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家电节能立法的建议


  作者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年全国出现拉闸限电的地区将从2003年的12个省级电网扩大到今年的21个,将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预计今后二、三年这一局面将日趋严重。加快家电业节能立法,已是不容缓行。
  由于东部沿海省份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部分地区持续高温、干旱和供水不足,电力需求猛增,全国电力供求出现总体偏紧局面。据国家电网的报告:2004年全国出现拉闸限电的地区将从2003年的12个省级电网扩大到今年的21个,将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预计今后二、三年这一局面将日趋严重。
  电力的高需求造成持续性的高投入,仅上海市每年就需投入60亿元加快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而投资一个电厂就需要50亿元巨资。
  造成我国电力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居民家庭电器用电特别是空调用电的大幅度增长同样不可忽视。据初步调查,随着空调大量进入家庭,华东电网、南方电网、华中电网空调制冷负荷比重均已超过全网负荷的30%,直接导致全国大部分地区夏季最大用电负荷对气温的变化越来越敏感,也导致了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严重不足。
  我们认为,解决我国电力紧缺困境,除了投资修建新的发电厂外,全民节能或者说通过国家立法,限制低能效、耗电大的家电产品生存空间,无疑是一个好的举措。同时,家电节能技术的推广和利用,对于提高我国家电行业的技术进步,优化整个行业的产业结构,减少国民支出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由于我国节能法规相对滞后,现行法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产品的节能质量认证申请采取“自愿原则”,造成空调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大量充斥于市场的低效能比空调成为“电网癌症”。
  综观世界发达国家,如日本早在1979年就颁布实施了《节约能源法》,其后分别于1998年和2002年对《节能法》进行了修改,提高了空调、冰箱、照明灯、电视机、复印机、计算机、磁盘驱动装置、录像机等产品的节能标准。法律规定,到2004年度,冷暖空调机能源消耗至少降低28%以上。
  而作为能源大国的美国,其能源部(DOE)也在最近将中央空调器的节能标准提高了20%,且预计美国可能在下次修订中再将法规标准提高10%~30%。美国人希望通过这一举措,避免建造3座400MW火力发电厂和19座400MW燃气发电厂,全美国消费者在2006至2030年间的净得益将达20亿美元。与我国相临的韩国、泰国等国家,也都实行5至7个等级的产品认证标识的能效标准。
  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在实施强有力的家用空调器效率政策方面落后于其他国家。能效政策的长远利益对中国来说比世界其他任何国家都大。
  据专家测算,我国每年家庭消耗的电力大约是全国电力总量的10%,其年增长率和全国实际GDP增长率相近。与此同时,为了满足电力要求,发电厂平均运行时间连续在12小时/天左右。2003年中国市场空调器总销售量为1900万台,预计2004年将达2000万台。
  以2004年预计销售2000万台空调器计:2004年至2013年间平均每台系统每年运行500小时(90天,每天6小时),平均每台空调功率约为3500W,空调能效比水平为2.2(2003年平均水平),家用电费为0.5 元/KWh,如果将空调平均效率提高10%,则每年销售的空调可使消费者10年时间内在电力消耗上节省2000×(3.5/2.2)×10%×500×10=159亿KWh,即为国家节约80亿人民币。如果全部采用节能达30%的变频空调,则每年销售产品在10年中的电力消耗节省可达2000×(3.5/2.2)×30%×500×10=477亿KWh,即可节约240余亿元人民币。
  因此,我们呼吁国家加快通过对家电、特别是空调节能立法的速度,保护国民利益,减少电力支出,最终缓解国家电力建设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