个地市公安机关及司法鉴定所签订建立法医学专业实习基地的协议,聘请各地公安局具有丰富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的法医师为兼职教师。

四、法医学专业教育计划

包头医学院法医学专业培养坚持正确思想理论和政治方向,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面向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和法医学专业知识,熟悉司法鉴定程序,掌握法医鉴定基本实践技能,了解与掌握法学、医学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及良好的判断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一定科研能力,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从事法医学检案鉴定工作或法医学教学、科研及专业管理工作的高级法医学专门人才,在课程设置上体现厚基础、宽知识、强能力、高素质的基本要求。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习实践环节三部分,229学分。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为4.8∶1。必修课:设46门课程,共2948学时(152学分),其中开设公共基础课15门,专业基础课15门,专业必修课16门。选修课:需修满32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16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开设公共选修课30门,专业选修课13门;实习实践环节(45周,共45学分):临床实习25周,其中内科7周,外科7周,妇科3周,儿科2周,骨科3周,影像3周;专业实习20周。全学程241周,其中教学144 周,考试16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实习进点教育2 周,军训和社会实践6周,假期32周。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项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按包头医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准予毕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五、法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

包头医学院法医学专业2011—2012届本科毕业生共83名,截至目前实现就业76人,考研4人,“就业率96.4%,其中去往自治区公安系统13人,外省公安系统17人,各级医院3人,鉴定机构17人,保险公司19人,研究生4人,7人从事其他工作,用人单位反馈意见良好。

包头医学院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属于初始阶段,万事开头难,相信在学院领导的重视和本地政法系统的大力支持下,教师不断提升自我水平,学生勤奋学习,使包头医学院法医学本科教育更上一层楼,为我国法医学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赵子琴.林几教育思想与我国现代法医学教育.法医学杂志,1998,14(1):58

[2]侯一平.我国法医学高等教育的特色.中国高等医学教育,1999(6):11~12

[3]幸宇,糜薇,徐昉.我国法医学专业就业前景分析及对策.西北医学教育,2009,17(2):27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