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改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之纠错题 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和基本理论,从对执业律师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角度,以法律文书的基本结构为基础,分析总结了本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存在的一些问题,现作如下简要概述 首先,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首部有关当事人的称谓出现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的相关规定,应当将本诉状中“原告”、“被告”分别改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其次,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在诉讼请求部分出现三处错误(1)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要有请求赔偿的具体数额。但本起诉状中“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损失费和伤残补助费”条款仅有赔偿范围而无具体赔偿数额,应当改为“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XXX元、误工损失费XXX元和伤残补助费XXX元,合计XXX元。”(2)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而提起的。本起诉状中“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拆除影响原告家采光的非法建筑”的条款应当予以删除,“非法建筑”不是本案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没有直接因果联系,因此对于“拆除非法建筑”的请求应当另行起诉。(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以及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本起诉状中“请求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4万元”这一条款应当删除。

再次,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出现两处错误(1)事实部分缺少对侵权后果的叙述,没有具体物质经济损失。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害后果作为叙述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自然延伸,应当在该起诉状的事实部分增添“花去医疗费XXX元、误工损失费XXX元和伤残补助费XXX元”的内容。(2)理由部分缺少法律依据,应当既引用侵权责任法(或民法通则)有关条款(实体法依据),又根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程序法依据)相关规定,请求受诉法院依法判处。

然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有证明基本法律关系的证据。因此,在写完理由部分后,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该写上证据部分,列举出证据名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该起诉状中证据部分列举的有关能证明民事损害后果的证据不够完整、充分,应当补充“赔偿费用的相关发票”。

最后,该附带民事起诉状的尾部存在三个问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规定,起诉状应当列明受诉法院的名称。本起诉状中缺少“此致XXX人民法院”。(2)署名错误。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代理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为诉讼活动。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田某未授权胡某起诉的权利,因此应当将该起诉状中署名“胡某”改为“田某”。(3)缺少附项。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起诉应当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份数。因此应该在本起诉状中增添“附本起诉状副本1份”的内容。

综上所述,这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结构完整,内容基本规范,但文字表达方面略有欠缺,表现在正文事实部分阐述不够具体,理由部分未引用法律依据,缺少证据部分,尾部格式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