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监管为民理念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未来15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我国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扎实做好电信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要集中精力学习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监管为民理念,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电信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促进城乡通信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电信服务水平,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努力实现国家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电信监管工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发挥应有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促进作用。

一、积极推动行业转型,促进电信业又好又快发展

电信业是关系国计民生、事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服务性行业。发挥好电信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必须首先实现行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受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影响,电信业正在从传统的电信运营业向信息服务业转变。电信行业的战略转型,既是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各行各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信息服务的要求,也是电信业转变自身增长方式、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实现持续发展、建设电信强国的需要。电信监管部门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牢固树立信息服务大行业观念,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电信行业战略转型。要立足服务信息化,切实加强网络规划和指导,进一步发展完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引导企业从技术、业务和终端等层面推进网络融合,发展多种形式的宽带接入,稳步实现向下一代网络的转型,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网间互联互通。要因应网络技术业务融合加快的形势,引导企业围绕信息化战略,面向市场需求,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开发、推广和普及适销对路的新业务,充分满足社会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的信息服务需求;积极鼓励和支持增值电信业务发展,瞄准市场前景,挖掘市场潜力,引导市场消费,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开辟绿色通道,积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信息服务行业,特别是对进入农村、牧区提供信息服务的非公有制企业,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必要引导,以最积极的态度和最高的工作效率提供良好服务,不断促进整个行业繁荣,确保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农村通信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缩小“数字鸿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电信监管部门要站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树立“站高一步、超前一步”的发展思路,继续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加快农牧区通信发展和信息化进程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农牧区通信和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实施工作,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在巩固全区行政村“村村通电话”成果、确保农牧民打得通、用得好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农牧区通信建设力度,逐步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提高网络带宽和通信能力,增加服务内容和业务种类,推动村村通电话工程向自然村延伸和“乡乡能上网”的目标演进。要根据农牧区经济相对落后、大多数农牧民并不富裕的实际情况,加紧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适时出台适农电信资费政策,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努力让电信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要做好固定网营业区间通话费的分步下调工作,从 2007年起由0.5元/分钟调整为0.4元/分钟的基础上,2008年元月1日起调整为0.3元/分钟。要跟踪调研资费的执行情况,逐步降低农牧区电话月租费、互联网使用费用,鼓励移动电信运营企业在农牧区推出手机单项收费的优惠套餐,在确保广大农牧民用得上、使得起的同时,不断促进农牧区电信事业持续发展。要坚持政府积极引导、企业搭建平台、典型示范带动、分步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采取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农牧区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引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信息服务提供商(SP)建立适农宜农网站,联合涉农部门共同开发农村牧区适用的信息资源,加快蒙文蒙语手机短信信息服务的开发应用,同时选择条件较好地区建立信息化应用示范旗县、乡镇、村(嘎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路作用,努力提高农牧区信息化应用水平,逐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为农牧民拓宽视野、脱贫致富提供丰富的科技信息支持。

三、进一步提高电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服务是电信行业永恒的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用户权益,满足用户需要,不仅是电信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区电信业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从群众切实关心的服务热点难点入手,狠抓电信服务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不可否认,随着电信业务的推陈出新,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新的服务热点和难点问题随之而来,用户对电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电信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为民理念,进一步完善服务监管体系和机制,加大对企业内部服务督查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将政府监管的关口前移,力争使用户反映的服务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要积极发挥中介机构及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用户监督”的良性互动局面,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要始终以《电信服务规范》的宣传贯彻为核心,引导和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制定并认真执行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的企业服务标准。要建立服务规范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服务质量的改善情况不断提高规范指标要求,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企业服务标准全部高于现行规范,推动全区电信服务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信息环境

网络信息安全是信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网络信息的安全运行,就没有互联网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当前,随着互联网和手机在人们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网上不良信息传播已愈来愈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面对网络信息安全形势严峻、有关法律体系尚不健全、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的现状,电信监管部门必须正确把握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方向,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己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网络与信息安全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认真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信息化进程中切实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大管理力度,以强化行政监管和建设技术平台为切入点,建立一个管理高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努力做到以管理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市场规范力度,严把SP市场准入关,让更多运作规范、实力强大的企业参与竞争,同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建立退市淘汰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和行政管理的双重手段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技术手段的深层次研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控制作用,不断完善互联网站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管理,深入组织开展“阳光·绿色网络工程在内蒙古”活动,大力提高信息内容提供商的信息安全意识,杜绝有害信息上网。继续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应急反应工作机制和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认真做好网上不良信息的防范、监控和处置工作,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信息环境。

五、树立和强化全方位服务意识,提高应急通信的快速反应和保障能力

电信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发展中往往起着润物无声的作用,但在应急应变、抗灾救灾中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当前80%以上的国家级预案中,都对通信提出了要求,这对电信业如何保障和提供好服务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内蒙古,由于地处祖国北疆,地域广大狭长,气候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全面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应急通信的快速反应和保障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电信行业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和强化全方位服务意识,竭力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通信保障服务。电信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观念,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战备应急通信法规和管理制度,推动应急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人才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的业务技能水平,确保随时随地拉得出、靠得住、打得赢;进一步抓好实战演练,健全完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切实提高实战技能;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通信资源在应急保障任务中的整合利用,确保应急保障队伍和各类资源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不断健全完善“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战备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电信业在参与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中的重要作用。